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宜賓市為推進城鄉統籌、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障險體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賓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 所屬地區:宜賓市
- | 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級別 | 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級別 | ||||
一級及以下 | 二級 | 三級 | 省內三級 | 其他 | ||
起付線(元) | 200 | 400 | 900 | 1000 | 按住院總費用先由個人自費30%,剩餘部分按40%報銷 | |
報銷比例(%) | 一檔 | 85 | 75 | 50 | 40 | |
二檔 | 90 | 80 | 60 | 50 |
《宜賓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宜賓市為推進城鄉統籌、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障險體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制定的辦法。
- | 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級別 | 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級別 | ||||
一級及以下 | 二級 | 三級 | 省內三級 | 其他 | ||
起付線(元) | 200 | 400 | 900 | 1000 | 按住院總費用先由個人自費30%,剩餘部分按40%報銷 | |
報銷比例(%) | 一檔 | 85 | 75 | 50 | 40 | |
二檔 | 90 | 80 | 60 | 50 |
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1] 2023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2年國民經...
第四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由宜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第四十二條 本試行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4月16日宜春市人民政府制訂的《宜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宜賓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擬訂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藥價格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方案,推進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並組織實施。主要職責...
各地要參照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政策,選擇部分需長期或終身在門診治療且醫療費用較高的疾病(或治療項目)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範圍。門診慢性病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不低於65%,實行定點治療、限額管理。具體辦法由各省...
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規定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七)組織...
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推進統籌城鄉醫療保險的不同方式和路徑。四、提高統籌層次,積極推進地級統籌。明確地級統籌中市(地、州)和縣(市、區)相關機構的職責,建立相應的考核激勵辦法,充分發揮縣(市、區)一級相關機構在醫療保險籌資...
(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要根據城鎮居民的就醫特點和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定點醫療服務協定管理,充分發揮基本醫療...
1.城市“三無”人員、重點優撫對象。根據鄉鎮人民政府民政辦公室提供的名單,經縣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後,由縣財政部門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專賬核撥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專戶,並通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組織實施。所屬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日常參保和業務經辦。第三條 凡我縣城鎮戶口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都應當參加城鎮...
《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發布地點是成都市,於2008年11月18日,發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公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號 《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例如..安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參保居民的住院起付標準為:三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400元,一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0元。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為: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0%;二級...
為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醫療保障目標,上林縣十四屆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上林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2008年5月29日印發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辦、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啟動初期,在...
《萍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萍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制定的條例。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完善城鎮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增強城鎮居民抵禦疾病風險的能力,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
《定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試行)》是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統一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醫療保障服務體系、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制定的暫行辦法。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
《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國家醫保局和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0號)等檔案精神,結合...
《巴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於2009年7月27日由巴中市人民政府以巴府發〔2009〕26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 參保範圍和對象、基金籌集及標準、醫療保險待遇、醫療服務管理、基金管理和監督、組織管理、附則8章35條,自發文...
根據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自府發[2008]1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章 參保登記 第一條 符合參保條件的鄉鎮以上在校學生、托幼...
(三)日間手術費用是指符合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將日間手術管理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通知》(德人社〔2016〕129號)規定的費用。第二十一條 《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居民醫保基金不予支付的...
醫療保障的目標,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省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川府函〔2007〕18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
《市人民政府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十政發〔2017〕27號 十堰市人民政府 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
現公布《玉溪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居民繳費和政府補貼、社會捐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由財政另行安排。第五十九條 本辦法套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第六十條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余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余府發〔2007〕15號)同時廢止。
六盤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市轄區內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中國小階段學生(包括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在校學生以及在城鎮就學的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
關於印發合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經市政府第9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合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
《巴中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 月12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鄉居民...
《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2007年9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 長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辦法內容 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金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金昌市為了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步伐,建立健全適合金昌特色的新型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病有所醫,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而制定的辦法。金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33號 《金昌市城鄉...
第五條各醫療單位、離休幹部、1?6級傷殘軍人、城鎮參保職工、居民都要自覺遵守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各方均有權提出合理建議,有權檢舉和投訴違規行為。第二章 統籌費的籌集與管理 第六條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財政負擔開支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