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確認和公布的若干規定》在2003.03.01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確認和公布的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2003年03月01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確認和公布的若干規定》在2003.03.01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確認和公布的若干規定》在2003.03.01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確認和公布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3.03.01 實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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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是吉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質量,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更好地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021年12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吉林省規範行政行為建設法治政府若干規定》(2005年6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76號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行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適應經濟振興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
《吉林省規範性檔案制定辦法》是吉林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制定的管理,保證規範性檔案的質量,維護法制統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
第二條 地方性法規是指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和頒布的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檔案。 第三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據下列情況,制定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從而制定的法律法規。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完善立法工作機制,提高立法質量,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備案的規定》在1991.08.13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2005年10月1日,《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頒布實施,該《規定》同時廢止。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管理和監督,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嚴肅性,...
《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結合省政府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一章 總則 一、...
其他行政機關的規範性檔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在網際網路上的政府網站上公開,並可同時採取其他的公開形式。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代表本級政府向社會發布政務信息。各級政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本...
第十六條改為第十七條,將其中規定的“不予審查”修改為“中止審查”。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中止審查的情形消失的,政府法制部門或者政府部門法制機構可以恢複審查。”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七 ...
第二十八條 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外,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無權設定行政處罰。第二十九條 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第三十條 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及其...
第四十五條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應當採取實地調研、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充分聽取、合理採納市場主體和...
《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在2011.08.23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工作,維護法制統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涉及...
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是指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制定機關按照規定程式對規章、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重新確定其效力的活動。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長春市人民政府、吉林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制定的...
第三十五條 下列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有關單位應當在該信息發生或者變更後二十個工作日內在政務公眾信息網上發布,供單位和個人無償查詢:(一)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二)國家機關的機構設定、職能、職責和辦事...
行政審批機關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據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第三章 行政審批受理的公開 第十條 需要取得行政審批的,應當向行政審批機關提出申請。行政審批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申請書格式文本,並填寫樣本供申請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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