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平競爭審查
- 所屬學科:立法學、行政管理、政商關係概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商管理
公平競爭審查,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對擬制定的招標投標領域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其他政策性檔案以及具體政策措施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競爭情形進行審查評估的活動。...
《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是為了規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制定的條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經2024年5月11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發布歷程 2023年12月26日訊息,市場監管總局已將《公平競爭審查條例...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是指約束政府的行為,以確保今後政府出台的各種產業、投資政策,都要以不破壞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為前提。發展歷史 2016年6月14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要求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以規範政府有關行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
《浙江省公平競爭審查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維護全國統一市場秩序,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浙江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24年1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3號...
《北京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程式規定》是為了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檔案的規定,結合北京市實際,制定的規定。2023年12月19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五部門印發《北京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程式規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北京市市場...
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適用本規則。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公平競爭審查,是指行政機關和...
省水利廳代為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省人民政府(含省政府辦公廳)政策措施,以及聯合其他部門出台政策措施的,應當在起草過程中按照本辦法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經公平競爭審查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或者符合例外規定的,可以實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且不符合例外規定的,應當暫緩出台或者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法務部聯合發布的制度。發布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法務部會同有關部門...
《重慶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辦法》是為了規範和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保護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積極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加快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的辦法。2024年1月10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
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實施指南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機制,鼓勵支持各級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或者相應職能機構)辦公室和各政策制定機關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評估,提高審查質量和效果,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深入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國務院關於...
《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是為了規範政府有關行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6月1日,《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由國務院印發,自2016年6月1日起實施。內容解讀 國務院印發《關於在...
《重慶市涉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辦法(試行)》是重慶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市級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的檔案。通知 重慶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市級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印發《重慶市涉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政府、市級相關部門: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
《北京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會審工作暫行辦法》是為了提高北京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質量,切實提升審查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檔案,結合北京市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年12月4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五部門印發《北京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商務部、工商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起草公平競爭審查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內容、程式、方法,指導政策制定機關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和相關政策措施清理廢除工作,保障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序實施。各地區、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清理廢除工作方案,明確工作...
《審查制度》要求,公平競爭審查按照“誰起草,誰審查”的原則,嚴格對照審查標準進行自我審查,嘉峪關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務科開展公平競爭審查與合法性審查。經審查,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可以實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應當不予出台,或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後出台。沒有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的,不得出台。
《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辦法(暫行)》總計5章28條,明確審查範圍與程式,評估與清理、監督與責任追究等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中文名 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辦法(暫行) 實施時間 2022年5月1日 內容解讀 《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由分管領導擔任主任的公平競爭...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紮實推進,實現中央、省、市、縣四級政府全覆蓋。制度實施以來,全國累計審查增量檔案159萬件,清理存量檔案447.01萬件,廢止和修訂排除、限制競爭的檔案9.08萬件,有力規範了政府行為,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黨的十八大以來,共依法查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333件,審結經營者集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號),規範政府有關行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動山西經濟健康發展,現就我省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研究》是201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丁茂中。內容簡介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旨在約束政府行為,以確保今後政府出台的各種產業、投資政策,都要以不破壞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為前提。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審查對象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這些組織在制定市場準入、產業...
《重慶市涉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辦法(試行)》是為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效實施,規範對涉公平競爭審查舉報的受理、辦理、告知等工作,防止和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和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根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等相關規定,制定的辦法。2021年3...
《天津市民政局辦公室關於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通知》是天津市民政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7年07月20日。檔案發布 市社管局,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為貫徹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津政發〔2017〕4號)精神,營造民政領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現就...
《歐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研究》是2019年5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翟巍。內容簡介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本質上屬於對作為“有形之手”國家(政府)維護公平競爭職責的確認、維持與促進的制度。雖然歐盟沒有創設以“公平競爭審查”或類似名稱冠名的形式意義上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但歐盟卻建構了實質意義上的公平...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基本原理與中國實踐》是2020年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從介紹公平競爭審查的基本概念、內涵與外延出發,結合競爭政策背景、目的與意義,提出審查機制和程式、主體責任 、工作流程、決策機制;重點介紹第三方評估和審查標準,本書是公平競爭審查實務操作指南性書刊,極具實用價值。本書還結合...
各產業部門根據“公平競爭”原則規定自己的生產規模、價格水平、銷售定額和僱傭工人的條件。此外,也對調整勞資關係和工人的基本權利作了規定,規定了最低工資、勞動時間等。制定這些法典的目的是為了避免盲目的競爭和生產過剩,緩解當時面臨的經濟危機。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深入研究,需要從整體的經濟法視角闡釋其基礎問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是2016年9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檔案。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發文字號 川府發〔2016〕44號 發布單位 四川省...
第四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政府應當研究制定實施公平競爭政策的重要措施,完善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協調機制,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第五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公平競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查處影響公平競爭的...
河南省公平競爭審查事務中心 河南省公平競爭審查事務中心, 是河南省政府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2022年5月27日,河南省公平競爭審查事務中心正式揭牌。
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號),切實加強對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協調指導,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效落實,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1] ...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應當持續清理,及時廢除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公共政策措施。第二十六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公共政策措施時,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經公平競爭審查,或者經公平競爭審查認為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