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在2005.07.25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
- 頒布時間:2005年07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5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在2005.07.25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在2005.07.25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經2005年7月13日省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
《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在2011.08.23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工作,維護法制統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期可以反覆適用的檔案。
《吉林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是吉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質量,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更好地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規範性檔案(以下簡稱規範...
《吉林省水利監督辦法》是為了強化水利行業監管,履行水利監督職責,規範水利監督行為,依據水利部《水利監督規定》和《吉林省水利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2024年4月,吉林省水利廳印發《吉林省水利監督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吉林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吉林省水利監督辦法...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八 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五條:“實行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情況季報告制度。“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辦公機構應當在每季度的前5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法制部門報送本機關上一季度的行政發文目錄和規範性檔案制定情況統計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備案的規定》在1991.08.13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2005年10月1日,《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頒布實施,該《規定》同時廢止。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管理和監督,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嚴肅性,根據國務院《法規、規章備案規定》和《吉林省行政執法條例》等有關法規,制定本...
(十)規範性檔案不按規定進行審核備案的; (十一)拒不執行行政複議決定的; (十二)不協助、不配合或不接受監督的; (十三)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4年5月15日起施行。1992年12月7日發布的《吉林市人民政...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是指行政機關 (含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除制定規章、規範性檔案和內部行政行為以外的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行為。第三條 省政府法制部門主管全省行政執法...
第三章 監督方式和程式 第一節 審查規範性檔案 第八條常務委員會審查的規範性檔案包括:(一)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報送備案的規章:本級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的具體套用問題的解釋;(二)本級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
2024年3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決定廢止《吉林省契約格式條款監督辦法》。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了維護市場交易秩序,防止利用契約格式條款獲取不正當利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契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長春市道路和管線工程規劃管理辦法》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修改決定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據《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對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對2部政府規章予以修改...
《長春市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已經2012年5月16市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17日長春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修訂後《辦法》共二十七條,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3號 《長春市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已經2018年5月17日市政府第13...
規範性檔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按照《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第二十四條 規範性檔案實施後,制定機關應當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及時清理。清理工作按照《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五條 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違反本辦法規定,致使發布的規範性檔案...
(五)協調行政機關在實施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中發生的爭議;(六)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報告行政執法工作的綜合情況;(七)指導各級行政機關執法工作;(八)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的其他工作。第五條 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工作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在法律、法規以及...
評估工作應當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遵循客觀真實、公開透明、民主參與、科學系統、經濟效能的原則,採用科學、民主的評估方法,保證評估結果客觀、真實。檔案內容 《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辦法》已經2009年1月4日省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省 長 韓長賦 二○○九年二月一...
第十條 凡具有行政許可內容的規範性檔案,都必須按照省政府有關備案的規定進行備案。政府法制部門應當依法對報送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並作出處理。第十一條 政府法制部門、監察機關發現被檢查單位有違反行政許可的收費行為,由行政許可收費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第十二條 政府法制部門對違反行政許可法的行為,可向有關單位...
第三十三條 行政執法監督可以採取書面審查、專項檢查、重點抽查、案件調查和設定舉報等方式進行。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門在政府法制執法監督工作中,履行以下職責:(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檢查的業務指導工作;(二)負責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三)組織實施對法律、法規以及規章貫徹執行...
《吉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是吉林省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辦法。2024年3月15日,十四屆吉林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決定廢止《吉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條例廢止 2024年3月15日,十四屆吉林省...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制定規章和政府及其部門的其他規範性檔案(以下簡稱規範性檔案),以及運用規章、規範性檔案進行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參與行政訴訟和進行其他有關的活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負責本規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的監督。第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
加強政府規章解釋工作。3?認真做好備案審查、定期清理工作。嚴格按照 《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77號)的規定,進行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跟蹤反饋、評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規章每隔5年清理一次,規範性檔案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布。探索建立...
第四十四條 報送規章備案,應當提交備案報告、規章文本和說明;報送其他規範性檔案備案,應當提交備案報告、規範性檔案文本。同時報送電子文本。每年一月底前,各報送機關應當將上一年度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報送常務委員會有關工作機構。第四十五條 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接收、登記,按照...
第三十條 行政執法監督可以採取書面審查、專項檢查、重點抽查、案件調查和設定舉報等方式進行。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門在政府法制執法監督工作中,履行以下職責:(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檢查的業務指導工作;(二)負責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三)組織實施對法律、法規以及規章貫徹執行...
(三)制定指導審判、檢察工作的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檔案是否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相牴觸;(四)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者常務委員會任命的審判和檢察工作人員的遵紀執法情況;(五)其他應當由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監督的事項。第三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
(一)貫徹、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二)制定有關文化市場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三)按分工審查文化經營項目、書報刊等出版物、音像製品;(四)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五)對文化市場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六)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情況,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七)...
清理內容: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及部門“三定”方案等設定的行政權力。包括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行政徵收權、行政裁決權、行政確認權、行政給付權、行政徵用權、監督檢查權、非行政許可審批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權力;部門重大項目、資金分配、資產處置等重要事項決策權;本單位其他依法行使的...
四十三、加強行政系統內部監督,嚴格執行行政複議法,及時撤銷或修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糾正違法或不正當的行政行為,化解行政爭議。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監督制度機制。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