天津市人民政府下發的津政發〔2015〕7號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意見
- 文號:津政發〔2015〕7號
- 發布時間:2015年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下發的津政發〔2015〕7號檔案。
天津市人民政府下發的津政發〔2015〕7號檔案。檔案內容津政發〔2015〕7號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意見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1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全...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其法制機構負責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區縣人民政府依法對設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各街鎮要充分發揮法制機構作用,不斷提升街鎮的行政執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認真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加強對街鎮以及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四)做好街鎮綜合執法的銜接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本區縣相關執法部門開展...
《天津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發布施行。市長 李盛霖 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 天津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
(八)市國土房管部門負責物業管理活動和房屋安全使用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1號)和市人民政府相關決定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處罰權。
區、縣人民政府領導所轄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在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各自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市人民政府所屬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對區、縣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監督和...
市市場監管委要加強對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市法制辦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有關地方立法、法制審核、執法監督等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落實本意見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按法定職責要求進行...
按年度公布天津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作為政府權力清單的重要組成部分,接受社會監督。推行一個部門一個視窗對外、一級政府“一站式”服務的模式,實現行政許可事項集中辦理。(市審批辦、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二)深化公平準入...
第四條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對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檢察院分院(以下簡稱法律、法規實施主管機關)的執法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第五條 執法檢查的目的是,保...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貫徹到政府全部工作之中,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對人民負責,為人民謀利益,接受人民監督,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
天津市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辦法(2006年8月5日市人民政府公布 2014年8月12日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規範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保護公民...
切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人員深入各行政執法機關加強實地檢查和案卷評查,指導行政機關及時糾正不規範的行政執法行為。一是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到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農委、城管委、交通局、公安...
第十條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健全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文書樣式、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則和基準等制度規範,報送市人民政府備案並向社會公布。第十一條 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適用一般程式查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執法檢查,是指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對法律、法規在本市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的工作。第三條 執法檢查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規定的原則,...
《天津市新聞出版局關於2016年度行政執法工作的報告》是天津市新聞出版管理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7年01月05日。檔案全文 市人民政府:2016年,我局按照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據《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
(二)深化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改革。制定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對權責清單的構成、動態調整和監督檢查工作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各部門按要求建立健全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推動各區政府工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在局法規處加掛了執法監督處的牌子後,責成法規處專人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要求凡是涉及研究重大決策事項、規範性檔案的會議必須有法規處負責同志參與,凡涉及局出台重要事項的檔案必須徵求法規處的意見,凡涉及與重大決策有關的契約必須經...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工作方案》,通過對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到2020年,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各級各類監測數據互聯共享;生態環境監測立體化、自動化、智慧型化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
第六條勞動行政執法必須依法接受監督,並加強同司法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的協調。第七條勞動行政部門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本部門的勞動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市勞動行政部門對區縣勞動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進行指導。領導小組...
強化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街道(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指導,建立健全工作聯繫、業務培訓等配套機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有效銜接、信息互聯互通共享機制,推進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與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基層治理平台銜接協同。完善行政執法...
通過科技局官網“局長辦公會公開”專欄,及時公開局長辦公會議題25期,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接受社會監督。3.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信息公開。認真落實《市科技局關於印發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辦法的通知》,明確科技系統“...
第三十八條 加強層級監督,完善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功能,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完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嚴格執行行政複議法,加強行政複議指導監督,加強行政複議決定的執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依法及時化解行政爭議。加強...
10.負責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局行政執法信息歸集,利用行政執法監督平台開展行政執法監督。11.指導監督推動水務系統水政監察機構和水政監察隊伍建設。12.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有關工作。13.承辦市水務局以複議機關身份為被告的行政...
第一條為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
印發《2021年濱海新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政務公開重點工作責任單位和具體任務,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政府部門依法全面規範履職。強化問題整改機制,紮實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政務公開工作存在問題整改整治專項行動,深入查找存在問題...
環境行政執法監督就是對環境行政執法進行監督的制度,具體言之,就是指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上級環境行政主體以及環境行政主體的法制機構等對環境行政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並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作出處理的環境行政監督制度。環境行政執法監督...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黨務和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服務。負責公文、會務、保密、督辦、政務信息、公務接待、應急值守、建議提案、政務網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全面從嚴治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