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

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

《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是2021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規定了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總體要求、數據流通過程、數據開放安全管理和數據共享安全管理。該標準適用於大數據開放共享的安全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
  • 外文名:Secur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pening and sharingof big data
  • 標準號:DB52/T 1557-2021
  • 發布日期:2021-01-14
  • 實施日期:2021-05-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L 77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080
  • 批准發布部門: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 歸口單位: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大數據開放共享是實施大數據戰略的關鍵,為了更大程度的挖掘大數據的價值,促進數據開放、共享流通成為世界各國的共同選擇。然而,由於相關管理規範的缺失和技術的不成熟,數據的開放和共享往往會帶來數據的安全與隱私問題,大數據的開放共享存在著“不願開放共享”和“不敢開放共享”問題。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根據貴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下達的2017年度貴州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2017年3月,貴州航天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向貴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申報制定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交易安全管理規範》,並得到批准。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由貴州航天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提出,由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 起草階段
貴州航天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於2017年7月啟動標準規範編制工作,成立標準制定起草組,並制定工作計畫及任務分工。
2017年10月,起草組完成了相關標準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018年2月,完成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的討論稿。
2018年4月,標準制定起草組召開研討會,就討論稿進行討論,並提出修正意見,並進行再次分工。
2018年6月,針對討論意見對標準進行了修改完善。
2019年1月,參與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地方標準評審會,向與會專家徵求了意見。
2019年3月,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標準,並提交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查。
2019年4月,貴州省標準化院專家審查反饋了修改意見。
2019年5月,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標準,並提交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布實施
2021年1月14日,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5月1日,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貴州航天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貴州大學、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貴州財經大學、貴州省保密技術檢查中心、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貴州中軟雲上數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潘積文、陳永久、楊玉龍、彭長根、丁紅髮、鄭少波、朱義傑、田有亮、李明貴、禹忠、鄧迪、楊大剛、姜龍、李帥、馮迪、黃克敏、魏自強、關艷梅、韋超。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總體要求
2
5 數據流通
3
6 數據開放安全管理
5
7 數據共享安全管理
6
參考文獻
10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規定了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總體要求、數據流通過程、數據開放安全管理和數據共享安全管理。該標準適用於大數據開放共享的安全管理。

引用檔案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GB/T 35295 信息技術—大數據—術語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的建立,規範了政府、企事業單位等數據流通參與者對數據進行開放共享過程中的安全準則,規範數據流通服務機構的安全管理規範,切實保障數據流通過程中的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促進大數據開放共享行業的良性發展。因此,該標準的實施,將會推動數據的流通,促進大數據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為培育世界領先的大數據技術、產品、產業和市場奠定基礎方面具有重大的意義。
該標準對促進政務數據、醫療數據、交通數據的開放共享交易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貴州作為全國首個獲批建設的“國家大數據(貴州)綜合實驗區”,該標準的建立對於“國家大數據(貴州)綜合實驗區”的發展具有切實有效性,極大程度上推動大數據的交易量,提升大數據的產業價值。
在社會效益方面,該標準的建立可促進大數據相關產業的套用發展,服務貴州省乃至中國國家層面上大數據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公平有序的大數據生態環境,加強用戶數據保護,促進數據開放、共享、交易等環節的規範有序,推動數據的充分流通及價值開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