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是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
- 文號:豫政辦〔2014〕26號
- 發布單位: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類別:地方法規
頒布對象,主要內容,頒發日期,
頒布對象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切實加強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意見》(豫政辦〔2014〕26號)檔案要求,市政府決定2014年在全市開展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主要內容
加強消防安全責任基礎建設
1.落實政府主導責任,突出公安消防部門專業責任。將消防工作納入平安建設、政府綜合目標管理、文明創建體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定期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聯席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問題。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源頭管控,依法嚴格把關各項消防審批,加強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2.明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強化社會單位主體責任。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制定出台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每半年開展一次行業、系統督察,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社會單位要開展常態化自查自糾,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火災高危單位要嚴格執行《河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14年60%以上的單位達標。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網上建檔率和備案率達到100%。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要嚴格落實“一卡兩證”(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責任卡、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資格證)制度。集團化和連鎖經營企業要實行標準化消防管理,統一管理組織形式和制度。
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基礎建設
1.規範消防規劃編制。市、縣兩級規劃委員會要將消防專項規劃納入新型城鎮化建設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2014年11月底,市級完成消防專項規劃修編、評審、報批工作,濬縣、淇縣和淇縣高村鎮完成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工作,並按規定報批,同時制定落實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年度實施計畫,所有產業集聚區和新建城市規劃區同步建設公共消防基礎設施。
2.加強消防水源建設。各縣區要按照消防規劃要求,加大市政消防水源建設力度,督促相關部門履行規劃、建設、維護、保養責任。2014年,市水務集團要將建成區缺建的市政消火栓全部建設到位,濬縣、淇縣要按照建成區規劃鋪設供水管網並補足缺建的市政消火栓,新農村建設和老城區、城中村改造要同步建設公共消防設施;鄉鎮建成區要按照規劃建設公共消火栓,主要街道必須建設達標;未鋪設供水管網的產業集聚區、城市建成區鄉鎮(街道),每條道路、每個行政村至少建成1處消防水源(鶴山區每條主幹道、人員密集行政村至少建成1處消防水源)。要強化市政消防水源日常維護管理,城鄉規劃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水務集團和公安消防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管理、維護和使用,確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達到100%。
3.加快消防隊站建設。2014年消防訓練基地主體完工,戰勤保障消防隊站基本建成,完成心理模擬、高空救援等特勤訓練設施建設,寶山產業集聚區政府專職隊站開工建設;鶴淇產業集聚區消防站主體完工;山城區消防站完成搬遷並投入執勤;濬縣消防二中隊隊站(濬縣產業聚集區中隊)開工建設;開發區消防中隊隊站完成規劃許可、征地。
4.加強消防裝備建設。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行〔2012〕464號)規定的實物消耗保障標準,更新配備滅火救援和個人防護等裝備器材。開展消防裝備建設達標活動,2014年市級消防裝備評估成果轉化率達到100%,10月份前淇縣完成消防裝備評估工作。市財政投入資金購置重型泡沫消防車、作戰物資供應車、排煙消防車各1輛,配備特勤、搶險救援和個人防護裝備器材2300件(套)。山城區購置城市主戰消防車1輛,淇縣、淇濱區各更新淘汰消防車1輛,濬縣、淇縣、淇濱區、山城區各新購個人防護裝備和搶險救援器材450件(套),鶴山區新購個人防護裝備和搶險救援器材300件(套)。
5.加強消防經費保障。各縣區要確保消防業務經費基本支出達到《河南省地方消防業務經費管理辦法》規定標準,並隨當地財力的增加逐步提高。加大政府專職消防隊經費投入,保障政府專職隊員及文職人員基本經費支出,保證政府專職隊員和文職人員工資達到本地區城鎮平均工資標準。
加強社會防控能力基礎建設
1.提高公眾自防自救能力。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消防教育宣傳力度,將消防宣傳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平安建設和全民普法教育內容,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年度實施計畫。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公安消防部門要利用消防專業培訓機構,開展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技能培訓,2014年通過職業鑑定人員不少於180人。
2.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各縣區要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棚戶區等火災隱患突出的區域,逐一制定整治規劃,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開展針對性治理並限期整改。公安消防等部門要緊盯重大節日、重點時段,持續開展消防安全集中行動,完善落實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制度,依法強力整治消防違法行為。
3.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各縣區要健全綜合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由市、縣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建立公安消防、安監、交通運輸、環保、氣象、地震、供水、供電、供氣、通信、衛生等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制定應急隊伍年度培訓計畫,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市級每半年、縣級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性應急演練。強化基地化、模擬化、實戰化訓練,持續提升攻堅實戰能力。大力加強基層消防隊伍建設,執勤中隊實力不足的要招收公安契約制隊員補充,確保消防支隊機關、各縣區消防大隊消防文職人員和全市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執勤人員數量達到2014年度消防工作目標任務要求。2014年,淇縣高村鎮建成一級政府專職消防隊,濬縣善堂鎮建成二級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他鄉鎮建成志願消防隊。
4.發展壯大格線管理力量。各縣區要將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納入社會綜合治理平台,加強基層消防管理組織建設。2014年全市43個鄉鎮(街道)全部配備消防專管員,所有行政村(社區)明確“一長三員”(格線長、協管員、監督員、聯絡員),並嚴格落實備案登記制度。全市消防部隊要加強消防監督隊伍建設,推行消防監督格線管理,加大督查力度,落實執法職責。
加強消防法治基礎建設
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要樹立法治意識,強化法治理念,增強依法辦事能力。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要依法從嚴把關,強化消防源頭治理。質監、工商、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加強消防產品生產、銷售、使用領域的監督管理。全面推行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加大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黑名單”制度。要嚴格消防責任追究,對消防安全職責履行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嚴格實施事前追究和事後追究;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嚴格倒查有關人員責任。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各項工作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計畫,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職責,狠抓工作落實。市政府將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職責履行較好、工作成效顯著的,予以通報表彰;對責任落實不力、工作進展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並明確專人跟蹤督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頒發日期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