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2022年3月,中共嘉峪關市委、嘉峪關市人民政府印發《嘉峪關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對“十四五”時期全市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進行了總體謀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峪關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 印發時間:2022年3月
內容簡介
《實施方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工作目標。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共28項任務,總體概括為健全八個體系。第三部分是組織保障和推進機制,包括四方面內容:分別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全面加強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建設、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宣傳。
《實施方案》明確,2022年年底,法治政府建設“八大體系”制度機制基本建立健全;2023年,各項機制總體落實到位;2024年,對國家、甘肅省確定的法治政府建設任務進行全面自查、鞏固、提高;確保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全市各部門、各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協調並進,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嘉峪關、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實施方案》指出,鞏固嘉峪關市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成果,不斷將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法治政府建設正確方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切行政機關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必須堅持服務發展大局,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到全市中心工作部署和推進;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切實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問題;必須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具有嘉峪關市地方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模式和路徑;必須堅持統籌推進,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推動、協同發展。
《實施方案》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全面準確貫徹該實施方案精神和要求,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市委依法治市辦要抓好督促落實,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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