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彭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54號)和《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彭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彭委發〔2011〕23號)精神,設立彭州市教育局(以下簡稱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州市教育局
  • 地區:彭州市
  • 類型:機關
  • 所屬國家:中國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擬訂並貫徹執行發展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政策規定以及指導教育系統校辦產業的職責。
3.取消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指導“產學研”相結合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2.推進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3.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省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國小布局結構的調整,組織審定省級統編教材,負責全省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省屬本專科院校專業設定和重點學科建設,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省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
(十二)負責全省高等學歷教育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全省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以及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畫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省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和學位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擬訂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省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川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彭州市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級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決定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目標、文秘、檔案、文印、信息、機關財務、保衛、綠化、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城區局屬單位的愛國衛生、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檔案管理、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紀檢監察、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國(境)內外教育交流與合作;協調教育對口支援工作;監督、指導學校的民主管理、教代會制度建設、校務公開和維權工作;治理全市中國小亂收費工作。
(二)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規劃並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資信息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人事政策和法規;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和實施本系統教師隊伍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教職工的評優工作;負責全市教職工政治學習以及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名師、骨幹教師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退休人員的綜合管理。

所獲榮譽

2022年5月,彭州市教育局團工委被授予成都市五四紅旗團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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