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22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批准 1997年10月20日黑龍江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外商投資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1997年10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0月20日
- 頒布單位: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
1994年11月22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批准 1997年10月20日黑龍江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修改。
1994年11月22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批准 1997年10月20日黑龍江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修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
一、《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吸引外商投資有關規定》(一)第三條(一)項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直接出口的產品,除我國限制出口的以外,依照稅法有關規定減稅、免稅或者退稅。”(二)第三條(二)項修改為“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吸引外商投資有關規定〉等6件規章的決定,本規定應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條(一)項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直接出口的產品,除我國限制出口的以外,依照稅法有關規定減稅、免稅或者退稅。”(二)第三條(二)項修改為“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
《哈爾濱市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在1991.06.21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適應對外開放的需要,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舉辦中外合資經營、...
2021年12月2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哈爾濱市鼓勵外商投資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政策有關問題解讀如下。一、制定《辦法》的目的 通過獎勵政策促進我市利用外資提質增量。一方面增強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獲得感,堅定紮根哈市信心,強化持續發展動力,擴大外資存量規模;另一方面對外釋放我...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8.17 實施時間 2002.08.17 哈爾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哈爾濱市私營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哈爾濱市經濟契約監督管理條例》和《哈爾濱市外商投...
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中方幹部管理暫行辦法 (1992年9月21日市府令第11號發布)第一條為加強外商投資企業中方幹部管理,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和中方幹部合法權益,改善投資環境,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工商部門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幹部,均按本辦法管理。第三條本辦法所稱...
第一條 為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的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土地的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第...
第五條鼓勵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開發區投資興辦中外合資經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和科研開發機構。鼓勵國內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開發區投資興辦出口創匯、先進技術、替代進口的內聯企業和科研開發機構。第六條開發區為投資者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不斷完善...
哈爾濱市個人引薦外資獎勵辦法(哈爾濱人民政府發〔1991〕第12號)第一條為鼓勵各界人士積極引薦外資,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為本市引薦外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資企業或從事中外合作開發、補償貿易項目成功的個人,均可按本辦法進行獎勵。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引薦外資成功,是指引薦人...
鼓勵哈爾濱片區在制度聯動創新、開放平台對接、產業聯動互補、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依法依規統籌推進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綜合保稅區、臨空經濟區等主要功能區協調聯動、一體化發展。第五章 跨境金融服務 第三十條 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外資銀行、民營資本等通過依法新設金融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專營機構等方式,進入...
《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養老保險辦法》是哈爾濱市發布的辦法。【發布文號】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 【發布日期】1993-08-14 【生效日期】1993-08-14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 (第16號)《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養老保險辦法》,業經一九九三年八月九日市...
(四)審批規定限額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五)按規定許可權管理進出口業務和涉外事務;(六)依法管理開發區內土地的規劃、徵用和開發;(七)組織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並進行監督管理;(八)對派駐開發區的分支機構進行統一協調、監督和管理;(九)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第八條 海關、商檢等部門可以根據開發...
第二十三條 設立外商投資旅行社,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四條 外國旅行社經批准在本市設立的常駐機構,只能從事旅遊諮詢、聯絡、宣傳活動,不準經營旅遊業務。第二十五條 旅行社從事旅遊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按照核定的經營範圍開展經營活動;(二)向旅遊者提供真實的旅遊服務信息...
第二十三條 設立外商投資旅行社,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四條 外國旅行社經批准在本市設立的常駐機構,只能從事旅遊諮詢、聯絡、宣傳活動,不準經營旅遊業務。第二十五條 旅行社從事旅遊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按照核定的經營範圍開展經營活動;(二)向旅遊者提供真實的旅遊服務信息...
第一條 為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工會的法律地位,履行工會的權利和義務,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