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1997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8.06發布,自1998.06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1998.06
- 實施日期:1998.06
- 效力級別:工作檔案
- 法規類別:預算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規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了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受國務院委託所作的《關於1997年中央決算的報告》,經過審議並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1997年中央決算,批准財政部部長項懷誠所作的《關於1997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關於1997年中央決算的報告(摘要)
--1998年6月24日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
財政部部長項懷誠
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關於1997年中央決算情況,請予審議。
1997年中央財政總收入4830.72億元,完成預算的101.6%,比上年增長13.3%。中央財政總支出5389.17億元,完成預算的101.2%,比上年增長10.6%。中央財政收支相抵,赤字558.45億元,比預算確定的赤字數額減少11.55億元。
1997年中央財政收支預算執行結果是好的,較好地實現了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批准的預算。財政收入在連續四年較大幅度增長的基礎上,繼續保持了較高的增長幅度,並逐步呈現出多元化增長格局,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繼續有所提高。與此同時,財政支出總量得到控制,支出增幅繼續低於收入增幅,支出結構有所改善,重點增加了教育、科學、糧食儲備費用、扶貧和國家政權建設方面的投入。中央財政赤字進一步壓縮。預算超收部分根據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有關決議的要求,主要用於增加糧食補貼、對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減少財政赤字等方面。
1997年中央財政債務收入2476.82億元,完成預算的99.6%。其中,用於償還國內外債務本息1918.37億元,用於彌補當年財政赤字558.45億元。1997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與3月份向全國人大報告的執行數相比,沒有變化。
今年1至5月份,全國財政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長7.7%,全國財政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長12.8%。預算執行情況不夠理想,財政形勢比較嚴峻。究其原因,既有徵收管理不嚴、稅收拖欠較多的問題,也有當前有效需求不足、經濟成長趨緩的影響,還有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的制約。總的看,由於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巨觀經濟運行中的一些問題已經明顯地反映到預算執行中來。
今年的國家預算能否順利執行,直接關係著各項改革和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關係著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此,下半年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增收節支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預算任務完成。充分發揮財政的巨觀調控作用,增加基礎設施投資,擴大內需,增加科技、教育投入,促進經濟成長,確保實現今年經濟成長8%的目標。增加糧食風險基金,支持國有糧食企業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追加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的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和再就業補助,支持國有企業深化改革;提高某些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支持外貿擴大出口。同時,要進一步強化稅收征管,堅決打擊偷稅騙稅,努力完成預算收入任務;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對各種收費規範管理的改革步伐。對於預算超收的部分,要根據有關法規規定的比例用於教育、科技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