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在1994年10月06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10月06日
- 實施時間:1994年11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在1994年10月06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北京市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在1994年10月06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檔案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培育和發展本市建築市場,促進正當競爭,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中推行設備招標投標制,提高建設綜合效益,根據國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採購的招標投標活動,以及對其實施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室內外裝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礎設施新建項目。本規定所稱重要設備、材料,是指...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北京市政府發布的檔案。檔案原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招標投標活動,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在1987.10.24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建築企業開展競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建設效益,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列入本市年度基本建設施工計畫,...
第三條 招標投標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四條 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符合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的,必須進行招標:(一)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
第二條 本市建設工程勘察招標投標工作的主管部門,是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首規委辦),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建設工程勘察項目(經首規委辦批准不宜招標的建設工程勘察項目除外),均須按照本規...
第八條 本規定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範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應當達到下列規模標準之一:(一)施工(含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單項契約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契約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單台重要設備估算價在30萬元人民幣...
為規範我市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一步最佳化我市公路養護市場營商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必須招標的工程...
四、《北京市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規定》(1994年10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4號令發布) 刪去第三十條。 五、《北京市建設工程勘察招標投標管理規定》(1995年4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
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是北京市住建委直屬單位,負責市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等。受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委託,負責我市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契約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分包、工程監理、重要材料設備採購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關備案和契約備案工作;負責工程招標...
園林綠化工程招標範圍內可以包括不超過300平方米的單層配套建築。《管理辦法》第三條未明確列舉規定的服務事項,不得強制要求招標。第四條 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檔案和招標檔案中明確類似項目業績、擬派項目負責人及項目部人員等內容及要求,並明確類似項目業績等信息無地域限制,但須以北京市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信用信息...
第一節 建設工程籌資來源及費用 第二節 建設工程保險及保險費用 第三節 建設工程保險納稅的管理 附錄一 工程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附錄二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管理辦法 附錄三 北京市建設工程設備熱源標投標管理規定(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附錄四 土木工程施工契約條件(國際諮詢工師聯合會1987年第4版搞要)
第十五條 工程監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檔案實施監測,並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可靠性負責。第十六條 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生產單位和供應單位按照規定對產品質量負責。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場時,供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提供真實、有效的質量證明檔案。結構性材料、重要功能...
建設工程招標由發包單位主持,並接受招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招標應當以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人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備案手續。第十三條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在開標前必須保密,不得泄露。第十四條 發包單位不得單方面指定建築材料、構配件和機械設備的生產廠...
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協會始終以“為會員單位提供服務,為政府決策提供輔助支持,為行業發展貢獻力量”為宗旨開展各項工作。歷年來,協會主要圍繞研究、宣傳、貫徹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體制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法規和規章;組織會員單位進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調研;協助會員單位開拓業務,做好會員單位的業務宣傳工作;編制刊物...
北京市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加強公路建設市場管理,保證工程質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
(六)負責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工作。研究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牽頭制定各類工地揚塵控制規範。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北京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七)負責指導本市村鎮...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 對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保障性住房、軌道交通工程等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集中檢查,檢查重點內容包括:一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的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情況;二是依法應備案事項的備案情況;三是評標專家的履職行為;四是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
建設市場處 研究擬訂本市建築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和相關行政措施;擬定本市建設工程的計價依據及其辦法;負責建築市場活動的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建設工程造價、有形建築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研究開發國外建設市場;負責本市建築業外資、外經工作。建築材料管理處 擬訂本市建築材料設備使用的...
當住宅工程採用標準圖、批量建設時, 可用以平方米包乾為基礎的標底, 這種平方米包乾為基礎的標底, 其價格由編制單位根據標準圖測算工程量、依據有關計價辦法編制出標準住宅工程每平方米造價, 在具體工程招標時, 結合實際裝修, 室內設備的配備情況, 調整平方米造價。另外,它因為地基的情況不同,一般在士0以上採用...
懷柔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規範投資行為,加強招標投標管理,提高投資效益,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意見》(京政發〔2005〕11號)、《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市政府令第89號)、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北京市...
到2025年,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的引領示範作用持續發揮,取得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強、國際領先的制度創新成果,市場機制更加完善,法規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全面建成與首都功能發展需要相一致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高地。——“北京效率”持續領跑。制度供給...
第七條 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市政府89號令)第八條規定規模、標準的政府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主要設備材料採購均應進行招標,招投標執行《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的規定。第二章 項目的提出、篩選、決策 第八條 項目的提出遵循以下原則:(一)規劃先行原則。申請政府支持的...
3.將建設項目施工環節的許可、服務、監管事項(包括施工、監理和材料設備招標投標活動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註冊、安全監督手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施工許可,建築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竣工備案,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徵收、返退)下放至通州區住房城鄉建設委。4.將建設項目(不含市級管理河道和...
八、外地建築企業違反本規定被責令撤離本市,拒不執行的,由所在地公安機關協助執行。九、本規定套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十、本規定自一九八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轉發的《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本市承建工程登記註冊管理的暫行規定》...
(五)負責物業服務監督管理,統籌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落實“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服務民眾訴求。牽頭組織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協調落實私房政策。(六)負責保障性住房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的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房源分配的協調...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辦法(修正)(1998年4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公布 根據2006年1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2號令修改)第一條 為了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制定本辦法。
1.北京市基本建設材料價格中列入參考價格實際購入價。2. 設計使用的新材料和預算本內缺項的材料市場價格。3. 甲方指定廠家加工生產的材料、設備半成品等價格高於預算價格的價差洽商。4. 當地材料或設備短缺,需從外地條採購的材料或設備價差洽商。竣工結算 (一)竣工結算是落實企業收入,決定工程成本的最終階段,各...
開標應當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開標後應當按照招標檔案規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式對標書進行評價、比較,在具備相在資質條件的投標者中,擇優選定中標者。第二十一條 建築工程招標的開標、評標、定標由建設單位依法組織實施,並接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第二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另行制定。” 分包採取措施 編輯 播報 2023年9月,北京市住建委針對建築工程領域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四類違法行為,協調多方集中發力,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查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將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質量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