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根本遵循,深化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等改革,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加快破解制約產教融合的政策瓶頸,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合理配置各種教育資源,形成與產業發展相協調的發展體系,推進產教融合成為經濟轉型升級的“助推器”、促進就業的“穩定器”、人才紅利的“催化器”,更好服務四川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推動協調發展。將產教深度融合發展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融入經濟轉型升級各個環節、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創新政府管理方式,發揮政府協調引導作用,形成政府企業學校行業社會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堅持校企協同,促進合作育人。突出企業主體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參與產教融合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辦學主體多元化,促進供需對接和流程再造,構建校企合作長效機制,實現互利共贏。
堅持需求導向,實現差異發展。結合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發展領域,針對區域差異,推進需求傳導式改革,最佳化教育資源布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育組織形態,推進產教深度融合,提升教育支撐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三)工作目標。逐步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建立完善多元化辦學體制,全面推進校企協同育人。以推進產教聯盟作為著力點,促進產教深度融合發展,力爭到2020年,在電子信息、智慧型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生物、化工、核工業等領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國具有廣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產教聯盟。通過10年左右時間的努力,基本實現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校企協同育人機制全面推行,需求導向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
二、構建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
(四)促進職業教育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制定實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產業發展、城市建設和重大
生產力布局規劃,明確產教融合發展要求,將教育優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項政策。結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創新改革試驗、脫貧攻堅等,同步推進產教融合發展,列出重大項目,明確政策措施,確定支持方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五)創新職業教育與產業融合發展模式。整合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科研院所、行業協會資源,通過“專業+產業”“教學+研發”“培養+就業”等,確保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各個環節有機銜接。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以職業院校為支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技術創新為動力的產教融合對接合作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聯、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
(六)最佳化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布局。實施“一乾多支”發展戰略,根據“五大經濟區”發展需求,最佳化職業教育布局,引導職業教育差別化發展。成都平原經濟區重點圍繞智慧型製造、航空製造、軍民融合等,依託中法、中德等國別合作園區,抓住“一帶一路”建設機遇,加強與國(境)外行業、企業、學校、科研機構在職業教育、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川南經濟區重點圍繞智慧型製造終端產業,推進職業教育與產業集群化發展。川東北經濟區重點圍繞川陝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有針對性地推進職業教育發展和產教深度融合。川西北經濟區繼續實施民族地區“免費職業教育,鼓勵與對口支援省市建立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引導深度貧困地區立足脫貧奔康加強與沿海發達地區職業院校合作,實現借勢發展。(責任單位: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七)推動專業建設與產業轉型相適應。圍繞建設以電子信息、裝備製造、食品飲料、先進材料、能源化工5個萬億級支柱產業和數字經濟為主體的產業體系,完善學科專業設定,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搭建產教融合信息平台,定期發布產業發展趨勢、
人力資源供求等信息,引導職業教育發展與產業轉型升級緊密對接。打破單一學科門類限制,促進學科專業交叉融合,推動學科專業集群式、組團式發展。(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
(八)提升高等教育服務創新能力。推進
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打造高等學校與行業骨幹企業、中小微創業型企業緊密協同的創新生態系統。引導高校適應以城市群為主體的新型城鎮化發展,促進高等教育資源合理布局。鼓勵有條件的高校積極參與軍民融合發展,在資源共享、成果轉化、科技創新等領域深化合作。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嚴格實行專業預警和退出機制,引導學校對設定雷同、就業連續不達標專業調減或停止招生。(責任單位:教育廳、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發揮企業產教融合主體作用
(九)拓寬企業參與途徑。支持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堅持辦學準入條件透明化、審批範圍最小化。穩步推進職業學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設備、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支持企業通過購買服務、委託管理等方式參與公辦職業學校辦學。鼓勵骨幹企業聯合職業學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組建產教聯盟,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員機制。(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聯、省國資委)
(十)創新學生培養模式。促進企業需求融入人才培養環節。探索建立高等學校與企業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有機連線人才鏈、產業鏈,鼓勵企業與職業學校開展緊缺工種技能人才定向培養。支持引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多種方式參與學校專業規劃、教材開發、教學設計,共建兼具生產與教學功能的公共實訓基地、技術工藝和產品開發中心、實驗實訓平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十一)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健全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校企共同制定實習實訓計畫,合理安排實習實訓內容和崗位。推動職業學校把實習實訓基地建在企業、企業把人才培養和培訓基地建在學校,探索引校進廠、引廠進校、前店後校等校企一體化合作形式。支持各市(州)依託學校建設行業或區域性實訓基地,帶動中小企業參與校企合作。探索通過購買服務、落實稅收政策等方式,鼓勵企業更多接收學生實習。推進實習實訓規範化,保障學生獲得合理報酬等合法權益。(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十二)推進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支持高等學校聯合企業、科研院所圍繞產業關鍵技術、核心工藝和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共建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台。引導高等學校將企業生產一線實際需求作為工程技術研究選題的重要來源,將成果轉化作為高等學校科研項目和人才評價重要內容。充分發揮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投入,促進高等學校創新成果和核心技術產業化。(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財政廳)
(十三)強化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督促企業落實職工培訓制度,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創新教育培訓方式,鼓勵企業向學校和培訓機構購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職工技能競賽,對參加培訓提升技能等級的職工給予獎勵或補貼。支持企業一線骨幹技術人員技能提升,加強產能嚴重過剩行業轉崗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將不按規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訓經費並拒不改正的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並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責任單位:省總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加強產教融合人才培育
(十四)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大力倡導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價值觀。將動手實踐內容納入中國小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鼓勵有條件的普通中學開設職業類選修課程,支持職業學校和公共實訓基地的實習車間、實訓工廠向中小學生開放。加強學校勞動教育,開足開好國家規定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通用技術課程。依託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特別是市級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開展生產實踐體驗等活動。支持學校聘請勞動模範和高級技能人才兼職授課。(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
(十五)推進產教協同育人。深化全日制職業學校辦學體制改革,健全職業學校內部教育質量保證體系,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廠即入校、校企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大力發展校企雙制、工學一體的技工教育。大力支持套用型本科和行業特色類高校建設,強化產業需求導向,完善以套用型人才為主的培養體系。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產學結合培養模式改革,增強複合型人才培養能力。(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六)強化師資隊伍建設。支持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套用型本科高校探索實施產業教師(導師)特設崗位計畫,鼓勵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設立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吸引企業技術人員兼職從事教學科研工作,面向企業聘用高層次專業人員、能工巧匠到學校任教,提升“雙師型”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的比例。允許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依法依規自主聘請兼職教師和確定兼職報酬。建立完善校企共建教師企業實踐流動崗(工作站)機制、職業學校教師實踐假期制度,支持在職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鍛鍊。(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七)完善考試招生制度。加快
高等職業學校分類招考,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健全“五年一貫制”“專升本”等培養模式,適度提高高等學校招收職業教育畢業生比例,建立複合型、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系統培養制度。認真落實專業學位
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要求,提高有工作實踐經歷人員的招收比例。(責任單位:教育廳)
(十八)改革學校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理事會制度,鼓勵引入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推動學校最佳化內部治理,擴大一線教學科研機構在專業設定、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積極發展跨學科、跨專業的教學和科研組織。(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九)創新教育培訓服務供給。發揮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資源優勢,面向一線勞動者,廣泛開展以提升職業能力為重點的各類培訓。鼓勵教育培訓機構、行業企業聯合開發優質教育資源,大力支持“網際網路+教育培訓”發展。支持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整合校企資源,開發立體化、可選擇的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推動探索高等學校和行業企業課程學分轉換互認,允許和鼓勵高等學校向行業企業和社會培訓機構購買創新創業、前沿技術課程和教學服務。(責任單位: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五、保障措施
(二十)強化協調引導。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引導,通過職能轉移、委託授權等方式,積極支持行業組織制定深化產教融合工作計畫,開展人才需求預測、校企合作對接、教育教學指導、職業技能鑑定等服務。鼓勵市縣政府、行業企業、學校通過購買服務、合作設立等方式,培育產教融合服務組織(企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十一)完善財稅政策。最佳化政府投入,完善體現職業學校、套用型高等學校和行業特色類專業辦學特點和成本的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撥款機制。依法足額徵收
教育費附加,確保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對於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於企業舉辦的技工院校,各有關部門可通過政府購買成果的方式,落實各項保障措施,支持企業辦技工院校。企業因接受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性支出,以及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依法在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責任單位: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加強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支持產教融合項目。積極爭取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和國際金融組織、
外國政府貸款支持產教融合項目。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加大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項目投資。鼓勵和引導保險資金支持產教融合項目。(責任單位:省金融工作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四川證監局、四川保監局)
(二十三)落實土地人事政策。落實職業學校、高等學校
基本建設項目相關規費減免政策。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
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願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有償方式取得土地。探索職業院校畢業生職業資格認定方式改革。(責任單位: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十四)強化試點示範。支持有較強代表性、影響力和改革意願的市(州)、行業、企業爭取國家產教融合試點任務,申報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項目。按照國家確定的試點城市,對納入試點的城市給予重點支持。探索建立產教融合型城市為節點、行業為支點、企業為重點的新發展模式,鼓勵開展校企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構建產權融合利益共同體。支持具有發展優勢的學校和專業擴大招生。探索引進社會第三方機構開展產教融合效能評價。(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25日
解讀
“力爭到2020年,在電子信息、智慧型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生物、化工、核工業等領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國具有廣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產教聯盟……”10月30日,記者獲悉,《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全文向社會公布。《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通過10年左右時間的努力,基本實現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校企協同育人機制全面推行,需求導向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
《實施意見》提到,將整合企業、職業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資源,通過“專業+產業”“教學+研發”“培養+就業”等,確保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各個環節有機銜接。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以職業院校為支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技術創新為動力的產教融合對接合作機制。
為實現產教深度融合的發展目標,《實施意見》明確了相關的保障措施。在完善財稅政策方面,將依法足額徵收教育費附加,確保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對於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等。
解讀二
“力爭到2020年,在電子信息、智慧型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生物、化工、核工業等領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國具有廣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產教聯盟……”日前,四川出台《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進人力資源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
根據《意見》,四川將創新職業教育與產業融合發展模式,整合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科研院所、行業協會資源,通過“專業+產業”“教學+研發”“培養+就業”等,確保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各個環節有機銜接。
在最佳化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布局上,成都平原經濟區重點圍繞智慧型製造、航空製造、軍民融合等,依託中法、中德等國別合作園區,抓住“一帶一路”建設機遇,加強與國(境)外行業、企業、學校、科研機構在職業教育、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川西北經濟區繼續實施民族地區免費職業教育,鼓勵與對口支援省市建立人才聯合培養機制。
在強化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上,督促企業落實職工培訓制度,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創新教育培訓方式,鼓勵企業向學校和培訓機構購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職工技能競賽,對參加培訓提升技能等級的職工給予獎勵或補貼。
同時,在加強產教融合人才培育上,要度提高高等學校招收職業教育畢業生比例,建立複合型、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系統培養制度。持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套用型本科高校探索實施產業教師(導師)特設崗位計畫,鼓勵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設立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吸引企業技術人員兼職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此外,《意見》還提出,要從完善財稅政策,加強金融支持,落實土地人事政策,強化試點示範等多方面來保障我省深化產教融合工作的推進。
解讀三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出台《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我省將全面推進校企協同育人,促進產教深度融合發展,力爭到2020年,在電子信息、智慧型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生物、化工、核工業等領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國具有廣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產教聯盟。通過10年左右時間的努力,基本實現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校企協同育人機制全面推行,需求導向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
創新職業教育與產業融合發展模式是《實施意見》的亮點。《實施意見》提出,整合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資源,通過“專業+產業”“教學+研發”“培養+就業”等,確保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各個環節有機銜接。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以職業院校為支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技術創新為動力的產教融合對接合作機制。搭建產教融合信息平台,定期發布產業發展趨勢、人力資源供求等信息,引導職業教育發展與產業轉型升級緊密對接。
企業,是產教融合的主體。《實施意見》提出,支持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穩步推進職業學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設備、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支持企業通過購買服務、委託管理等方式參與公辦職業學校辦學。鼓勵骨幹企業聯合職業學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組建產教聯盟,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員機制。推動職業學校把實習實訓基地建在企業、企業把人才培養和培訓基地建在學校,探索引校進廠、引廠進校、前店後校等校企一體化合作形式。督促企業落實職工培訓制度,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
為加強產教融合人才培育,《實施意見》提出,將動手實踐內容納入中國小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鼓勵有條件的普通中學開設職業類選修課程,支持職業學校和公共實訓基地的實習車間、實訓工廠向中小學生開放。深化全日制職業學校辦學體制改革,健全職業學校內部教育質量保證體系,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廠即入校、校企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推動探索高等學校和行業企業課程學分轉換互認,允許和鼓勵高等學校向行業企業和社會培訓機構購買創新創業、前沿技術課程和教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