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意見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省政府決定2014年在全省開展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現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意見
  • 指導思想: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目的:加強消防安全責任基礎建設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堅持固本強基、創新突破、穩中求進、務實發展,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全面加強消防安全責任基礎、公共消防設施基礎、社會防控能力基礎和消防法治基礎建設,持續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和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省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實現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加強消防安全責任基礎建設
1.落實政府主導責任。
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平安建設、目標管理、文明創建體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及時研究解決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力量發展等問題,逐步形成以法規政策為依據、以工作實績為準繩、重在執法社會效果、重在火災防控實效的消防安全責任導向。
2.突出公安消防部門專業責任。
公安消防部門是消防工作的執法主體和專業機構,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忠誠履職,公正執法。要加強源頭管控,依法嚴格各項消防審批;對火災事故易發多發行業和單位,要勤督查、勤監管;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列出清單、掛牌督辦、限期整改,該關停的關停,該取締的取締;對隱患嚴重的場所,要依法查封;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並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
3.明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制定出台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完善消防工作聯管聯查和信息互通制度,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依法聯合查處消防違法行為。
4.強化社會單位主體責任。
社會單位要深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開展常態化自查自糾,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火災高危單位要嚴格執行《河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14年60%以上的單位達標。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面落實“戶籍化”管理要求,網上建檔率和備案率達到100%。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要嚴格落實“一卡兩證”(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責任卡、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資格證)制度,2014年3月底前消防控制室100%達標,建築消防設施完好率、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95%以上。集團化和連鎖經營企業要實行標準化消防管理,統一管理組織形式和制度。
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基礎建設
1.規範消防規劃編制。
市、縣級政府要將公安消防部門主要負責人列為當地規劃委員會成員,將消防專項規劃納入新型城鎮化建設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2014年18個省轄市、10個省直管縣(市)全部完成消防專項規劃修編、評審、報批工作,其他98個縣(市)和115個國家級重點鎮全部完成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工作,並按規定報批,同時制定落實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年度實施計畫。
2.加強消防水源建設。
各地要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設力度,全省城市建成區缺建的市政消火栓2014年要全部建設到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密集的區域要根據需要建設消防水鶴,老城區、城中村改造要同步建設公共消防設施;鄉鎮建成區要按照規劃建設公共消火栓,主要街道必須建設達標;未鋪設供水管網的產業集聚區、城市開發區鄉鎮(街道),每條道路、每個行政村至少建成1處消防水源。要強化市政消防水源日常維護管理,進一步明確住房城鄉建設、供水和公安消防等部門的具體職責,督促其履行維護保養責任,確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達到100%。
3.加快消防隊站建設。
加快省級應急救援特勤支隊建設進度。2014年全省建成普通消防站57個、特勤消防站5個,在城中村改造區、城市商業密集區和條件成熟的產業集聚區建設小型消防站23個。焦作、信陽、濮陽、周口、濟源市消防訓練基地建成並驗收達標,三門峽、鶴壁市消防訓練基地主體完工,洛陽、新鄉、安陽、南陽、漯河市消防訓練基地開工建設,平頂山市消防訓練基地完成征地工作。開封、洛陽市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完成征地工作,安陽、駐馬店市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開工建設。濮陽、周口、濟源市戰勤保障消防隊建成並開始工作,新鄉、三門峽、鶴壁市戰勤保障消防隊基本建成。
4.加強消防裝備建設。
各地要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行〔2012〕464號)規定的實物消耗保障標準,更新配備滅火救援和個人防護等裝備器材。開展消防裝備建設達標活動,2014年各省轄市、縣級市消防裝備評估成果轉化率達到100%,省直管縣、其他縣消防裝備評估完成率分別達到100%、50%。全省多功能搶險救援消防車配備率達到70%,舉高消防車配備率達到80%;公安現役消防隊主戰消防車和特勤消防隊重型泡沫消防車配備率達到100%。
加強社會防控能力基礎建設
1.提高公眾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要將消防宣傳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平安建設和全民普法教育內容,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及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制定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年度實施計畫。各類新聞媒體要積極開設消防專題和專欄,及時報導消防工作動態,義務開展公益性消防宣傳。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納入教育教學內容,落實消防知識“進教材”工作。民政、文化、衛生、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要制定出台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計畫,廣泛參與消防宣傳。公安消防部門要利用消防專業培訓機構,開展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技能培訓,2014年通過職業鑑定人員不少於6000人。
2.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
各地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制度,找準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發動各行業、系統及鄉鎮(街道)、社區(行政村)、物業管理單位等基層力量,開展針對性治理。公安部門、公安消防部門要緊盯重大節日、重點時段,持續開展消防安全集中行動,依法強力整治消防違法行為。要完善、落實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制度,對重大火災隱患即時發現,即時掛牌督辦;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棚戶區等火災隱患突出的區域,逐一制定整治規劃,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限期整改。
3.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
各地要進一步健全綜合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立公安消防、安全監管、交通運輸、環保、氣象、地震、供水、供電、供氣、通信、衛生等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制定應急隊伍年度培訓計畫,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市、縣級政府分別至少每半年、每季度開展一次綜合性應急演練。全省消防部隊要大力加強基層消防隊伍建設,強化基地化、模擬化、實戰化訓練,全力打造中原消防鐵軍,持續提升攻堅實戰能力。
4.升級改造鄉鎮政府消防隊。
2014年全省公安消防隊保護範圍外的36個國家級重點鎮全部按標準建成一級政府專職消防隊,60%應建二級消防隊的鄉鎮建成二級政府專職消防隊,60%的其他鄉鎮建成志願消防隊,全省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員達到5000人。
5.發展壯大格線管理力量。
各地要將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台,加強基層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建設。2014年全省2404個鄉鎮(街道)全部配備消防專管員,所有社區(行政村)“中格線”明確“一長三員”(格線長、協管員、監督員、聯絡員),並嚴格落實備案登記制度。經濟發達鎮要建立專門的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全省消防部隊要加強消防監督隊伍建設,推行消防監督格線管理,加大督查力度,落實執法職責。
加強消防法治基礎建設
1.強化法治工作理念。
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要樹立法治意識,強化法治理念,增強依法辦事能力,運用法治手段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消防安全工作逐步納入法治化軌道,實現可持續發展。
2.依法加強源頭管控。
要強化消防安全源頭治理,各級公安消防、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監管、文化、衛生、教育、民政等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要依法從嚴把關。質監、工商、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加強消防產品生產、銷售、使用領域的監督管理。全面推行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加大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黑名單”制度。
3.嚴格消防責任追究。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對消防安全職責履行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實施事前追究;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實施事後追究;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取消相關單位消防工作評先資格,並倒查有關人員責任。公安消防部門要增強訴訟意識、證據意識,提高偵查技能和辦案水平,依法開展工作,對涉嫌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的,依法及時立案偵查;涉嫌其他犯罪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計畫,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職責,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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