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是1964年12月12日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64年12月12日
- 實施時間:1964年12月12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是1964年12月12日通過的決議。
1964年12月12日通過。(1964年12月12日通過)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三五次會議決議:批准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法律相關...
1964年12月12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三五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64.12.12 實施時間 1964.12.12 ...
根據審查情況,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鄂溫克族自治旗濕地保護條例〉的決議(草案)》,建議主任會議提請本次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以上審查情況的報告連同決議(草案),請一併予以審議。
鄂溫克族自治旗自治條例於1997年5月17日鄂溫克族自治旗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97年5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
《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於1991年12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旨在加強內蒙古自治區旗、自治旗、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依法行使職權。2016年9...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批准呼和浩特市、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鄂倫春自治旗、鄂溫克族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1958年6月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文化合作協定的決議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58.06.03 實施時間 1958.06.03 ...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和建設,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2003年7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根據2011年5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批准《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鄂溫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條例〉的決定》...
第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各代表團分別推選代表團團長、副團長。代表團在每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討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關於會議的準備事項;在會議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議案...
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主任:敏傑 副主任:馮喜明、孟麗麗、胡日查、杜曉麗 辦公地址
第十六條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地方性法規,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鄂溫克族自治旗、鄂倫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報請批准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應當報送提請批准的報告,並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依法行使職權,使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
三、審查和批准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3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四、聽取和審議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林少春關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五、聽取和審議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
2003年3月5日鄂溫克族自治旗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3年9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自治...
常務委員會審議提請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性法規。第七條 常務委員會批准自治旗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審議制定呼和浩特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擬訂的地方性法規草案。
第一條 為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蘇木、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自治區...
決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仍然按照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的“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選出。
1980年11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結合自治區的實際和特點...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任免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
2002年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12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的決定》...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第七條 報請批准的地方性法規或者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由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工作委員會提出審查報告,經主任會議決定,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並由報請批准地方性法規或者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的市、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1998年11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8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評議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厄瓜多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 定。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會議經表決,任命許宏才為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陳...
1966年3月29日通過。(1966年3月29日通過)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批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各級人民...
鄂溫克族自治旗草原管理條例,由2000年3月29日鄂溫克族自治旗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 2001年11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條為了加強草原的保護、管理、建設和合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的決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1年4月22日通過,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