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6〕27號印發《六安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8條,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
- 文號:六政〔2006〕27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06年6月29日
- 施行時間:2006年7月1日
2006年6月2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6〕27號印發《六安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8條,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2006年6月2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6〕27號印發《六安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8條,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檔案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六安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
具體繳費標準,由被征地農民個人在《六安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六政[2006]27號)第八條確定的標準中自願選擇。 第六條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代扣應由村(組) 集體出資部分的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資金,並在代扣後的次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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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陽新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暫行辦法》是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發布的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解決金陽新區被征地農民的後顧之憂,保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建立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
為切實解決縣城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實現老有所養,維護社會穩定,德安縣發布了《德安縣城區內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為切實解決縣城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實現老有所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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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工作時,農民工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如何轉移 根據2010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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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費以貨幣形式全額徵繳,不得免繳,不得以實物或者其他形式抵繳。第十條 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方式保值增值。第三章 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一條 凡按本辦法參保,並按規定標準繳納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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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擬訂全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工傷康復機構和工傷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管理辦法。負責工傷保險經辦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工作。(十三)農村社會保險科。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有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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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領取待遇的,人均剩餘耕地比達到新的基礎養老金增發標準,按照待遇就高原則辦理。第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前的被征地農民,本辦法實施時符合規定條件且年滿16周歲的,參照執行。第十四條 已享受後期扶持政策現金直補的大中型水庫移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