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是為切實做好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鎮職工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 索引號:012947226/2015-00486
- 發布機構:南京市民政局
- 生效日期:2015-12-04
- 生成日期:2015-12-04
- 信息分類:民政、扶貧、救災/醫療救助/通知
《南京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是為切實做好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鎮職工制定的辦法。
第九條 申請醫療救助的對象須到醫保定點醫院就醫,醫療費用必須是本年度內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第十條 各類醫院要根據《南京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費用減免制度實施辦法(暫行)》(寧政辦發〔2005〕1號)和市物價局、衛生局等部門聯合出台...
《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5月7日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發布 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 寧政發〔2018〕7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現...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鄉困難民眾(以下稱醫療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救助形式包括:參保補助、門診救助、住院救助。 第三條 實施醫療救助,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原則:(一)堅持屬地管理;(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給予醫療服務優惠和照顧,提供便捷的醫療服務;(三)堅持城鄉協調發展,銜接社會保險制度;(四)堅持政府補助與個人負擔相結合,建立醫療補助制度;(五)堅持保障基本...
眉山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眉府辦發〔2016〕15號 (2016年6月22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城鄉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切實幫助我市城鄉困難民眾解決醫療困難,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
《臨沂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辦法》是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臨沂市人民政府發布施行的地方法規。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通知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沂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 臨政辦發〔2012〕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
城市困難居民中的全日制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和中、小學生的救助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四條 市及縣(市)區醫療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同級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困難居民醫療救助的組織、協調、指導等...
2015〕39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鄂民政發〔2017〕38號)和《省醫療保障局 省民政廳關於加大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力度的通知》(鄂醫保發〔2019〕2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衛生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渝民發〔2008〕115號)和《大足區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足府發〔2008〕48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滿足困難民眾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一)合理確定救助範圍。在切實將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和五保戶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的基礎上,逐步將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及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
鶴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鶴崗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對救助對象中患小病、常見病人員及急診急救人員,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按實際自付醫療費用的30%給予救助,當年個人累計享受門診醫療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化療、透析等...
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審計廳聯合印發《廣東省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辦法》(粵民助〔2010〕1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清遠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清府辦〔2010〕78號),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根據2012年12月20日《武漢市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武民政[2012]205號廢止。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緩解貧困民眾就醫困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
為切實減輕困難居民的醫療負擔,加強醫療救助制度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保險、疾病應急救助、慈善援助等制度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提高全市醫療救助保障水平,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
為了保障農村困難居民基本醫療,健全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內容 第一條 根據省政府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是指農村困難居民就醫,在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政策後仍然就醫困難...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切實緩解城鄉貧困民眾看病難、治病難或因病致貧問題,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全市農村特困戶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建立城鎮醫療救助制度的試點方案》要求,結合師宗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正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困難居民基本醫療權利,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城鄉低保對象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長政發[2011]28號)和《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沙市衛生局長沙市民政局長沙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
為完善我市困難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根據《廣東省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粵民發〔2016〕184號)和《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加強醫療救助政策落實切實做好睏難民眾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粵民函〔2018〕288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廣州市困難民眾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實施於2009年5月1日,意在為完善本市社會救助體系。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完善本市社會救助體系,妥善解決患重大疾病困難民眾的基本醫療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緩解城鄉貧困民眾、重點優撫對象看病的困難,根據省民政廳、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印發的《湖北省城鄉貧困民眾醫療救助實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 廣水市城鄉特困民眾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 的...
(民發〔2005〕121號)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黔民發〔2010〕51號)等檔案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大足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辦法是為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問題,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渝府發〔2007〕75號)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
未取消病種限制之前,按檔案規定在目前定點醫療救助醫院實施;取消病種限制後,逐步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推廣。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結算視窗設立城鄉貧困民眾醫療救助即時結算平台,...
(一)城鄉醫療救助實行屬地化管理原則。醫療救助對象向社區居民(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如實提供醫療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必要的病史材料、按規定領取的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助憑證。經社區居民(村)委員會審查後報...
成都市民政局關於印發《成都市城鄉困難民眾住院醫療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 成民發〔2015〕59號 各區(市)縣民政局,成都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社會事業局:為進一步規範全市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工作,現將《成都市城鄉困難民眾...
第一條 為緩解農村貧困民眾的醫療困難,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根據《貴州省農村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遵義市農村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有關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貧困民眾,...
(五)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按規定應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通過醫療救助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社會慈善捐助等多種途徑給予資助,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登記繳費 各高校作為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經辦單位,每年在新學年開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