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備案的規定》在1991.08.13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2005年10月1日,《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頒布實施,該《規定》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備案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1年08月13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8月13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 廢止時間:2005-10-01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備案的規定》在1991.08.13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2005年10月1日,《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頒布實施,該《規定》同時廢止。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備案的規定》在1991.08.13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2005年10月1日,《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頒布實施,該《規定》同時廢止。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管理和監督,維護社會...
《吉林省規範性檔案制定辦法》是吉林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制定的管理,保證規範性檔案的質量,維護法制統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除政府規章外,本省行政機關依據法定職權或者法律、法規授權,...
《吉林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是吉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質量,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更好地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規範性檔案(以下簡稱規範...
《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在2011.08.23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工作,維護法制統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期可以反覆適用的檔案。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六 第十六條改為第十七條,將其中規定的“不予審查”修改為“中止審查”。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中止審查的情形消失的,政府法制部門或者政府部門法制機構可以恢複審查。”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七 ...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確認和公布的若干規定》在2003.03.01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確認和公布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3.03.01 實施時間 2003.05.01 經2002年11月28日省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第三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法制部門負責審查應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含有罰款、沒收財物和重大收費項目內容的規範性檔案。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門對本級人民政府有管理權的各級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下列行為,可分別情況進行處理:(一)制定發布的規範性檔案與法律、法規以及規章不相符的,可責令其自行撤銷...
有失職行為的,由各級政府或者有關機關追究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第二十一條 上級政府所屬工作部門對下級政府所屬相應工作部門制定規範性檔案情況實施監督,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13日省政府公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備案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二條 下列規範性檔案報送市人大常委會備案:(一)市人民政府頒布的規章。(二)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發布的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通知、通告、辦法、規定、細則等規範性檔案。(三)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分院、市人民檢察院、省人民檢察院吉林林區分院具體套用本市地方性法規...
省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應當由省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按規定及時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備案。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應當按規定由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按規定及時報省政府法制機構備案。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不得違法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或...
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其審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法制部門可以退回:(一)不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二)與國家相關規定不符,基本內容不成熟的;(三)照抄照搬法律、行政法規,不解決實際問題的;(四)可以用規範性檔案解決問題的;(五)起草部門不配合、未按要求報送相關資料的;(六)存在重大...
(二)本級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三)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指導審判、檢察工作的規定、意見。前款所列檔案應當在發布之日起十日內報送本級或者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條常務委員會審查的規範性檔案,如有同法律、法規相牴觸或者不適當的,經主任會議決定分別採取下列方式處理:(一)建議或責成...
市縣政府要嚴格遵守省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備案規定,發布規範性檔案後,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上一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市縣政府部門發布規範性檔案後,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本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備案機關對報備的規範性檔案要嚴格審查,發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相牴觸或者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制定...
(三)是否同上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相牴觸;(四)是否與其他同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對同一事項的規定相衝突;(五)規定的內容是否明顯不當;(六)是否符合制定許可權和程式。第八條 中央辦公廳法規工作機構在辦理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事宜時,需要報送機構說明有關情況的,報送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予以...
辦法等並要求向財政部備案的,按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第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所制定的地方財政法規、規章,由財政廳、局轉送財政部,一式5份。第九條 地方財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和管理工作,由財政部條法司具體負責。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條 行政機關依法將其行使的行政許可權委託其他行政機關行使時,應當在委託前10日內,將委託的書面協定,報經同級政府法制部門審查。審查同意後,方可依法辦理有關委託手續。委託後,委託機關應當將委託的有關情況報同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第十條 凡具有行政許可內容的規範性檔案,都必須按照省政府有關備案的規定進行...
建議初學者在區別法律法規與規範性檔案時不要看名稱,而是看制定機關,如《XX省衛生防疫條例》系由省人大制定屬地方性法規,《XX省人民政府關於XXXX的暫行辦法》是由省級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XX部關於XXX辦法》屬部門規章,《XX市城市衛生暫行規定》是地方政府的規範性檔案。相關檔案 國務院辦公廳...
《吉林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是吉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13年6月25日吉林市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3年7月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31號公布 自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規章的制定工作,提高立法工作效率...
第六章 規範性檔案審查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一)國務院部門的規定;(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三)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複議時,可以一併提出對該規範性...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照國家規定推進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及時取消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未經國務院批准的涉企保證金項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有上下限標準的,一般應當按照下限標準收取。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清理規範行政...
第十條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下級人大常委會認為有關規範性檔案不適當,向省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審查要求的,參照本規程有關備案審查的規定辦理。第十一條 前條以外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向省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規範性檔案審查建議的,由有關專門委員會或者工作機構研究;必要時,報常委會...
第七十七條 行政機關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由有關機關給予通報批評、吊銷執法證件、調離執法崗位、或其他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八條 本規定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第七十九條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行政行為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若干規定》...
吉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 (2001年1月12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省人民政府預算審查監督,規範預算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2012年5月16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34號公布 2018年5月17日長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和單位、開發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
2003年8月14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審批的設定和實施,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機關設定和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均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市政府法制部門負責對行政審批事項...
2024年3月15日,十四屆吉林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決定廢止《吉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條例廢止 2024年3月15日,十四屆吉林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決定...
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由一個行政執法機關為主管機關,同時規定其他行政執法機關配合、協助實施的,主管機關應當主動聯繫、協調,其他機關應當配合、協助。第二十六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依法接受監督,完善內部監督機制,自覺遵守和執行下列行政執法監督制度:(一)規範性檔案備案制度;(二)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