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切實有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效處置我市水上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排除或減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基本介紹

  • 書名:赤水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 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 目的:高效處置我市水上交通事故
  • 適用範圍:特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
編制依據,適用範圍,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應急處理,附則,預案管理,預案解釋,預實施時間,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條例》、《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遵義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遵義市人民政府令第39號)。

適用範圍

我市特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應急機構與職責:設立市水上交通應急指揮部,市水上交通應急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辦公室聯繫交通的副主任、市交通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及水上安全成員單位:交通局、地方海事處、市航務所、市畜牧局、農業局、水利局、林業局、旅遊局等單位組成(附水上安全成員單位職責),必要時可抽調其他部門參與。
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組織指揮水上交通事故救助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將事故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任務。
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設在交通局,主任由交通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的各方聯絡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及時報送事故信息,提出處置事故建議,通報事故簡況及施救請求。
市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參與水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海事、航務等部門開展水上救援工作,完成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公安局: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搜救行動和善後處理正常進行。
市衛生局: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進入事故現場,組建臨時醫療點,實施搶救、轉運和醫治傷病人員。
市民政局: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妥善做好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理;並根據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贈,做好捐贈款物的管理和發放工作。
各水上安全成員單位要按照指揮部的通知,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積極協助交通局開展水上救援工作。

應急處理

接警處理。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後,記錄報告內容、應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先期處置,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部門報告。
應急處置機構設立綜合協調組、救助打撈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後工作組、專家技術組、新聞報導組等工作組。
綜合協調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人。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和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件中,可以歸併後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訊、生活等保障措施。
救助打撈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海事機構負責人。主要職責是組織救援設備和人員實施具體的搜救行動;組織打撈力量打撈沉船的失蹤人員。
人員清查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公安部門負責人。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整理死亡、失蹤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緊急事件時,可以歸併安全保衛工作,即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救治和轉移。
事故調查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海事處負責人。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後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報告。
善後工作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民政部門負責人。主要職責是協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妥善做好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理,並對符合條件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專家技術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海事機構負責人。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諮詢。
新聞報導組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人民政府新聞辦負責人。主要職責是統一組織新聞單位及時報導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附則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交通局進行管理實施,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或職能調整等因素,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更新。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解釋。

預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2005年4月20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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