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出台的暫行辦法,對四川範圍內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使用進行信用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出台的暫行辦法,對四川範圍內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使用進行信用管理。
《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出台的暫行辦法,對四川範圍內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使用進行信用管理。發展歷史2022年6月,...
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
2022年1月29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工作,確保及時、有效處理舉報...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2021年2月19日,經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35號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
五、完善協同高效的醫保基金監管保障體系 (十五)強化醫保基金監管法治及規範保障。嚴格執行國務院《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辦法,認真落實省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政策制度。按照《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強化...
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服務協定管理辦法,應當聽取有關部門、醫藥機構、行業協會、社會公眾、專家等方面意見。法律法規 2018年11月,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建立起對舉報欺詐欺保...
《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規範飛行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3月13日,《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
辦法全文 四川省工傷保險就醫及醫療費用結算管理辦法 (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有效救治,規範工傷醫療服務行為,加強工傷保險基金管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四川省工傷保險...
《青海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是青海省醫療保障局2022年12月印發的暫行辦法。印發通知 青醫保局發〔2022〕133號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青海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州醫療保障局,各定...
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單位和個人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繳納。2024年3月5...
第十八條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及其人員均應參加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通過招投標委託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具體徵繳和待遇享受管理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第五章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
(國辦發〔2019〕10號)和《四川省醫療保障局等五部門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指導意見》(川醫保規〔2019〕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五)上級補助收入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測算。(六)下級上解收入按各市(州)基本養老保險費預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第十條 基金支出預算的編制。基金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支出、醫療補助金支出、喪葬撫恤補助...
(五)居民醫保與我市已經建立的其他各類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相互銜接,統籌兼顧,協調推進。第三條 居民醫保實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制度。啟動初期建立風險調劑金管理制度,待條件成熟後過渡到市級統籌。基金調劑辦法由市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另行...
第十五條 參保居民住院(包括生育醫療、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發生的乙類藥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和特殊醫用材料,個人應先自付一定比例,具體報銷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第十六條 參保居民住院時,統籌基金支付...
(七)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全省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
宜賓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城鄉統籌,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障險體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切實減輕參保職工門診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21〕...
進一步完善我市醫療保障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川府函[2007]18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86號)《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四川省財政廳關於轉發的通知》(川醫保發〔2021〕3號)《四川省醫療保障局等七部門關於...
四川省軍區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為切實保障殘疾退役軍人的醫療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殘疾退役軍人醫療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參保人員的家庭病床、特殊疾病門診、異地就醫(含市外轉診)等申請進行審核。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一條 (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醫院級別確定,一級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