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規劃與運營組織》是2022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靳文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公交規劃與運營組織
- 作者:靳文舟
- 出版時間:2022年5月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 ISBN:9787114176074
- 類別:圖書>教材>研究生/本科/專科教材>工學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城市公交規劃與運營組織》是2022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靳文舟。
《城市公交規劃與運營組織》是2022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靳文舟。內容簡介本書內容包括:緒論、公共運輸系統評價方法、城市居民出行特性及客流調查、客運方式結構預測與公交客流分布預測、公共運輸發展戰略與規劃目標、...
《城市公共運輸規劃與運營管理》是2021年5月1日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學武、程龍。內容簡介 本書從我國的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實際出發,兼顧相關專業的人才培養要求,按照理論結合實際、系統性與先進性並重的原則,系統介紹城市公共運輸規劃與運營管理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全書共分9 章,包括概論、城市...
《城市公共運輸規劃與運營管理》是2021年05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學武;程龍。內容簡介 本書從我國的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實際出發,兼顧相關專業的人才培養要求,按照理論結合實際、系統性與先進性並重的原則,系統介紹城市公共運輸規劃與運營管理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全書共分9 章,包括概論、城市公共運輸系統數據...
《城市公共運輸運營、規劃與經濟:規劃與經濟部分(下冊)》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Vukan R.Vuchic教授撰寫的著名公交三部曲之一,作為全球極具影響力的主要公交教科書、手冊和百科全書提供給廣大讀者,是一本具有深遠意義的、全新的、理 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世界名著。中文版全書分上、下兩冊,下冊為原著第二部分“公交...
在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的組織下,成都公交集團緊密圍繞“軌道+公交”二網融合、中心城區一體化以及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城市通勤效率提升工程,編制了《成都市中心城區常規公交發展規劃及2021-2023年三年行動計畫》,打造集“快速通勤網+美好出行網+社區生活網”為一體的公交網路,構建兩網融合、資源均衡、運...
城市人民政府公共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城市公共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出租汽車由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具體管理部門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城市公共運輸秩序的義務,並有權對破壞城市公共運輸設施的行為進行檢舉、控告。第二章 規劃 第八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
《城市公共運輸規劃編制指南》是2014年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文號 檔案發布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徵求《城市公共運輸規劃編制指南》(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3〕368號)部署安排,交通運輸部組織起草了《城市公共...
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按照《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執行。第四條 城市公交應全面規劃、統一管理、多家經營、協調發展;城市公交配套設施的設定,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道路交通規劃,方便乘客。第五條 興辦城市公交、建設城市公交配套設施的投資者,享有契約規定年限的經營權。第六條 市公用事業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章 公交規劃與用地管理 第六條 城市公交專項規劃應當納入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城市公交專項規劃應當包括:城市公交在各種城市公共運輸方式中的構成比例和規模,城市公交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控制,樞紐和場站、線網布局、基礎設施配置,公交專用道和優先信號設定等。第七條 城市公交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定期委託規劃部門組織...
第四條市和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區域內公共汽車客運的管理工作。市和區、縣(市)公共運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區域內公共汽車客運的管理工作。發展和改革、公安、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國土、建設、城建、行政執法、審計、安監、國資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公共汽車客運的...
第二章 規劃建設 第八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納入本級綜合交通發展規劃。交通運輸部門應當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根據國土空間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報上一級交通運輸部門評審,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報省級交通運輸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批准後的規劃不得...
第五條 發展城市公共客運交通應當遵循統籌規劃、政府主導、積極扶持、有序競爭、方便民眾的原則。第六條 市及區(市)縣公共客運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發展和方便市民出行的實際需要,組織編制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專項規劃,按照程式報批,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專項規劃包括城市公共客運線網、公交設施用地...
第五條 省、州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公共運輸的業務指導工作;城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公共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城市公共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省...
在強化公交運營數據發掘與利用方面,有效收集分析公車輛定位、視頻監控、客流量等數據,為公交日常指揮調度、線網最佳化調整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針對平峰、高峰、特殊賽事活動等時段,利用客流數據靈活制定運營組織方案。推動公交運營數據接入“一網統管”平台,提升公共運輸智慧型化管理水平。規劃還提出,結合道路建設、公交...
中文版全書分上、下兩冊,上冊為原著第一部分“公交系統運營和網路”,內容包括:公交運營和服務時刻表,能力、速度、提速和特定運營模式,公交系統分析中的建模和最佳化,公交線路及網路,軌道公車站的選址規劃等;下冊為原著第二部分“公交機構經濟和組織”和第三部分“公交系統規劃和方式選擇”,內容包括:公交機構的...
一些地方城市公交規劃制定不完善,場站設施建設滯後,線路設定不合理;公交企業普遍虧損比較嚴重,經營比較困難,且缺乏制度化的政府補貼機制;公交駕駛員由於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工資待遇低,流失情況也較為普遍。優先發展城市公交、提升城市公交供給能力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十二五”以來,省“兩會”涉及城市...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建設管理工作。公安部門負責城市公共運輸車輛專用道、優先通行信號系統設定等城市公共運輸通行管理工作。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國土資源、城市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城市公共運輸管理相關工作。第六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在城市規劃、財政...
第十一條 本市新建、改建、擴建大型公共場所、公共設施以及居住小區建設項目應當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第十二條 城市公共運輸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應當以劃撥方式供地。第十三條 城市規劃區內的開發和改造項目,符合規劃要求且具備條件的,應當將公共運輸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納入土地招拍掛條件。配套建設城市公共運輸設施...
公交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審計、價格、民政等有關部門每年對公交企業因低票價和承擔社會福利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所增加的支出,進行年度審計與評價,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給予等額的補貼和補償。城市公共運輸財政補貼、補償應當及時、足額撥付。第十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
第二章城市發展與城市公共運輸 第一節巨觀環境 第二節微觀環境 第三節客運市場的分析 第四節客流調查的方法 第五節客流預測的方法 第三章城市交通發展模式 第一節城市交通發展模式比較 第二節城市客運交通 第三節發展城市軌道交通 第四章公共汽電車客運系統 第一節公共汽電車線網和場站規劃 第二節行車計畫與...
第八條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運輸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實現公共運輸經營主體的多元化和市場運營的有序競爭。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九條市、縣(市)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和調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當結合公眾出行需求,統籌城鄉公共運輸發展布局、功能分區和用地配置。第...
3.1.1 常規公車輛 3.1.2 常規公交線路與線網 3.1.3 常規公交運營管理系統 任務3.2 常規公共汽車系統規劃 3.2.1 常規公交線網規劃 3.2.2 常規公交場站規劃 3.2.3 常規公車輛的確定 3.2.4 常規公交專用道設定 任務3.3 常規公共汽車調度形式選用 3.3.1 城市公交運營調...
第六條 鼓勵和支持公共運輸經營企業套用新技術、新設備,使用新能源運載工具,發展大容量公共運輸,提高運營效率。加強公共運輸和綠色出行的宣傳,鼓勵和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汽車、軌道交通、公共腳踏車等出行方式。第二章 規劃建設 第七條 市、縣級市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和調整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當...
科學編制城市公交規劃,充分發揮公共運輸對城市發展的引導作用。四是深化改革、依法治理。推進票制票價、政府購買服務、用地綜合開發等關鍵制度創新,加強行業法規政策和標準規範體系建設。五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型城市對城市公交需求的差異,分類確定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和發展政策。建成與城市功能形象匹配的...
第七條 國家鼓勵推廣新技術、新能源、新裝備,加強城市公共運輸智慧型化建設,推進物聯網、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運營、服務和管理方面的套用。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八條 城市公共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統籌考慮城市發展和社會公眾基本出行需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修改城市公共汽電車線網...
第五條發展城市公共客運交通應當遵循統籌規劃、政府主導、積極扶持、有序競爭、方便民眾的原則。第六條市及區(市)縣公共客運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發展和方便市民出行的實際需要,組織編制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專項規劃,按照程式報批,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專項規劃包括城市公共客運線網、公交設施用地範圍...
第九條 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專項規劃應當包括公共汽車在公共運輸方式中的構成比例、城市公共汽車客運設施的用地範圍、樞紐和場站布局、線路布局、專用車道和停靠站設定以及城市公共汽車優先通行系統等。第十條 有關部門在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落實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專項規劃確定的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停車場、首末站、...
第五條 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應堅持全面規劃、統一管理、多元投資、優先發展、便利乘客的原則。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管理 第六條 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發展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公交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等部門編制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發展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公交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第七條 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公共客運...
作為城市公共運輸的核心組成部分,政府應當加強組織和領導公共汽車客運事業。 《條例》明確了政府職責,即:“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共汽車客運事業的領導,將公共汽車客運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證公共汽車客運事業發展的財政投入。公共汽車客運財政補貼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市、區縣人民政府及開發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