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的意見

2013年4月1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秘〔2013〕4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的意見》。該《意見》分目標任務、經費保障、管理訓練、相關要求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文號:六政辦秘〔2013〕46號
  • 發布日期:2013年4月12日
發布信息,意見全文,目標任務,經費保障,管理訓練,相關要求,

發布信息

2013年4月1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的意見》。

意見全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的意見
六政辦秘〔2013〕4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示範園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公安部等七部委《關於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0〕37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的意見》(皖政辦秘〔2012〕191號)等檔案精神,全面構築覆蓋城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築牢火災防控第一道防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目標任務

(一)政府專職消防員和消防文員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GB152-2011),結合我市防火、滅火工作的實際需要,“十二五”期間全市須招聘529名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69名消防文員,2013年計畫招聘政府專職消防隊員144名、消防文員27名。市消防支隊負責本級45名政府專職消防員和消防文員的招聘工作,五縣四區招聘工作由各縣消防大隊負責。招聘程式為發布招聘簡章、報名、體檢、政審、體能測試、公示、錄用等,體檢、政審條件參照徵兵有關條件執行。
(二)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
“十二五”期間,各地每年要按照不少於建設任務20%的進度,穩步推進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到2013年底,各縣區要完成本地全國、省級重點中心鎮及普通鄉鎮總數的60%的建隊任務。

經費保障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各項經費支出(包括工資、一伙食、被裝、住房公積金等)由同級財政負責保障,並劃撥到消防部門專用賬戶。標準按《安徽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政法〔2012〕2497號)等檔案精神執行。
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按照《鄉鎮消防隊標準》,由各縣區政府配備車輛、器材及個人防護裝備。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成後,由縣區、鄉鎮政府按照《安徽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政法〔2012〕2497號)等檔案標準予以保障。

管理訓練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經培訓合格後統一著裝,持證上崗。縣級以上政府建立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管理;鄉鎮政府組建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由當地政府或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管理。在執行滅火救援任務過程中,政府專職消防隊接受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統一組織和指揮。

相關要求

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是解決現役消防警力嚴重不足,更好地完成滅火搶險救援任務的重要舉措,對於保障我市經濟建設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將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考評範圍,制定獎懲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工作的落實。對未按期完成組建任務、未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予以通報批評;對未落實建設、管理要求,致使火災發生後得不到有效撲救,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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