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貫徹黨的民眾路線,不斷提高調研工作水平,更好地為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責服務,根據地方組織法、監督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央、省委、市委有關要求,結合人大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調查研究工作制度
- 通過時間:2014年9月2日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民眾路線,不斷提高調研工作水平,更好地為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責服務,根據地方組織法、監督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央、省委、市委有關要求,結合人大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民眾路線,不斷提高調研工作水平,更好地為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責服務,根據地方組織法、監督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央、省委、市委有關要求,結合人大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制度全文2014年9月2日南充市第五...
具體參照《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暫行辦法》中有關審議意見的規定執行。對專題詢問審議意見辦理落實不力、不到位的,可依法啟動質詢等監督方式。第十一條專題詢問、答覆及研究處理情況,應及時向社會公開。第...
2016年3月23日南充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16年6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立法準備 第一節立法規劃與計畫 第二節法規草案起草 第三章立法程式 第一節市...
審定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評議方案,組織實施評議工作。處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重要日常工作;聽取上一年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情況報告。討論、決定組織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視察檢查或重大調查研究活動,聽取視察、檢查、調查結果的...
第一條 為了增強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監督工作實效,規範常委會工作評議,促進國家機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為了規範本市立法論證工作,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辦法全文 2016年10月13日南充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南充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是潘國華。組織機構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
2017年7月31日南充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主任會議通過 第一條 第二條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和廢止地方性法規需要舉行立法聽證的,適用本規則。第三條本規則所稱立法聽證是指以公開舉行會議的形式聽取、收集公眾對...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調查研究工作,促進調研成果利用,提高監督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
(三)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督辦,按照《自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審議意見的規定》實施。第七條 跟蹤督辦的方式包括:電話督辦、發函督辦、視察檢查、專題調查、聽取專項工作情況匯報等,主任會議認為必要時,可以綜合運用其他...
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調查研究暫行辦法 菏澤市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和改進人大調研工作,提高調研實效,根據有關法律和中央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十、將第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議案,由主任會議決定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或者先交常務委員會有關辦事機構進行調查,提出報告,再決定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被提出罷免的代表,可以...
四、將第六條修改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事工作機構根據中央、省委工作部署,結合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研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和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編制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和省人民政府重大...
第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或者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屬於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範圍內的規範性檔案存在本規定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要求,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進行...
它們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人大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
第十一條 地方性法規案在審議中有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的,經主席團提出,由大會全體會議決定,可以授權常務委員會根據代表的意見進行審議,提出修改方案,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審議決定;也可以授權常務委員會根據代表的意見進行審議,...
第九條 專題詢問前,市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市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或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辦事機構應當邀請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中的有關人員,對有關工作進行視察或專題調查研究,並形成視察或調查報告,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市人大...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保持同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人民民眾的聯繫,開展調查研究,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第四條 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負責處理常務委員會行使監督職權的重要日常工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下,專門委員會或者常務委員會...
第十一條 評議工作一般分為評議準備、評議調查、評議會議和整改落實四個階段。第十二條 評議的對象、內容、時間和要求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根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當年的工作安排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前提前書面通知...
(四)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處理;(五)對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情況進行評議;(六)受理人民民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責成有關部門認真辦理、...
第五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第六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應當做好下列準備工作:(一)決定會議召開日期;(二)提出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草案;(三)提出大會主席...
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負責委託起草工作的組織管理,並加強監督和評估。第十四條 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應當加強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社會公眾的意見。新設行政許可、行政收費、...
工作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委員長提請常務委員會任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設立、職責和組成人員任免,依照有關法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關決定的規定。代表工作委員會 2023年6月,設立全國...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集體行使職權,集體評議。第九條 工作評議的步驟和方法:(一)評議準備階段,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下發工作評議的實施意見;(二)自查調查階段...
第一條 為使自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第十四條 起草單位應當根據年度立法計畫的安排,按時完成起草工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新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和其他涉及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應當依法舉行聽證。
第三條 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分別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是執行代表職務,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辦理代表建議、批評...
(四)市人大代表議案、建議中反映的突出問題;(五)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就詢問專題開展調查研究時發現的突出問題;(六)市人大專門委員會或者常委會工作機構圍繞詢問專題,通過代表座談會、代表接待日、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徵求...
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前,主任會議可以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市人大代表視察或者調查研究,也可委託有關專門委員會或者常委會工作機構開展調查研究。綿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試行)第十二條市人大常委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