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作為唐山市“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檔案,將和《法治唐山建設規劃(2021—2025年)》《唐山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共同搭建起“十四五”時期法治唐山、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規劃兩方案”的“四梁八柱”,形成推進全面依法治市的總藍圖、路線圖和施工圖,為加快實現“三個努力建成”“三個走在前列”宏偉目標夯實法治保障。

2022年6月,唐山市出台印發了《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主要內容,修訂信息,

主要內容

《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從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化解體系、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推進機制等9個方面,對“十四五”期間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謀篇布局,並提出了32項重點舉措分工,逐一明確責任部門。
《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2024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確保到2025年打造更多法治政府建設唐山品牌。市委依法治市辦要抓好督導、檢查、考核,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修訂信息

2022年6月,唐山市出台印發了《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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