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條例》旨在發揮數據要素的作用,發展數字經濟和創新社會治理,保障數據安全,建設數字江淮及加快數位化發展;經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21年3月29日公布,共七章四十九條,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條例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 發布時間:2021年3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年5月1日
《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條例》旨在發揮數據要素的作用,發展數字經濟和創新社會治理,保障數據安全,建設數字江淮及加快數位化發展;經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21年3月29日公布,共七章四十九條,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條例》旨在發揮數據要素的作用,發展數字經濟和創新社會治理,保障數據安全,建設數字江淮及加快數位化發展;經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21年3月29日公布,共七章...
2023年6月8日,安徽省數據資源管理局,印發《安徽省大數據產業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 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設數字安徽,推動我省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打造具有全國競爭力的大數據產業集群,塑造我省數字經濟發展新優勢,促進數字...
安徽省信息化促進條例 (2016年9月30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快信息化發展,促進信息化與各產業、各領域的深度融合,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信息化規劃與建設、信息產業發展、信息...
省政務部門負責江淮大數據中心分平台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數據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本轄區江淮大數據中心子平台、政務雲平台、電子政務外網等的建設和運行管理。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數據中心等,應當與江淮大數據中心平台和本級政務雲平台互聯互通。第九條 政務部門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應當依託江淮大數據中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全面建立,“網際網路+安徽人社”大數據、大平台、大服務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省級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質量更高,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實現全程網辦。 專欄2:“十四五”期間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指標 “十三五” 基數 “十四五” ...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對統計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以高質量統計工作服務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規,現就加強新時代高質量統計工...
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套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包含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以及對數據集合開發利用形成的新技術和新業態。第三條大數據發展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創新引領、開放開發、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大數據發展工作的領導,將大數據...
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套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以及對數據進行收集、存儲和關聯分析,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第三條 本省確立大數據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當遵循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開放包容、創新套用、保障安全的...
經巢湖市政府同意,將《巢湖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管理辦法》印發.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二年。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互聯和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充分發揮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在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新管理、大數據發展與套用中的重要作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安徽省...
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套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是對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數據進行採集、存儲和關聯分析,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第三條 大數據發展套用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創新引領,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共享開放、保障安全的...
《遼寧省大數據發展條例》是為了充分挖掘數據資源,發揮數據效用,加快大數據發展,建設數字遼寧、智造強省,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2022年5月31日經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吉林省促進大數據發展套用條例,於2020年11月27日由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大數據發展套用,規範數據處理活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數字吉林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促進...
《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數據發展條例》是為了全面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規範數據市場,保障數據安全,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推動大數據發展套用,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數字廣西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實際,制定的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數據發展條例》由廣西壯族自治區...
安徽大學大數據與智慧型媒體發展研究中心在整合安徽大學新聞傳播學院乃至安徽大學現有資源的基礎上,把“大數據與智慧型媒體發展研究中心”建設成一個體制創新、機制靈活、運行規範、效益顯著的智庫型研究中心,具體體現為科研成果豐富、社會服務能力強、研究特色鮮明,實現“三個一”的目標:一流的智庫平台、一批重要的學術成果...
2022年3月,四川省起草了《四川省大數據發展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內容解讀 該條例共8章55條,分為總則、數據資源、發展套用、保障措施、區域協同、數據安全、法律責任以及附則。明確了要從夯實發展基礎、構建數字政府底座、打造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平台生態、社會治理、巨觀決策、智慧城市等一系列套用場景推進...
吉林省大數據條例 (2020年11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數據處理活動,加強數據資源管理,保障數據安全,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發揮數據要素作用,促進大數據發...
本條例所稱非公共數據,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開展活動所產生、獲取或者加工處理的各類數據。 第三條本省大數據發展套用應當堅持規劃引領、統籌銜接,共享開放、創新套用,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依法管理、安全規範的原則。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省促進大數據發展套用工作,應當...
條例全文 太原市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 (2023年10月31日太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23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發揮數據效用,推動本市數字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山西省大數據發展套用促進條例》...
條例通過 山西省大數據發展套用促進條例 2020年5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發揮數據生產要素的作用,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發展,促進高質量轉型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
《天津市促進大數據發展套用條例》旨在發揮大數據促進經濟發展、服務改善民生、完善社會治理的作用,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快構建數字經濟和智慧城市。《條例》於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共八章五十七條,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發布 天津市促進大數據發展套用條例 (2018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