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 地點:自貢
醫院等級 | 在職人員報銷比例 | 退休人員報銷比例 |
三級醫院 | 82% | 86% |
二級醫院 | 83% | 87% |
一級及未定級醫院 | 84% | 88% |
社區及鄉鎮衛生院 | 85% | 89% |
自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制定的辦法。
醫院等級 | 在職人員報銷比例 | 退休人員報銷比例 |
三級醫院 | 82% | 86% |
二級醫院 | 83% | 87% |
一級及未定級醫院 | 84% | 88% |
社區及鄉鎮衛生院 | 85% | 89% |
自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制定的辦法。自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1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持續、穩定運行,促進經濟社會和...
根據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自府發[2008]1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章 參保登記 第一條 符合參保條件的鄉鎮以上在校學生、托幼...
《自貢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是自貢市制定的一項辦法。自貢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維護公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事業...
2023年1月5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廣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有關情況,其中包括2023年起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計入辦法。計入辦法改進後,在職人員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部分全部...
第十五條 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只能用於醫療費支出,不得提取現金或者以其他形式發給本人。職工工作調動時,其個人帳戶隨之轉移。第十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帳戶的計息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 定點醫療機構和...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等部門為了加強和規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定的辦法。引言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14號 ...
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
用人單位的退休人員按《自貢市徵收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條失業保險費的征繳範圍:(一)各類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二)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三)國家機關中的事業編制人員和勞動契約制工人;(四)社會...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共同構成我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主要政策:(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998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在全國...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一個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政府文書。引言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
一、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擬訂執行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具體辦法,擬訂本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提高統籌層次,進一步增強醫療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
第一條 為規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統一經辦流程,提升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主要適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
省醫療保障局等3部門印發的《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共濟保障管理辦法(試行)》(瓊醫保規〔2021〕17號)對職工普通門診待遇做了詳細具體的規定。比如,在職人員普通門診年度累計最高支付標準為1500元,退休人員為2000元。...
中藥飲片部分,收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予以支付的飲片,並規定不得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飲片。第三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保障部門要參照本暫行辦法,在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內,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藥品目錄》的...
繳滿本人實際繳費年限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費,繳滿本人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繼續繳費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參保人員按《大足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足府發〔2000〕220號)和原《大足縣...
《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是成都市人民政府2008年11月3日第2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政策檔案。通知公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號 《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已經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務...
切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雲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雲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德宏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涼山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州級統籌實施辦法(試行)》是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為了提高全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促進醫療保險制度的公平合理而於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發布的辦法。中文名 涼山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州級統籌實施...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文山州職工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雲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省相關政策,結合文山州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單位參保的參保人醫保卡上的個人賬戶不全都是自己個人繳納部分 ;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卡上從上一年開始也有每月15元個人賬戶,可以用於支付門診費用,就相當於門診報銷了(參保人屬於公務員或單位另有報銷政策除外)。醫保住院...
第五十四條 本暫行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第五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地直及各縣(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及相關政策同時廢止。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保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人員流動就業時能夠連續參保,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能夠順暢接續,保障參保(合)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共中央...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又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該項基金由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個人按照一定的繳費比例共同...
根據《辦法》,各地級以上市要同步調整普通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政策,妥善處理好改革前後的政策銜接,在2022年7月1日前出台實施細則並執行。辦法全文 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當年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給參保人員符合本辦法支付規定的住院和門診醫療費用之和。參保人員的報銷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的報銷比例按大足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標準執行。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範圍 ...
具體辦法由各省轄市制定。第十四條 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各地要參照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政策,選擇部分需長期或終身在門診治療且醫療費用較高的疾病(或治療項目)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範圍。門診慢性病不設起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