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縣水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是一篇應急預案,為了加強我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及時有效地處理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宜縣水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 實施地區:分宜縣
分宜縣水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是一篇應急預案,為了加強我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及時有效地處理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分宜縣水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是一篇應急預案,為了加強我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及時有效地處理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維護社會穩定。為了加強我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及時有效地處理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
其中,省級預案是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處置,以及省級人民政府責成處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檔案。縣級、市級預案的適用範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自行確定。(3)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省水上搜救中心內河分中心設在省交通運輸廳,根據職責規定承擔全省內河(長江除外)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水上搜尋救助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2)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應急值守;(3)負責管轄水域突發事件應急反應...
本暫行辦法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設施毀損、人員傷亡、交通阻斷、生態環境破壞等後果,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搶修設施,保障通行,提供緊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
本規定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設施毀損,交通運輸中斷、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
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應急預案幾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
3.2.2應急回響啟動程式18 3.2.3信息報送與處理21 3.2.4指揮與協調21 3.2.5國家應急物資調用22 3.2.6跨省支援22 3.2.7應急回響終止程式22 3.3恢復與重建23 3.3.1善後處置23 3.3.2調查與評估24 3.3.3補償24 3.3....
(一)成立水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交通局局長、縣海事處處長、縣安監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農業林業和扶貧開發局、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省、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和州委、州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並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發布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在本省境內發生鐵路行車事故,由南昌鐵路局按照《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負責...
本預案是我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總綱,指導全市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以及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
第二十二條港口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交通運輸、環境衛生、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監管工作機制,推動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設施建設,並將船舶污染物處置納入相應的公共轉運、處置...
第七條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建立跨區域協作機制,協同應對超越管轄區域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第二章 應急準備 第八條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職責分工、經營範圍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全省範圍內水旱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暴雨、江河洪水、漬澇、山洪(指由降雨引發的山區洪水、土石流,下同)、颱風、乾旱、供水危機等造成的直接水旱災害以及暴雨、洪水、颱風、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
新聞報導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人民政府新聞辦負責人。主要職責是統一組織新聞單位及時報導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附則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交通局進行管理實施,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或職能調整等因素,可根據實際...
《思林電站庫區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餘慶縣交通局公布的預案檔案。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全縣構皮灘、思林電站庫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
第五章事故救助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救助體系,制定水上搜救應急預案,落實水上應急救助人員、裝備和經費,組織指揮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助,並做好水上交通事故的善後工作。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根據...
第一條 為及時獲取並有效處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和相關規定,...
州生態環境局:參與重大以上或跨區域(縣級行政區)因洪澇災害造成水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州工信局:協調推進防汛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組織協調防汛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組織、督促檢查本系統有關單位做好防汛的資金安排...
本預案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特別重大和重大水上船舶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以及超出事發地市、縣(區)水上船舶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本預案指導市、縣(區)水上船舶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市、縣(區)水上船舶事故...
本預案適用於佳木斯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1.4 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緊迫和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應急回響分為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
成員: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公路和運輸管理中心、縣港航管理中心、縣交通運輸執法隊等單位負責人。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突發事件的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負責調用、徵集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的道路水路運輸工具,核算動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意見》(國辦發〔2018〕13號)、《國家城市...
省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環境應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具體負責省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評估、修訂;(3)負責全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工作;(4)負責收集...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水上運輸事故是指船舶設施在從事交通運輸、作業的過程中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河流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的事故。本預案運用於我縣境內水上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第三條處理水上運輸事故的基本原則:以防為...
《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23年6月發布。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進一步提高自治區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為迅速、有序、高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有力支撐,最大限度...
國內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揭陽市處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機制,快速、有序、高效地組織揭陽市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行動,救助遇險人員,最大程度地控制和減少船舶污染事故對水域環境及水域資源造成的危害,促進社會、經濟和水上交通運輸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