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DB15/T 1874-2020)是2020年5月3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歸口於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地方標準《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DB15/T 1874-2020)從通用安全、安全監管、數據採集安全、數據傳輸安全、數據存儲安全、數據使用安全、數據交換安全、數據退役安全等方面,規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該標準適用於規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開展公共數據採集、存儲、傳輸、使用、共享、開放、退役等數據活動,也可為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對數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提供參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
- 外文名:Public big data security management guide
- 標準號:DB15/T 1874-2020
- 發布日期:2020-04-03
- 實施日期:2020-05-03
- 中國標準分類號:L 80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040
- 批准發布部門: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了確保大數據發展有序進行,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同時回響《內蒙古國家大數據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發展總體規劃》(2017-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信息化發展“十三五”規劃》等政策的要求,指導相關管理部門做好大數據安全管理工作,編寫組編制了《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8年5月,按照原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2018年第一批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啟動了《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的制定工作。該標準由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18年5月原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下達標準計畫任務後,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討論確定成立標準編制組,由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牽頭,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參與編制。
2018年6月,完成數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數據採集、數據傳輸、數據存儲、數據使用、數據共享、數據退役、大數據監管等相關標準分析。
2018年7月,形成標準草案,並組織召開徵求意見會。
2018年9月,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8年6月,完成數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數據採集、數據傳輸、數據存儲、數據使用、數據共享、數據退役、大數據監管等相關標準分析。
2018年7月,形成標準草案,並組織召開徵求意見會。
2018年9月,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4月3日,地方標準《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DB15/T 1874-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5月3日,地方標準《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DB15/T 1874-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DB15/T 1874-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網信辦、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孫衛、全鑫、包瑞林、劉賢剛、胡影、張宇光、劉朝苹、南丁、朱寰、應智強、董建敏、崔連偉。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概述 | 3 |
5 通用安全 | 4 |
6 安全監管 | 10 |
7 數據採集安全 | 11 |
8 數據傳輸安全 | 12 |
9 數據存儲安全 | 13 |
10 數據使用安全 | 15 |
11 數據交換安全 | 17 |
12 數據退役安全 | 19 |
參考文獻 | 21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DB15/T 1874-2020)從通用安全、安全監管、數據採集安全、數據傳輸安全、數據存儲安全、數據使用安全、數據交換安全、數據退役安全等方面,規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該標準適用於規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開展公共數據採集、存儲、傳輸、使用、共享、開放、退役等數據活動,也可為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對數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提供參考。
引用檔案
GB/T 25069 信息安全技術—術語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DB15/T 1874-2020)旨在為大數據套用系統建設、管理過程中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的安全管理指導。該標準的制定,能夠指導相關部門做好公共大數據安全管理工作,幫助相關部門採用有效技術和管理措施保障大數據安全,為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事業健康發展提供安全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