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智慧島建設實施方案

2022年4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加快推進智慧島建設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快推進智慧島建設實施方案
  • 印發時間:2022年4月5日
加快推進智慧島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打造“雙創”升級版,加快推動我省國家創新高地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順應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數字經濟、平台經濟發展趨勢,在全省標準化推廣智慧島雙創載體,著力構建一批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開放式眾創空間,推動各類高端要素資源集聚,提供從原始創新到產業化的全流程服務,建立“微成長、小升高、高變強”梯次培育機制,形成一流的創新生態小氣候,建成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國內知名科創空間和初創企業、科創團隊創新創業孵化器,打造一批新興產業聚集區、未來產業先行區和創新創業引領區。
(二)功能定位。“三空間二平台一示範”,即初創企業、科創團隊的集聚空間,天使、風投、創投基金的集聚空間,科創人才的集聚空間,貫通政、金、科、產的信息共享服務平台,科技金融產業的撮合平台,科技創新政策先行先試的示範區。
(三)建設路徑。按照“打造樣板、標準推廣”原則,推動中原龍子湖智慧島進一步提升市場化運營能力,探索創新管理體制,加快形成能夠自我盈利和可持續發展的標準化模式,逐步在全省複製推廣。
(四)發展目標。2022年4月底前中原龍子湖智慧島建設標準模式基本形成,2022年年底前實現智慧島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全覆蓋。2025年建成30個以上智慧島“雙創”載體,培育50家上市企業,引進培育400個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形成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競相迸發的創新生態小氣候。
二、建設運營標準
(一)建設規模合理適度。用地布局集中,規模和土地利用結構合理,基礎設施配套完備,空間範圍不少於500畝、不超過3000畝,其中主要功能的單體建築面積不少於5萬平方米。
  (二)管理體制靈活高效。按照“政企分開、管運分離”原則,構建智慧島管理架構。
  1.實行理事會制度。由相關部門及運營團隊、機構代表和諮詢專家等組成理事會,作為智慧島建設、運營、管理決策機構。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理事會章程和運營管理制度。
  2.明晰責任分工。理事會下設管委會或秘書處,主要負責政策制定、發展規劃、社會事務管理等。
  3.強化運營能力。理事會按照專業化、市場化方式公開選聘運營公司,主要負責智慧島開發建設、資本運營、專業化招商、市場化服務等,相應賦予土地一級開發、產業落地準入、長期運營管理等許可權。
  (三)產業發展路徑明晰。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數字經濟、平台經濟領域有明確的培育發展方向,研發、設計、中試、孵化等高端產業鏈完整,4類產業增加值所占比重不低於70%。
  (四)“雙創”基礎支撐有力。擁有一批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團隊、科技創新型和科技服務型企業,建有省級以上研發機構平台和“雙創”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擁有可共享的技術中試和檢驗檢測設施。
  (五)配套服務能力突出。建設科創團隊和初創企業“拎包入住”辦公區,天使、風投、創投等基金機構集中區,信息發布和路演區,洽談會商、論壇講座、商務活動區,與科創人員、高端人才需求相匹配的生活服務區,各類中介機構和時尚消費區等功能區,提供“空間+孵化+基金+服務+生態”的雙創全鏈條服務。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強金融支持。支持智慧島運營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融資,“十四五”期間在企業債券存續期內按照發債利息的一定比例給予貼息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市級共同負擔;對符合條件的融資產品按照實際支付中介費用的50%給予每家公司最高100萬元補助。推動符合條件的智慧島運營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支持入駐智慧島的企業上市掛牌,為入駐智慧島的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對入駐智慧島的小微企業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提高智慧島內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此額外產生的貼息支出由當地財政承擔。支持符合條件的投資基金在智慧島註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
  (二)加強政策引導。對完成目標任務、通過考核的智慧島,省財政結合其任務完成情況,採用以獎代補方式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支持,主要用於支持智慧島研發設計、成果轉化、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高層次人才引進。探索新型產業研發用地支持政策。人才公寓、青年公寓按需定向配置給智慧島使用管理。各省轄市和濟源示範區要出台專項支持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事管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
  (三)強化平台支撐。支持在智慧島建設專業化、精細化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對省級以上的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省財政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給予每個平台最高200萬元獎補支持。鼓勵入駐智慧島的科研機構、企業建設的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新認定為國家級創新平台的,省財政給予每個平台5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四)最佳化發展環境。將入駐智慧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納入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電價機制實施範圍予以支持。將入駐智慧島的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內。探索將“一對一”的銀企服務模式拓展為“一對島”的銀園服務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
  四、組織實施
  (一)省市聯動推進。建立“省級統籌、市級主體、省市協同”的智慧島建設推進體系。省級層面設立由常務副省長擔任召集人,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事管局、鄭州市政府等單位組成的省智慧島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全省標準化推廣智慧島“雙創”載體政策措施,協調解決規劃建設中的突出問題,重大事項報省委、省政府決策。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日常工作。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比照建立智慧島建設統籌推進機制。
  (二)規範建設管理。建立智慧島申報認定製度,成熟一個、認定一個。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管委會負責本地智慧島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達到本方案確定的標準後,可向省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經省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後予以認定並命名授牌。
  (三)強化考核評價。建立智慧島動態考核機制,省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對各地智慧島建設運營情況等進行考核,對建設進度慢、問題突出的予以通報,對認定為發展嚴重滯後的予以調整。
支持中原龍子湖智慧島建設若干政策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加快推進中原龍子湖智慧島建設,制定以下政策。
  一、按照產權不變、定向配置原則,將晨暉苑省直人才公寓整體交由鄭州市鄭東新區管委會統一運營管理,用於中原龍子湖智慧島人才引進,其中500套用於省科學院人才引進。(責任單位:省事管局)
  二、支持中原龍子湖智慧島引入的“雙創”人才優先申報“中原英才計畫(引才系列、育才系列)”,對入選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科研經費支持。協調指導鄭州市在優質醫療和教育資源、人才公寓、配偶就業等方面強化服務保障。(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支持在省科學院機構框架內,以引育符合重建重振省科學院發展規劃的人才為重點,設立中原科技城人才創新發展研究院,動態使用事業編制,推動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中原龍子湖智慧島創新創業。(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科學院)
  四、鼓勵鄭州市對在中原龍子湖智慧島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創投企業、創投管理顧問企業的高端緊缺基金管理人才,按照其上年度對中原龍子湖智慧島產業發展、自主創新等方面的貢獻情況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五、將中原龍子湖智慧島範圍內的省屬單位、省管國有企業已建和在建經營用途樓宇,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整體協定出租、委託管理方式,統一交由中原龍子湖智慧島管委會管理。(責任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
  六、支持鄭州大學等高校依託優勢學科在中原龍子湖智慧島建設國家大學科技園,引導高校科技成果在中原龍子湖智慧島轉移轉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教育廳)
  七、推動省級設立的各類政府投資基金在中原龍子湖智慧島集中布局。支持鄭州市鄭東新區管委會設立中原龍子湖智慧島創新創業發展基金,對其擬參股(出資)的子基金或者跟投項目,省級政府引導基金優先參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八、將中原龍子湖智慧島範圍內的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備案許可權賦予鄭州市鄭東新區管委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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