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

《四川省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推動四川省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專項行動方案》等有關檔案,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的方案。

2024年6月,《四川省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制定進程,草案全文,

制定進程

2024年6月,《四川省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草案全文

四川省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推動我省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專項行動方案》等有關檔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節約優先、問題導向、系統觀念,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引領,持續提高建築領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築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省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新增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面積8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800萬平方米以上。建築用能中電力消費占比超過55%,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積極進展。
到2027年,全省建築領域節能降碳機制和政策體系持續完善,超低能耗建築實現規模化發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進一步推進,建築用能結構更加最佳化,建成一批綠色低碳高品質建築,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顯著成效。
二、全面提升城鎮建築節能降碳水平
(三)發揮規劃引領作用。落實《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相關要求,將建築布局、形狀和朝向等建築節能相關要求,納入城市詳細規劃、鎮詳細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對民用建築進行規劃審查時,應當就設計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徵求同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意見,不符合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批准設計方案。提升新建建築中星級綠色建築比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建設項目綠色建築等級要求納入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並納入建設工程規劃審查和驗收。(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推動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推動落實,不再列出)
(四)加強新建建築節能管理。最佳化新建建築節能降碳設計,強化年綜合能耗消費量1000噸標準煤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千瓦時及以上建築項目節能審查。充分利用自然採光和通風,採用高效節能低碳設備,提高建築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結構安全和防火性能。推動公共機構建築和單體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以及總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且採用集中供熱(冷)的居住建築配置能源管理系統,並接入當地建築能耗監測平台。大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築,成都、綿陽、德陽、樂山、宜賓、瀘州、南充和達州等城市,政府投資建設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益性建築應按超低能耗建築標準建設,鼓勵其他市(州)開展超低能耗建築建設,加快推動超低能耗建築規模化發展。加強建設過程管理,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責任,施工圖設計審查階段,應落實建築節能專篇編制和專項審查要求,節能專項審查不合格不得頒發圖審合格證書;施工建設階段,應嚴格按照現行建築節能施工相關規範組織施工,重點把好節能材料抽樣送檢關和隱蔽工程驗收關;竣工驗收及備案階段,應對工程建築節能實施情況和節能性能進行驗收,建築節能分部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竣工備案。(省發展改革委、經濟與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有序推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編制既有建築節能診斷技術導則,組織實施能效診斷,全面開展城鎮既有建築摸底調查,建立市(州)建築節能降碳改造資料庫和項目儲備庫。各市(州)應以城市、縣城為單位,制定本地區既有建築年度改造計畫,合理確定改造時序。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城市更新等工作統籌推進建築節能降碳改造。在確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對照《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4年版)》《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GB55015)相關要求,重點對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和外牆保溫、門窗等重點內容進行改造。改造後,未採取節能措施的居住建築、公共建築節能率分別提高30%、20%,其他居住建築、公共建築節能效果應明顯提升。(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建築運行節能降碳管理。完善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落實公共機構建築和單體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築能耗監測要求,逐步擴大公共建築能耗監測範圍。科學制定能耗限額基準,明確高耗能高排放建築改造要求,公示改造信息,加強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公共建築室內溫度控制機制,夏季室內溫度不得低於26℃,冬季室內溫度不得高於20℃,各級節能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指導,聚焦公共機構辦公和技術業務用房、國有企業辦公用房、交通場站等公共建築(特殊用途公共建築除外),依法開展建築冬夏室內溫度控制、用能設備和系統運行等情況檢查,嚴肅查處違法用能行為。用能單位應定期開展公共建築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調試保養,確保用能系統全工況低能耗、高能效運行。推廣採用契約能源管理模式,選取一批節能潛力大的公共機構建築開展能源費用託管服務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教育廳、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嚴格建築拆除管理。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堅持“留改拆”並舉,加強老舊建築修繕改造和保留利用。對各地區建築拆除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各地區要把握建設時序,堅決杜絕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資源浪費。(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推動建築用能結構最佳化
(八)推動建築光伏高質量發展。加強氣象觀測數據套用,編制全省太陽能資源建築利用技術指南,發布縣(市、區)級太陽能資源分級情況。大力發展光伏屋頂,太陽總輻射年輻照量等級為A級、B級的縣(市、區),新建廠房、公共機構建築光伏面積不應小於屋頂面積的70%;太陽總輻射年輻照量等級為C級、D級的縣(市、區),屋面面積500㎡及以上的新建廠房、公共機構建築光伏面積不應小於屋頂面積的50%。推動光伏建築一體化發展,編制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相關標準和圖集,試點推動工業廠房、公共建築、居住建築等新建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加強既有建築加裝光伏系統管理,強化光伏系統安全性、耐候性的監督和管理。建築光伏系統要與建築造型、材質和色彩等建築風貌相融合,與周邊環境和城市風貌相協調。(經濟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因地制宜推進用能低碳轉型。鼓勵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築,結合本地建築風貌和建築造型要求,採用太陽能光熱系統。結合《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方案》相關要求,加大高效節能家電等設備推廣力度,鼓勵居民加快淘汰低效落後的空調、照明等用能設備。(經濟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高建築電氣化水平。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提高住宅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推動建築數位化智慧型化運行管理平台建設,推廣套用高效柔性智慧型調控技術。推動建築群整體參與電力需求回響和調峰。探索建築用電設備智慧型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國網四川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構建可再生能源高效套用機制。各市(州)要結合可再生能源資源、建築利用條件和用能需求,統籌規劃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研究制定出台推進政策,確定工作推進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加強建設過程管理,將新建建築可再生能源套用系統納入相關工程建設管理程式,既有建築加裝可再生能源套用系統應符合建築結構安全和電氣、防火等安全要求,達到防水、防滲、防墜落、耐久等標準。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常態化監管和後評估機制,及時最佳化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項目運行策略。各地要加強建築光伏建設管理和監督,及時發現建築光伏安全隱患和影響城市風貌等問題並督促整改。(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國網四川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四、積極推進綠色低碳建造
(十二)推廣工業化技術套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以保障性房、學校、醫養、體育場館、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工程項目為重點,積極推行A級裝配式建築,實現建築結構、圍護、裝修、管線系統性裝配。支持在建築工地辦公用房、圍擋、道路等主要臨時設施建設中,大力推廣套用預製裝配化產品。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在新建建築、老舊小區改造、老舊房裝修改造中推廣使用裝配化裝修技術和新型建築材料,加快建設綠色低碳住宅。加快智慧型建造試點擴面提質,創新拓展建築產業網際網路平台、BIM建築信息模型技術、智慧型監測設備、建築機器人等智慧型建造技術和人工智慧套用場景。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統籌做好施工臨時設施與永久設施綜合利用。規範施工現場管理,推進建築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市場推廣機制,在滿足設計要求前提下,鼓勵優先使用再生產品。(經濟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廣套用綠色建材。發揮政府採購引領作用,支持綠色建材推廣套用,國家綠色建材試點城市的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房等政府採購工程項目,應嚴格執行《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採購需求標準》的相關要求,鼓勵其他類型建築和其他市(州)工程項目參照執行。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套用推廣,鼓勵各市(州)結合實際建立綠色建材採信套用資料庫,持續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不斷提升農房綠色低碳水平
(十四)推動節能低碳農房建設。堅持農民自願、因地制宜、一戶一策原則,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提升嚴寒、寒冷地區新建農房圍護結構保溫性能,最佳化夏熱冬冷、夏熱冬暖地區新建農房防潮、隔熱、遮陽、通風性能。加大抗震設防、綠色建造、清潔低碳用能的農房設計研究,完善農房建設相關標準和圖集。推廣採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提倡就地取材,推廣套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等建造方式。有序開展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對房屋牆體、門窗、屋面、地面等進行選單式微改造。(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動農村用能低碳轉型。推動農房可再生能源套用與電氣化,引導農民減少煤炭燃燒使用,因地制宜使用電力、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推進太陽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暖、供電、炊事等方面的套用。因地制宜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鼓勵建設鄉村智慧型微網。提高鄉村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省發展改革委員、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大力促進行業科技創新
(十六)構建區域協同創新機制。建立川渝地區城鄉建設領域科技創新協同機制,發布川渝行業推廣套用新技術清單。利用川渝住房城鄉建設博覽會等大型交流平台,組織開展行業新技術推廣活動。聚焦綠色低碳技術,組織實施川渝地區城鄉建設領域科技示範工程。鼓勵兩地行業協會、企業、院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加強科技交流合作。加快構建川渝地區城鄉建設領域協同創新格局,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行業科技創新基地。(教育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企業在節能降碳方面科技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鼓勵企業參與行業科技項目決策、政策制定,支持企業參與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編制。支持行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積極爭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研發資助等方式開展創新活動。加快建築節能降碳成熟技術產品規模化生產,形成具有競爭力的建築節能降碳產業鏈,培育建築節能降碳產業領軍企業,繪製綠色低碳高新技術企業地圖,搭建高新技術企業走廊。(科技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支持行業創新平台建設。加大行業創新平台建設支持力度,鼓勵行業企業、科研機構、院校,聚焦建築節能降碳相關領域,申報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等科創平台等。實施住建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孵化行動。(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進行業科技攻關。加強行業科研攻關體系建設,完善城鄉建設領域“揭榜掛帥”機制,強化成果套用和資金保障。推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建築新一代技術研發,持續推進超低能耗建築構配件、高防火性能外牆保溫系統、高效節能低碳設備系統、建築運行調適等關鍵技術研究,開展先進綠色低碳建築技術示範套用,促進城鄉建設領域轉型升級。(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力度。完善城鄉建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利用發布計畫公告、開展科技示範工程建設等方式,推廣套用行業成熟新技術。積極爭取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加大對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套用推廣的支持力度。支持鈣鈦礦、碲化鎘等薄膜電池技術裝備在建築領域套用,推動可靠技術工藝及產品設備集成套用。推動建築領域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定期徵集發布一批建築領域先進適用節能降碳技術套用典型案例。(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一)健全法規標準體系。推動修訂《四川省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辦法》。區分不同階段、建築類型、氣候區,有序制定修訂一批建築節能標準,逐步提高建築節能水平。開展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能效測評,確保建築達到設計能效要求。加強建築能效測評能力建設。加快完善覆蓋設計、生產、施工和使用維護全過程的裝配式建築標準體系。完善建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構建跨部門建築用能數據共享機制。建立完善建築碳排放核算標準體系,編制建築行業、建築企業以及建築全生命期碳排放核算標準,統一核算口徑。(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司法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政策資金支持。完善實施有利於建築節能降碳的財政、金融、投資、價格等政策,依法落實支持建築節能、鼓勵資源綜合利用、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及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各級財政資金對建築節能降碳支持力度,建立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獎補機制。健全節能信用評價制度,將建築節能納入信用評價內容。強化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工作舉措,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完善綠色金融等產品和服務,支持超低能耗建築、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智慧型建造、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築可再生能源套用和相關產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四川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工作要求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充分認識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的重要意義,切實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舉措,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建築領域高質量發展。
(二十四)強化任務落實。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將本方案各項工作落實落細,明確目標任務,壓實各方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資金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應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履職盡責,抓好組織實施,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兼顧各方利益,有效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兜住民生底線。
(二十五)加大培訓宣傳。通過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工程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等相關單位的人才業務水平。加大對優秀項目的宣傳力度,開展好“節能宣傳周”“川渝住博會”等活動。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節能降碳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自覺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附屬檔案:各市(州)新增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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