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在1995.03.15由哈爾濱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03月15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哈爾濱人民政府
《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在1995.03.15由哈爾濱人民政府頒布。
《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在1995.03.15由哈爾濱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的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
《黑龍江省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1990年6月18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黑龍江省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 (1990年6月18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為加強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等有...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了吸收外商投資從事開發經營成片土地(以下簡稱成片開發),以加強公用設施建設,改善投資環境,引進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和產品出口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成片開發是指:在取得國有土地...
(六)對場地開發費一次性計收或自行開發場地的外商投資企業,除市區繁華地段外,每年每平方米收取土地使用費最高不超過一元。第十三條 協助外商投資企業實現外匯收支平衡,可採取下列辦法:(一)外商投資企業在產品出口不足以保持外匯...
視為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按本辦法規定辦理手續。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土地的,按《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土地管理辦法》執行。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5年4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2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哈爾濱市鼓勵外商投資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政策有關問題解讀如下。一、制定《辦法》的目的 通過獎勵政策促進我市利用外資提質增量。一方面增強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新辦外商投資企業在國家規定的所得稅減免期滿後,外商投資企業繳納的所得稅超過15%的部分,採取“先征後退”的辦法予以返還,返還期為五年。(三)外商投資企業從開業年度起,五年內繳納的車船使用牌照稅和城市房地產稅,由財政...
四、哈爾濱市土地管理局 第三節 土地學會 一、學會宗旨與任務 二、學會組織 三、學會活動 大事記 附錄 一、哈爾濱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 二、哈爾濱市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管理辦法 三、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 四...
第五條鼓勵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開發區投資興辦中外合資經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和科研開發機構。鼓勵國內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開發區投資興辦出口創匯、先進技術、替代進口的...
第二條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是指從事以下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一)佣金代理:貨物的銷售代理商、經紀...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外商投資合夥、外商併購境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及再投資項目等各類外商投資項目。………。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4年6月17起施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
(十六)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平。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協調解決境外投資者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享有準入後國民待遇的保障力度,努力營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省政府企業和創業投訴中心牽頭,省直各有關部門、...
項目經批准後,根據投資額度和建設項目性質,減征土地使用費和城市設施配套費,並在物資供應、生活服務、設施配套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基建施工可以由建設單位或個人招標或委託本市、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承包,也可以由外地自帶持有資格證書...
第四條本辦法由市人才開發交流中心(以下簡稱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組織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五條任何部門和單位,不準向外商投資企業強行安排或擅自調動中方幹部,強行安排或擅自調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有權拒絕。第六條外商投資...
經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區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和本市建設用地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在所轄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具體管理工作。二、刪去第八條...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地的管理,改善投資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是指從事以下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一)佣金代理:貨物的銷售代理商、經紀人或拍賣...
《遼寧省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1.19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註:本篇法規已被《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發布日期:2001年12月28日 實施日期:2001年12月28日)廢止 第一條 為了促進我省...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用地管理,鼓勵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
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項目,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外商購併境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等各類外商投資項目。第三條 本市市級管理許可權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以及本市管理許可權企業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活動,適用本辦法...
(三)以國有資產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出具相關主管部門確認的檔案。不能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的新設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第二十一條 外商投資項目核准程式依照本辦法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的有關...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本市行政轄區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第三條外商投資企業用地實行有償有期出讓和轉讓原則,以劃撥方式取得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未經市、縣區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