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5年6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64號印發《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目標要求、紮實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點工作、切實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組織領導4部分。

重點工作是:更新創新創業教育觀念,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推進人才培養機制創新,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改革教學方法和評價方式,強化創新創業實踐,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加強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建設,改進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加大資金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發〔2015〕64號
  • 印發時間:2015年6月26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5年6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15〕6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的重要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就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大意義
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必然要求,是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各高校積極穩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雖然積累了一些好經驗、好做法,但仍然存在培養機制不全、課程體系陳舊、教學方式單一、師資隊伍不足、保障措施不力等問題。為適應我省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努力造就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實施創業四川行動,打造經濟成長“新引擎”,促進全省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必須凝聚全社會的共同力量,全面深化我省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
二、準確把握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目標要求
(一)基本原則。堅持“育人為本、提高培養質量,問題導向、補齊培養短板,協同推進、匯聚培養合力”的基本原則,切實將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突破口,面向全體、分類施教、結合專業、強化實踐,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總體目標。2015年起,全面啟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總結經驗、強化宣傳,創設環境、營造氛圍;到2017年,廣泛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成果和先進經驗,建設一批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先進部門(單位)、示範高校和實踐基地;到2020年,基本普及創新創業教育,建立健全課堂教學、實踐教學、自主學習、指導幫扶、文化引領等多位一體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形成統一領導、齊抓共管、開放合作、多方參與,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創新創業教育和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環境,高校人才培養質量明顯提升,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能力明顯增強,投身創業實踐的學生顯著增加,對經濟社會的貢獻度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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