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維護乘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武漢市實際,武漢市人民政府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發布施行了《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
- 發布文號: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112號
- 發布日期:1999-09-14
- 生效日期:1999-09-14
為加強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維護乘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武漢市實際,武漢市人民政府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發布施行了《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
為加強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維護乘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武漢市實際,武漢市人民政府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發布施行了《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發布單位...
為了加強我市城市公交管理,市人民政府曾於1999年9月14日發布施行了《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第122號令)。《辦法》的實施,對於促進我市城市公交事業的發展,提高公共客運服務質量,方便廣大市民生活,促進經濟發展...
武漢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對《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條中的“保護乘客”前增加“維護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營運秩序”。二、刪去第二條中的“屬本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旅客...
第六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1月20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的《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保障公交優先通行,提高公車通行效率和城市道路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武漢市客運汽(電)車治安管理規定》是2012年武漢市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1993年12月2日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69號發布,2010年10月18日根據《關於修改等10件規章部分條款和廢止等14件規章的決定》修訂,2012年4月23日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
第六十五條 擅自從事公共運輸和客運出租汽車營運服務的,使用機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專用車從事載客營運的,由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按照《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條例》、《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武漢市道路運輸管理規定》針對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存在的經營行為不規範、管理責任不落實等問題,明確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是本單位安全營運、服務質量、穩定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接受運管機構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的...
武漢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武漢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規定〉等11件地方性法規中行政強制規定的決定》,已經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
1999年9月,《武漢市公共交通客運交通管理辦法》公布實施,詳細規定了城市公交資質管理、運營管理、配套設施管理、權益保障、投訴管理及獎懲辦法等。年底,武漢市小公共汽車管理職能由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處移交武漢市公交監察辦。2000年,...
武漢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是城市公交的行業管理部門。依據《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條例》,履行全市公交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 近年來,武漢市公交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5]46號文、省政府辦公廳鄂政辦發[2006]...
辦法全文 武漢市有軌電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有軌電車管理,促進有軌電車規劃建設,保障有軌電車運營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有軌電車的規劃、建設、運營等...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軌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運輸系統中大運量的城市捷運、輕軌等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本辦法所稱軌道交通設施,是指為保障軌道交通系統正常安全運營而設定的軌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橋樑)、車站(含出入口、通道)、風亭...
《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於2012年9月25日武漢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2020年6月16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
、《湖北省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及《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營運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檔案規定,市客管處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內擔負著對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管理、協調、監督、服務等公共管理職能。
為此,借鑑外省的普遍做法,結合我省的實際,省政府常務會議決定,計程車客運由交通部門實施行業管理,但考慮到武漢市是一個特大城市,在《條例(草案)》第四十九條中明確“武漢市出租客運小汽車管理維持現狀”。在計程車客運由交通部門實施...
第二條本市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公共信息管網以及其他市政公用事業依法實施特許經營的,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指市人民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市場競爭...
根據2022年4月27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的《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辦法全文 第...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保障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國務院令第421號)和《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第五條 火車站地區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集中行使下列職權:(一)行使《武漢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市人民政府第137號令)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二)行使與火車站地區管理相關的道路運輸、音像製品、出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每次可以減少其累積記分二分,但一個記分周期內的安全教育減分不得超過四分。第十七條 公路客運車輛、城市公車輛、計程車、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所屬單位,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
《武漢市集體契約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2號)《武漢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1號)《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營運管理實施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01號)《武漢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2號)本決定自...
《武漢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08年5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008年06月25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市公安部門應當會同市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制定公共汽車專用道管理辦法。市、縣(市)公安部門應當加強公共汽車專用道通行秩序管理。第十四條 城市公共運輸應當實現中心城區站點五百米全覆蓋、萬人公車輛保有量達到國家標準。交通運輸部門...
武漢市機動車輛清洗保潔管理辦法 (1998年6月23日)第一條為加強機動車輛清洗保潔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武漢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根據《武漢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規劃管理。第三條 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修建城市市政、...
(2011年2月25日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210號公布;根據2014年9月20日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255號《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武漢市貸款建設的城市道路橋樑隧道車輛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為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狀況,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武漢市城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已於2010年5月17日武漢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0年6月11日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206號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修訂依據 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市人民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行政強制...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的具體套用問題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負責解釋。第五十七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1年7月11日武漢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武漢市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