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1年建築市場重點稽查工作實施方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築市場重點稽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京政發【2010】27號)檔案精神,切實加強和改善本市建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不斷提高全市建築市場行政執法效能,轉變執法理念,創新體制機制,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維護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和市場環境,積極培育市場誠信體系,加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促進本市建築業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1年建築市場重點稽查工作實施方案
  • 時間:2011-4-22
  • 單位: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地區:北京市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1年建築市場重點稽查工作實施方案
城鄉建設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1-4-22

法規內容

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處室、事業單位,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
為加強本市建築市場監管,全面推進住房城鄉建設稽查執法工作,根據規範建築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建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求,並結合2011年本市建築市場稽查工作重點,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了《2011年建築市場重點稽查工作實施方案》。
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方案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具體工作。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屬檔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1年建築市場重點稽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京政發【2010】27號)檔案精神,切實加強和改善本市建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不斷提高全市建築市場行政執法效能,轉變執法理念,創新體制機制,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維護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和市場環境,積極培育市場誠信體系,加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促進本市建築業健康發展,現就2011年全市建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認真落實國家和本市依法治國、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緊緊圍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發展戰略和本市建築業發展的中心任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強化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管理和建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為主線,規範本市建築市場秩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事前預防和事中監督,注重事後糾偏,進一步將市場主體行為納入誠信體系評價中。
二、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成立建築市場稽查執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孫乾副主任擔任組長,王鋼副主任、程建華委員擔任副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築市場管理處、法制處、建管處、質量處、安全處、工程處、建材處、建材辦、造價處、建管中心、招標辦、監督總站、執法大隊、註冊中心、交易中心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築市場管理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郝小兵副總經濟師為辦公室主任。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也應相應成立建築市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領導、牽頭部門、落實責任,組織開展建築市場執法檢查工作。2011年3月31日前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建築市場行政執法檢查方案和組織機構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建築市場執法重點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
對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保障性住房、軌道交通工程等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集中檢查,檢查重點內容包括:一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的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情況;二是依法應備案事項的備案情況;三是評標專家的履職行為;四是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
(二)工程建設施工許可
重點檢查在施建設工程項目開工手續辦理情況,對於無證開工、超出施工許可範圍施工的項目,依法嚴格追究有關各方的責任。
(三)工程造價
進一步加大對本市工程造價市場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促進建築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重點檢查諮詢企業的證照、諮詢契約;檢查三方主體的造價專業人員資格證書;工程項目的招標檔案、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投標報價、施工契約、補充協定、施工工期、價款變更確認、現場簽證、價款結算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農民工工傷保險等資料。
(四)施工契約和勞務分包監管
加強依法應備案契約(含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專業分包契約、監理契約、重要材料設備契約等)訂立和履約的動態監管,完善施工契約履約信息報送制度,組織開展契約履約專項檢查,規範契約雙方履約行為,預防和減少契約爭議、拖欠工程款等問題的發生。重點加強對轉包、違法分包、肢解發包、各類人員職業資格檢查及執業資格註冊人員執業行為檢查。加強工程項目勞務管理保障體系建設檢查和勞務分包契約備案和履約管理檢查,重點規範勞務分包契約雙方的契約訂立和勞務費結算、支付行為,加大對施工現場農民工使用管理,從源頭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五)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以全市軌道交通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檢查為重點,加強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一是工程質量檢查,落實參建各方質量責任;二是開展軌道交通工程質量風險評估及防範;三是繼續整頓規範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加強對檢測單位資質和人員的專項檢查、加強對預拌混凝土及預製構件生產企業的專項檢查及加強對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程的質量監管;四是綠色文明施工、消防設施配備、防汛應急回響等專項檢查;五是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支付和使用情況;六是《關於加強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情況以及履職履責情況、基坑開挖及支護、模板支撐體系、結構工程質量、機電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檢測試驗管理等內容進行檢查。通過檢查,進一步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保障重點工程質量安全和工期進度。
(六)建築節能與建材採購使用
對在施工程執行建築節能標準及相關政策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攪拌站混凝土試塊質量、原材料採購使用管理情況、資質相關情況進行檢查,並對試塊、水泥、粉煤灰、礦粉、砂、石、外加劑等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測。檢查“禁現”範圍內及政府投資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政策執行情況、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繳納情況,以及抽樣檢測預拌砂漿質量狀況。檢查建材供應備案企業供應本市建設工程的建材實物質量情況。對在施工程的建築鋼筋、散熱器恆溫控制閥、建築砌塊、防水材料使用情況,建材採購備案執行情況,並進行實物質量抽檢。
(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及人員資格
重點對以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情況進行執法檢查:一是2010年審批的新設立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報警的企業;二是近年審批的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三是在北京市建築業企業及人員資格動態監管系統中積分為8-30分的企業;四是2010年度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五是列入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重點監管範圍的企業;六是2010年因拖欠勞務費導致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七是造價諮詢企業和招標代理機構。對於檢查中資質條件不達標的建築業企業,責令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依法降低或撤回資質證書。同時,開展建築業執業資格人員執業行為執法檢查,落實執業資格人員責任,加強執業資格人員信用管理。
(八)本市施工企業京外市場行為
檢查工程質量安全、勞務管理、契約履約、各類人員職業資格檢查及執業資格註冊人員執業行為。在檢查中加強與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降低各地對本市建築企業的準入門檻限制,督促本市企業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管理規定,規範自身行為,保障承包工程按契約履約。
四、完善稽查執法體制機制
(一)堅持執法聯席會制度
每季度召開委內建築市場行政執法聯席會。在階段性總結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分析重點違法違規行為的基礎上,探索、建立市場重大風險源分析、確立、排查、制定預案、解決處理等制度,逐步形成“全面評估、風險預警、聯動執法、綜合管理”的監管長效機制。
(二)加強屬地執法
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區縣的案件轉辦和市區聯動執法力度,建立區縣落實執法檢查情況通報機制,推進區縣執法,逐步建立市區一體的執法監管體系。建立市區兩級住建委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一次,加強對區縣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三)加強橫向執法聯動
依託首都綜治委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綜治工作協調委員會工作平台,加強與市高院、國土、規劃、市政市容、公安、消防、環保、工商、安監、質監、城管執法等部門的橫向聯繫,建立橫向聯動執法機制,形成執法監管合力。對於執法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按照“兩法銜接”工作要求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並報檢察機關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認真落實各項執法工作任務。牽頭單位是各項執法任務的第一責任人,統一負責各項執法任務的組織安排和具體落實。協助單位應當在人員、設備等各方面全力配合牽頭單位的工作部署。
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應當完善執法工作機構,整合執法力量,組建專職執法隊伍,認真落實本方案各項要求,積極參加牽頭部門組織的執法檢查。同時,應當根據本轄區情況制定執法工作方案,在制定執法工作方案時要結合誠信體系對企業和個人的評價等級實行差別化監管。
(二)實施執法檢查過程中,各單位應當按照《關於正式啟用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執法工作平台的通知》(京建法557號)要求,登錄執法工作平台認真填寫執法檢查信息、填制責令改正通知書和行政處罰案卷,同時各單位對於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及時取證,認定基本事實,並初步判定違法行為違反的法律法規條款及適用的處罰條款後,連同有關證據、文書移送給相關執法組織。
(三)牽頭單位應當認真記錄、總結執法檢查實施情況,總結報告的內容包括執法檢查實施過程、參與的人員數量、發現的問題、作出的責令改正、行政處罰情況以及工作建議等內容。
(四)各單位落實本方案的工作情況將作為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評價的重要指標及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五)檢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明確執法身份。
(六)檢查組人員要廉潔自律、嚴格執法,不準接受受檢單位任何形式的饋贈和宴請,杜絕吃、拿、卡、要現象。
2011年建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計畫表
序號
檢查內容
檢查重點
牽頭單位
協助單位
時間安排
備註
1
施工契約、勞務分包契約監管和執業資格。
契約訂立、備案、履行;履約信息報送;專業分包和勞務管理;工程款結算與支付、勞務費結算;對全市的軌道交通和保障性住房項目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轉包、違法分包、肢解發包;對各類人員職業資格檢查及執業資格註冊人員執業行為檢查。
建築市場管理處
招標辦、建管中心、造價處、交易中心、註冊中心、區縣建委
6-7月
9-10月
(2次)
2
本市施工企業
京外市場行為
安全質量、契約履約、勞務管理、各類人員職業資格檢查及執業資格註冊人員執業行為。
建築市場管理處
質量處、施工安全處、監督總站、招標辦、造價處、建管中心、註冊中心
2、4季度
(3次)
3
資質動態核查
2010年審批的新設立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報警的企業
建築業管理處
綜合服務大廳
註冊中心
5月底前
造價諮詢、招標代理企業及納入重點監管的建築業企業
相關處室
3-12月
近年審批的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企業
規委
8月底前
4
在施保障性住房和軌道交通工程市場相關主體的企業資質、人員資格、執業行為、造價成果檔案質量
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造價諮詢企業分別進行檢查的方法。檢查諮詢企業的證照、諮詢契約;檢查上述三方主體的造價專業人員資格證書;被查工程項目的招標檔案、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投標報價、施工契約、補充協定、施工工期、價款變更確認、現場簽證、價款結算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農民工工傷保險等資料
造價處
市、區縣住建委
相關處室
軌道交通
3月-5月
住保項目
7月-9月
5
住宅工程特別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
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和運行情況;結構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管理處
監督總站
區縣建委
6月
10月
6
捷運工程質量風險評估及防範專項檢查
捷運工程質量風險評估及防範、質量控制體系和專家體系建設、強化風險監控措施。
工程質量管理處
監督總站
區縣建委
1月-12月
(每季度一次)
7
質量格線檢查
突出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環節的監管,重點對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運行即執行《關於加強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情況以及履職履責情況、基坑開挖及支護、模板支撐體系、結構工程質量、機電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檢測試驗管理等內容進行檢查。
工程質量管理處
監督總站
區縣建委
1月-12月
(每月一次)
8
消防設施配備和“動火證”的落實;對民工進行依法燃放煙花爆竹和施工現場嚴禁存放、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預防煤氣中毒的宣傳教育;春節前保衛消防制度和值班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處
監督總站
區縣建委
1月-12月
消防設施配備和“動火證”的落實;對民工進行依法燃放煙花爆竹和施工現場嚴禁存放、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預防煤氣中毒的宣傳教育;春節期間保衛消防制度和值班制度。
勞務人員安全教育;兩會周邊工地的文明施工;深基坑凍融後的安全;起重機械、安全防護、臨時設施的搭建。
綠色文明施工;液化氣的安全使用;深基坑和高支模的檢查。
安全生產月工作;防汛預案的制定;中、高考周邊工地文明施工。
綠色文明施工;臨時用電;防汛應急回響;食品、衛生及防疫;起重機械、深基坑、臨時設施的搭建。
國慶節前安全檢查;生活區安全;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綠色文明施工;液化氣的安全使用。消防設施配備和“動火證”的落實。
消防設施配備和“動火證”的落實;對民工進行依法燃放煙花爆竹和施工現場嚴禁存放、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預防煤氣中毒的宣傳教育;冬季取暖。
9
建築材料
使用情況
在施工程建築鋼筋、散熱器恆溫控制閥、建築砌塊、防水材料使用情況;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繳納情況;建材採購備案執行情況;進行現場實物質量抽檢。
建築節能與建材
管理辦公室
建材處
監督總站
區縣建委
5月、10月
各一次
10
供應備案
產品情況
檢查建材供應備案企業供應本市建設工程的建材實物質量情況。
建築節能與建材
管理辦公室
監督總站
區縣建委
4月-10月
11
校舍安全工程
建材使用情況
檢查在施工程的結構膠粘劑、纖維材料、混凝土的使用情況
建築節能與建材
管理辦公室
建材處
監督總站
安全設備處
區縣建委
7月
12
建築節能專項執法檢查
建築室內採暖系統是否安裝室溫調控裝置和熱計量裝置,是否安裝樓棟熱計量表,並對保溫材料等產品進行現場實物抽查;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繳納情況;《民用建築節能信息公示辦法》貫徹實施情況;是否使用了國家和北京市限制或淘汰的產品。
建築節能與建材
管理辦公室
建材處
監督總站
執法大隊
區縣建委
4月、9月
各一次
13
混凝土攪拌站
專項檢查
混凝土攪拌站的原材料採購使用管理情況(建材辦為主)、攪拌站資質人員情況(建管處為主)、攪拌站混凝土質量情況(監督總站為主)的聯合檢查,並對混凝土試塊和水泥、粉煤灰、礦粉、砂石、外加劑等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測
建築節能與建材
管理辦公室
建材處
建管處
監督總站
區縣建委
10月
14
開工許可專項檢查
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超出施工許可範圍施工。
工程處
執法大隊
招標辦
區縣建委
6月、10月
各一次
15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的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情況;依法應登記、備案事項的登記、備案情況;評標專家的履職行為;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
招標辦
建築市場管理處、交易中心、區縣建委
6-7月
9-10月
(2次)
16
註冊執業人員施工現場履職情況
檢查註冊執業人員在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履職情況以及對《北京市註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的落實情況;
註冊中心
建築市場管理處、質量處、施工安全處、監督總站、建管中心
9-12月(2次)
17
施工現場
勞務管理
工程項目勞務管理保障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勞務分包契約簽訂、備案和履約情況;《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勞務分包契約(示範文本)》使用情況
建築業管理
服務中心
區縣建委、
各集團總公司、各省駐京建管處
4-5月
8-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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