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推動平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意見》,發布於2014年7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推動平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意見
- 性質:意見
- 發布時間:2014年7月21日
- 發布單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和管委會,省直各單位: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對平潭開放開發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快平潭開放開發,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對台獨特優勢,深入實施《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以對台深度交流合作為主線,以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為動力,堅持產業優先、民生為本,走出一條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新路子,探索建設體制先進、政策開放、文化包容、經濟多元的現代化、國際化綜合實驗區,努力構建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環境優美的幸福宜居島,打造兩岸同胞共同家園。
(二)基本原則
經過四年多的建設和發展,平潭已初步具備開放開發條件,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今後一個時期,平潭開放開發要進一步突出對台特色,深化對台交流合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添新活力;進一步完善發展思路,轉變發展方式,推動平潭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為全省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新經驗;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積極探索自由港建設,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在開放開發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1.立足對台,全方位開放。從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戰略高度謀劃推進平潭開放開發,探索實行兩岸同胞“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新模式,加快現代化、國際化綜合實驗區建設,探索兩岸體制機制的結合點,打造兩岸新興產業區、高端服務區和宜居生活區,促進與台灣經濟全面對接、文化深度交流、人員密切往來、社會融合發展。正確處理對台合作和全方位開放的關係,推動面向世界開放,加大力度引進境外資金和先進技術、管理經驗、智力資源,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2.科學規劃,分步實施。依據總體規劃,在發展步驟上從全面展開向重點突破轉變,從全面規劃、全面布局、全面建設基礎設施轉向重點建設、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建設要儘快形成經濟新增長點和新城區,做到“建一片、成一片、產生效益一片”。合理控制全島開發強度,堅持集約節約用地,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提高開放開發的整體效益。
3.產業為先,循序漸進。把產業培育放在突出重要位置來抓,推動平潭開發從基礎設施建設為主向產業發展為主轉變,重點培育有市場、有競爭力、有發展前景、綠色低碳的升級版產業;最佳化產業空間布局,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堅持適度超前、量力而行,以產業發展和提高城市水平為中心推動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和房地產開發,提升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4.先行先試,改革創新。堅持資金投入和體制機制創新兩手抓,在體制機制上大膽探索,充分發揮兩岸交流合作的“試驗田”作用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排頭兵”作用。率先培育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著力構建扁平化、高效率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高標準的市場規則體系;用好用足政策,以政策優勢帶動形成體制優勢;積極爭取開展自由貿易區試點,力爭在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範上邁出重要步伐。
5.政府引導,市場主體。加快構建多元化的投資格局,不斷提高社會投資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更加重視發揮市場在開發建設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堅持規範管理,更加注重按科學辦事、按程式辦事、依法依規辦事,切實提高經濟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目標
今後五年平潭綜合實驗區GDP年均增長20%左右,到2018年達到450億元左右;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累計新增3000億元,年均增長20%以上;財政總收入年均增長30%以上,到2018年達到60億元左右;城鄉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初步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制度框架,在兩岸交流合作和對外開放中的作用進一步顯現。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對台交流合作
1.推動實現與台灣投資、貿易、人員往來便利化。爭取ECFA後續協定賦予先行先試政策;積極探索放寬投資者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等準入限制。進一步改革兩岸人員往來管理辦法,對在平潭投資就業的大陸居民實行簽注本地化管理。推動具有執業資格的台灣專業人才在平潭註冊執業。加快實施台灣地區車輛在閩便利進出政策,建設出入境車輛“快捷通”備案檢查管理系統,實現出入境車輛自助通關。開闢對台新航線,使平潭成為兩岸往來的重要通道;支持建設兩岸互聯互通信息環境。
2.建設新興產業區。積極引進有市場前景、有較高科技含量的台灣和國際企業到平潭集聚,推進兩岸產業深度對接,打造若干輻射帶動能力強的新興產業集群,以新興產業聚集帶動兩岸人員往來和文化深度交流。探索更加開放的合作方式,實施“放地、放權、放利”政策,吸引台灣有關法人機構在平潭設立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台灣創業園,完善落實支持台灣企業、中青年、大學畢業生創業的政策體系,吸引台灣人才、企業、中介機構入駐。依託台資龍頭企業,對接引進台灣百大企業和特色中小企業,形成電子信息產業園。依託平潭港區金井作業區和澳前作業區,推動轉口貿易和保稅物流發展。依託對台小商品交易市場、冷鏈物流基地等載體,打造兩岸商品集散地和物流中轉樞紐。依託兩岸軟體園、文化產業園等文化服務貿易新業態,打造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合作基地。
3.建設高端服務區。加快促進金融、物流、人才等高端生產要素集聚。建立與投資貿易自由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積極推動台資銀行在平潭設立分支機構,推動設立閩台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閩台合資有限責任制銀行。推進赴台發行寶島債。支持兩岸金融機構和企業合作設立產業發展基金和孵化基金,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點,爭取試點開展駐區企業向台灣地區企業或金融機構借入人民幣資金,支持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融資擔保公司,有效解決台資企業融資難題,推動建設兩岸離岸金融中心。鼓勵台商在平潭開展電信增值業務,推動平潭電子商務發展。用好兩岸航運業試點政策,支持台灣航運企業在平潭設立獨資或控股企業,從事內地與台港澳運輸、國際海運、船舶代理及船舶管理業務,推動與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開展港口、國際物流配銷及加值服務、航空快遞、高科技產業運籌合作。探索“前展後貿”商業模式,支持企業在特定區域設立保稅展示交易平台。積極探索建設文化保稅區,建立國際文化展示交易和物流中心、國際文化貿易企業集聚中心和藝術品公共分撥管理中心,打造國家級對外文化貿易基地。積極爭取將平潭列入“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繼續落實扶持平潭服務外包發展政策,構建兩岸服務外包合作特殊區域。
4.建設宜居生活區。在兩岸文化交流、人員往來、社會治理等方面先行先試,努力促進平潭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環境優美,成為兩岸同胞的共同家園。選擇台灣同胞居住相對集中區域,規劃建設台胞社區,創新社區管理模式,力爭2018年建成3個以上台胞社區。鼓勵台胞參與相關商業組織和所在生活社區的管理和服務。推進兩岸職業教育交流合作,探索閩台高校與台資企業聯合培養實用型人才。推動設立台資獨資醫院。研究在平潭就業及生活的台籍人員參加我省養老保險的辦法,落實其按規定參加我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鼓勵和支持台胞在平潭設立中介組織、服務機構,落實台胞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加大產業培育力度
1.做大做強做優產業。根據平潭生態、資源及現有產業基礎條件,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積極發展節水、節地、低碳、環保、高附加值的高端產業。合理選擇產業形態,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核心企業、現代物流、區域總部、服務外包、研發中心和以健康休閒養生為特色的旅遊度假區等,力爭每平方公里產值達50億元以上,實現土地高效利用。著力抓龍頭、聚集群,力爭經過5年努力,打造30個以上十億元企業、5個百億元產業集群。近期重點抓好電子信息、文化創意、旅遊等產業。
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為重點,扶持做大一批電子信息龍頭企業,推動大陸及台灣電信運營商和信息服務企業合作建設數據外包、災備服務、離岸數據中心等重大項目,吸引上下游企業集聚發展形成產業鏈,打造百億電子信息產業集群;以文化創意、休閒度假、海洋旅遊、特色購物等為重點,開發自然和文化融合的新型旅遊特色產品,加快重點旅遊項目、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培育發展海洋休閒生態旅遊島、國家旅遊度假區和世界地質公園,努力成為“環海峽旅遊圈”的重要節點,打造百億文創旅遊產業集群;以發展工業原材料及產品運輸、兩岸農副產品倉儲物流、跨境電子商務、轉口貿易、保稅物流等為重點,吸引台灣和國際知名物流企業落地,打造百億物流產業集群;以金融、服務外包、會展等新興服務業為重點,打造百億現代服務業集群;以遠洋捕撈、船舶製造、生物製藥、海洋科技園等項目為龍頭,打造百億海洋產業集群。
2.最佳化產業布局。平潭發展要與福州新區主動對接,探索建立以產業園區為載體的合作共建發展模式,強化平潭優惠政策的輻射效應,使福州新區成為平潭發展的腹地支撐,推動兩地融合發展、一體繁榮。出台《“一島兩區”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平潭(一島)與福清、長樂相關區域(兩區)產業發展定位,有序引導產業分工、區域合作。“一島”要主動承接台灣及國內外高端製造業、現代服務業轉移,為“兩區”製造業提升發展服務。“兩區”要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為“一島”現代服務業發展提供支撐。充分發揮平潭總部經濟政策優勢,吸引總部企業落戶平潭,福清、長樂要主動對接相關產業鏈,成為總部企業的生產、製造基地。推動平潭與福清、長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對接,探索建立保稅監管場所之間貨物流轉新模式。研究制定產值分配、稅收分成等利益共享機制,實現“一島兩區”聯動發展、互利共贏。
3.構建產業發展的促進體系。打造促進產業發展的政策高地,對已出台優惠政策,逐項形成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意見,充分發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選擇性徵稅、分線管理等政策效應。培育統一、公平、有序的生產要素市場,推進海峽產權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兩岸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等建設,設立產業發展基金和孵化基金,建立中介服務體系和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服務體系,完善產業發展配套設施。建立社會化、市場化的招商機制,實施省區聯動招商。
(三)加快改革開放步伐
1.創新行政管理體制。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和機構改革,實施區縣機構整合,最佳化組織架構和行政資源配置,減少行政層級,在重點片區(組團)探索建立精簡、高效的管理模式。整合區、縣工商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職責和機構,加強市場統一監管。改革審批制度,減少審批事項和審批環節,組建大綜合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平台,推進綜合執法。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及其配套改革,推進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釐清並列出權力清單,完善土地出讓、招投標、資金管理、城市規劃建設等制度,建立公開透明、規範有序、便捷高效的權力運行機制。
2.創新開放型經濟發展模式。深入研究自由港運行規則,學習借鑑先進國家和地區好的經驗做法,結合實際積極探索自由港建設。推進通關便利化,積極爭取推行“先入區、後報關”,“進境檢疫、適當放寬進出口檢驗”,“單一視窗”等模式,探索推進兩岸監管部門監管互認、信息互換、執法互助。推進投資便利化,爭取對外商投資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開展負面清單管理試點,建立公共信用負面清單,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建設。推進金融便利化,爭取放開對外資設立金融分支機構的股比限制,積極爭取面向國際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在人民幣資本項下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面創造條件先行先試,支持開展期貨保稅交割試點,實行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試點。推進航運便利化,加強船籍港建設,建立高效率的船籍登記制度,積極發揮平潭港區與江陰港區、松下港區、閩江口內港區的聯動作用,形成有利於航運發展的制度和運行模式。
3.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堅持多元化與市場化相結合,解決建設資金短缺問題。拓展融資產品和融資模式,構建以中長期信貸為主,企業債券、信託產品、中期票據以及各類債券、基金等為輔的多元化融資體系。推行PPP、BOT等融資模式,鼓勵民營、台灣等社會資本參與公共領域的建設,實施民資“回歸工程”。對現有區屬公司進行整合,做大做強區土地開發總公司等融資平台,增強融資能力。嚴格控制債務規模,開展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試編工作,編制資產負債平衡表和短中長期投融資計畫,實行債務預警機制,建立償債準備金,清理和規範BT項目,妥善處置存量債務,加強管理防範債務風險,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構建集聚人才的良好機制。堅持人才優先戰略,以高端人才為引領,大力推進閩台人才合作交流,積極實施“四個一千”人才工程,充分開發利用國際國內人才資源,用3-5年時間,初步建成一批以重大產業平台、重點產業項目和重點企業為主體的人才載體,建立一套規範有效的人才國際化發展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制定和完善廣納各方面人才的具體優惠政策,打造閩台人才深層次、常態化的交流合作機制,形成適應平潭開放開發需要的多層次人才隊伍。力爭到2020年,各類中高層次人才資源總量超過5萬人,人才投入不低於地方一般預算收入的1.5%,人才貢獻率達到我省沿海地區中上水平。近期,要儘快引入和培養一批熟悉國際慣例、具備投資管理知識和招商經驗的專業人才。
(四)著力提升開發建設和管理水平
1.加大重點區域開發力度。近期圍繞功能布局和新興城市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重點推進金井灣、壇南灣、嵐城、澳前四個重點區域建設。金井灣組團著力構建現代商務辦公區、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和港口物流區,壇南灣組團重點打造高水平國際旅遊度假區,澳前組團加快建成台灣商品集散地和兩岸人流物流中轉樞紐,嵐城組團重點打造文化創意、會展中心和金融集聚區。加強重點區域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高度重視地下工程,建設高起點給排水網路,完善道路、電力設施,健全城區功能,力爭再經過幾年努力,重點開發區域基礎設施基本完善,產業基礎初步形成,人口集聚功能進一步增強,城市框架基本建成。
2.建設生態示範城市。出台實施《平潭綜合實驗區生態區建設規劃》。認真落實《平潭綜合實驗區生態建設指標體系》(閩政〔2011〕23號)5大類42個指標,爭取列入國家生態示範城市試點和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高水準的生態城。全面推進宜居環境建設行動,著力改善城鄉環境面貌。科學劃定禁建區,優先保證生態用地,實施“碧海銀灘”工程,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實現海島生態良性循環。開展綠色建築行動,實施城區綠化、淨化、美化、亮化工程,推行精細化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打造宜居環境建設示範區。
3.建設“平潭智慧島”。推動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加快新一代網路和雲計算中心等建設,以智慧型管理、便捷服務為目標,重點建設交通物流、環境保護、出行旅遊、健康保障、口岸通關、政務服務等智慧化套用,推動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能源流等政務和商務活動向網路空間遷移和匯聚,構建城市管理新模式。
4.強化規劃科學性嚴肅性。積極探索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土地利用規劃的“三規合一”或“多規合一”,確保“一張藍圖管到底”。加強各層次規劃的有機銜接,進一步深化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做深做細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和景觀設計,提升規劃質量,建立高起點、管長遠、統一銜接、功能互補、相互協調的規劃體系。實行規劃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確保規劃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嚴格按照規劃和流程供應土地,未編制修建性詳規的區域原則上不進行土地開發。
制定和實施規劃中要充分考慮文化傳承保護,重視保護髮展南太平洋島語族、平潭傳統民居等地域特色濃厚的文化遺產,做好“中國傳統文化村落”申報工作。藉助平潭與台灣共同的歷史文化淵源,深入挖掘殼丘頭文化,規劃建設殼丘頭文化遺址公園、沉船打撈技術研究基地、水下文物保護研究中心,努力構築兩岸精神家園。
5.規範和改革土地管理體制。堅持集約節約用地,用好國家土地綜合改革試點政策,創新土地管理模式和兩岸合作的土地開發模式,嚴格按照規劃開發建設,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統一一級市場土地收儲,科學運作土地資產,有計畫有步驟地投放、出讓土地,提高土地效益。嚴格執行招拍掛出讓制度,規範土地交易行為,完善土地出讓的決策機制,不得以產業項目與房地產用地捆綁招商。加強土地批後監管,加大對閒置土地清查力度,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加強對土地出讓金管理。分類解決遺留問題。
(五)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1.著力解決基礎設施瓶頸問題。重點解決基礎設施配套問題,儘快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加快建設金井灣、壇南灣、嵐城、澳前等片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建成900噸垃圾焚燒發電廠1座和若干配套小型垃圾焚燒廠、垃圾轉運站,提升污水垃圾處理能力;高標準建設金井灣、幸福洋片區防洪防潮工程,將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防潮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的水平。全面解決水資源保障問題,爭取2014年建成島外近期調水二期、10萬噸自來水廠項目,2018年建成雨洪利用和閩江水南調(平潭引水)工程,實施海水淡化與直接利用、中水回用、污水再生利用項目。繼續提升進出島通行能力,力爭按計畫建成福平鐵路和長平高速公路。構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體系,建成9座輸變電站,適度發展風力發電和海洋能發電,支持建設多聯供燃氣能源站項目和海上保稅油氣補給中心。
2.堅持高標準建設基礎設施。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大力採取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打造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系統推進“一環兩縱兩橫”及市政道路建設,推動路網建設現代化,同步推進地下綜合管涵、排洪、排污、燃氣等系統建設,最大限度發揮基礎設施建設效益。推進海關、檢驗檢疫、海事、邊檢等部門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建設覆蓋全島的智慧型化、快速反應的電子圍網監控系統。推進國家“十城萬盞”試點示範城市建設,實施契約能源管理模式路燈節能改造工程。建立中水利用系統,推廣新型建築材料,推動建設節能環保建築物。
3.加快事關民眾利益的社會公共設施建設。抓緊建成嵐城、金井、澳前、流水等配套齊全、環境優美的保障性安居小區。規劃建設蓮花山、如意灣、南寨山、君山等公園。新建一批標準化學校,推進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在平潭辦學。建成平潭協和、海壇三甲醫院,建設壘球館、奧體中心、圖書館、博物館等文體場館,建設海峽兩岸青少年體育訓練基地,完善國際腳踏車賽、風箏衝浪等賽事配套設施。力爭2016年實現全島公交全覆蓋,推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結合安置小區建設,分期分批實施小島整體搬遷工程,實施海島便民工程,改善離島生活生產條件。
三、保障措施
推動平潭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是新的歷史時期黨中央、國務院賦予福建的重大歷史使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平潭發展新階段的新要求、新任務,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凝聚合力,全力推進平潭開放開發。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積極爭取在國家層面加大對平潭重大政策和項目的協調力度,解決重大問題。省直有關部門和中央各駐閩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凝聚合力,主動服務,創新服務,最佳化服務,指導和幫助平潭解決開發建設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要以“六大行動計畫”(基礎設施提升行動計畫、產業培育行動計畫、體制機制創新行動計畫、對台交流合作行動計畫、民生改善行動計畫、生態環境改善行動計畫)為抓手,有序推進各項改革、建設與發展。
(二)加強政策支持。資金方面,2014年,安排平潭地方政府債券資金額度25億元,以後年度根據中央核定我省的債券規模和資金投向繼續給予積極支持;省財政加大對平潭安置房的補助力度;省級森林生態建設相關專項資金繼續對平潭給予傾斜支持;省級預算內專項資金對涉及平潭的重大民生項目予以優先安排,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支持。投融資方面,省財政和省直有關部門安排2億元資金支持平潭設立創業園孵化基金;支持平潭建立投融資平台,建立土地開發總公司,統籌解決土地融資問題。用地用海方面,保障平潭合法用地、用海指標的需求。機構編制方面,支持平潭開展行政管理體制創新改革,及時解決區縣機構改革中遇到的問題,支持設立片區(組團)管理機構和市場監管機構,支持開展平潭法院、檢察機構職能改革探索。
(三)加強法制保障。深入貫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快推進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決定》。研究制定《平潭開放開發條例》。鼓勵省內仲裁機構在平潭設立聯絡點,靈活有效處理涉台民商事糾紛,探索建立糾紛預防、爭端解決和維權運行機制,切實保障台胞合法權益。
(四)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加強實驗區與省直單位、各設區市的幹部交流工作,積極選派優秀幹部赴平潭掛職,創造條件鼓勵吸引掛職幹部留任,建立常態化幹部交流工作機制。拓寬培訓渠道,加大培訓力度,進一步提昇平潭幹部謀事創業的能力和水平。創新用人機制,開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工作,積極引進海內外優秀人才,加快建立適應平潭發展的金融、工程管理、保稅物流等專業人才隊伍。
(五)加強廉政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有關規定精神,堅決糾正“四風”,健全“四下基層”、“馬上就辦”工作機制,樹立平潭幹部銳意進取、奮發有為、廉潔自律的嶄新形象。建立權力運行網上公開平台,健全土地出讓招拍掛和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制度。強化資金、項目、資源監管,堅決遏制腐敗現象發生。
(六)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中央賦予的各項優惠政策和實驗區發展建設情況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擴大平潭的影響力和吸引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實驗區建設的良好氛圍。及時宣傳推廣實驗區在實踐過程中改革創新、攻堅克難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示範帶動效應。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