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30日吉林省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4年8月14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94年08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8月14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1994年6月30日吉林省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4年8月14日公布施行。
1994年6月30日吉林省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4年8月14日公布施行。條例內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文化...
《吉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是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文化市場管理制定的一部條例,於1987年11月27日發布。【發布單位】807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7-11-27 【生效日期】1987-11-27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文化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於199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主要是為加強文化市場管理,保證社會文化活動的健康發展。【發布單位】80708 【發布文號】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8號 【發布日期】1990-12-08 【生效日期】1991-01-01 【...
吉林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吉林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四條原第(七)項修改為:“(六)除節假日外,錄像廳、桌(台)球廳(室)不得允許中小學生進入;電子遊藝經營場所嚴禁接待未成年人。禁入場所...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一、廢止《吉林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二、廢止《吉林市聯合運輸管理條例》。三、廢止《吉林市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四、廢止《吉林市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五、廢止《吉林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
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決定如下:一、廢止《吉林省工業勞動衛生管理條例》。二、《吉林省勞動保護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五項“會同...
《吉林市營業性遊藝(樂)活動暫行管理辦法》在1993.06.21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營業性遊藝(樂)活動的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
《吉林市營業性舞廳暫行管理辦法》是1993年6月21日發布的辦法。吉林市營業性舞廳暫行管理辦法 (1993年6月21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五十一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營業性舞廳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滿足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
(十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由其所在的單位或者行政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六十三條 本條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1日頒布施行的《吉林市旅遊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為加強街面商品交易管理,取締非法經營,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於1992年頒布,於1997年起執行。【發布單位】80708 【發布文號】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44號 【發布日期】1992-07-13 ...
第十二條經營食品的必須遵守《吉林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實施條例》的規定。第十三條經營者應按規定繳納市場管理費(包括攤位費)和有關稅金。第十四條經營者必須接受食品衛生監督人員的監督檢查,所經營的肉類產品必須經肉檢部門檢疫。
2014.08.15 的決定》,已經2014年6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15屆1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8月15日起施行。2014年7月14日根據我市煙火類觀賞品施放管理工作實際,決定對《吉林市煙火類觀賞品施放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
不起訴又拒不執行的,處罰機關可申請當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錄音錄像管理按《吉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執行。第四十六條省人民政府可依據本條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986年2月21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三章 城市用地管理 第四章 工程建設管理 第五章 市政公用設施管理 第六章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第七章 園林綠地管理...
為了搞好城鄉集市貿易的管理,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通過時間 (1984年2月18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細則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參加...
第十八條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在管理煙火類觀賞品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第六十二條 涉外房地產,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適用本條例。第六十三條 各縣(市)建制鎮、獨立工礦區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六十五條 本條例自1995...
第六十一條 涉外房地產,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適用本條例。第六十二條 各縣(市)建制鎮、獨立工礦區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第六十三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自1995...
第二條 凡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生產、經營、服務以及與之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公民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凡年齡在十六周歲以上,...
1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吉林省實行排污收費暫行辦法》的通知 吉政發〔1981〕148號 省政府 2 吉林省農村敬老院工作暫行辦法 吉政發〔1981〕277號 省政府 3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吉林省小水電站經營管理暫行條例》的通知 吉政...
第三十條 各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
《吉林省出版管理條例》是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加強本省出版事業管理,促進出版事業的繁榮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條例。該條例於1992年7月13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
城建規劃和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應從嚴處理。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過去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辦法有牴觸的,均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與上級有關規定有牴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本辦法解釋權屬於吉林市人民政府。挖掘...
條例廢止 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等7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其中廢止《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
《吉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是2019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規定。內容解讀 《條例》全文7個章節73項條款,充分體現了“加強服務保障,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立法理念。比如,在營造寬鬆有序、誠實...
第二條 凡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生產、經營、服務以及與之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公民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凡年齡在十六周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