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
- 發布日期:1987-11-27
- 生效日期:1987-11-27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吉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是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文化市場管理制定的一部條例,於1987年11月27日發布。【發布單位】80701【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7-11-27【生效日期】1987-11-27【失效日期】【所屬...
1994年6月30日吉林省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4年8月14日公布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文化市場的管理,促進...
吉林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吉林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四條原第(七)項修改為:“(六)除節假日外,錄像廳、桌(台)球廳(室)不得允許中小學生進入;電子遊藝經營場所嚴禁接待未成年人。禁入場所...
1996年10月10日吉林省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7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 1997年2月12日公布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繁榮社會文化事業,豐富...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文化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於199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主要是為加強文化市場管理,保證社會文化活動的健康發展。【發布單位】80708 【發布文號】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8號 【發布日期】1990-12-08 【生效日期】1991-01-01 【...
《吉林省營業性檯球管理規定》在1989.09.18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局, 吉林省文化廳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營業性檯球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吉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我省境內從事營業性檯球的...
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決定如下:一、廢止《吉林省工業勞動衛生管理條例》。二、《吉林省勞動保護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五項“會同...
三、將《吉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刪除。四、將《吉林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修改為:“各級愛國衛生工作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愛國衛生監督檢查工作。”...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預防各種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民眾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吉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精神,...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一、廢止《吉林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二、廢止《吉林市聯合運輸管理條例》。三、廢止《吉林市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四、廢止《吉林市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五、廢止《吉林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
《吉林市營業性遊藝(樂)活動暫行管理辦法》在1993.06.21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營業性遊藝(樂)活動的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
(1993年6月21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五十一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營業性舞廳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滿足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需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營業性舞廳是指各類...
不起訴又拒不執行的,處罰機關可申請當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錄音錄像管理按《吉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執行。第四十六條省人民政府可依據本條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將《吉林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國外有關機構和個人或我與國外合作出版文物書刊、拍攝有關文物的電影和電視,須經省或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和第三十條第二款“外國人在非開放地區和考古發掘現場拍攝文物,須由...
《吉林省出版管理條例》是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加強本省出版事業管理,促進出版事業的繁榮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條例。該條例於1992年7月13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
(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朝鮮族文化工作條例》經1989年3月1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九屆人大2次會議通過,1989年7月23日吉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批准;根據2005年3月31日吉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批准的《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代表...
條例廢止 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等7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其中廢止《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
第十二條經營食品的必須遵守《吉林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實施條例》的規定。第十三條經營者應按規定繳納市場管理費(包括攤位費)和有關稅金。第十四條經營者必須接受食品衛生監督人員的監督檢查,所經營的肉類產品必須經肉檢部門檢疫。
根據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需要,1994年12月9日,經省編委批准成立吉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隸屬省文化廳,相當於縣(處)級待遇,列事業編制18名。1999年7月1日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取消了文化市場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後...
(五)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吉林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罰。私營企業取得法人...
(1986年2月21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三章 城市用地管理 第四章 工程建設管理 第五章 市政公用設施管理 第六章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第七章 園林綠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