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吉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由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2006年1月10日省政府印發的《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吉政發〔2006〕2號)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內容解讀
《應急預案》分為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風險防控與監測預警、應急回響、後期處置、支持與保障、預案管理、附則和附屬檔案九個部分。
《應急預案》是吉林省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總綱,指導全省突發事件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以及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應急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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