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04年中央決算的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04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5年07月01日發布,自2005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2005年07月01日
  • 實施日期:2005年07月01日
  • 效力級別:工作檔案
  • 法規類別:預算管理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了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受國務院委託所作的《關於2004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和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受國務院委託所作的《關於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會議結合審議審計工作報告,對《2004年中央決算(草案)》和中央決算的報告進行了審查,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的《關於2004年中央決算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2004年中央決算》。
關於2004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2005年6月28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查批准了《關於200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現在,2004年中央決算已經彙編完成。根據《預算法》等法律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安排,受國務院委託,我向本次常委會提出2004年中央決算報告和中央決算草案,請予審查。
2004年,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紮實貫徹中央確定的經濟工作方針和各項巨觀調控政策,認真落實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有關決定、決議,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增長,社會事業加快發展,人民生活繼續改善,綜合國力進一步增強。中央和地方財政發展情況也比較好。
匯總中央和地方決算,2004年全國財政收入在2003年突破兩萬億元的基礎上再上新台階,達到26396.47億元(不含債務收入,下同),比上年增長21.6%,完成預算的112%;全國財政支出28486.89億元,增長15.6%,完成預算的106.4%;全國財政收支相抵,支出大於收入2090.42億元。
2004年,中央財政總收入15110.27億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稅指標1275.32億元),比預算增加1291.12億元,完成預算的109.3%,比上年增長16.9%。其中,中央本級收入14503.1億元,完成預算的109.8%;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07.17億元,完成預算的100%。中央財政總支出18302.04億元,完成預算的107.5%,比預算增加1284.59億元,比上年增長13.5%。其中,中央財政本級支出7894.08億元,完成預算的103.8%;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補助支出10407.96億元,完成預算的110.6%。中央財政收支相抵,赤字3191.77億元,比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批准的赤字數額3198.3億元減少6.53億元。
上述中央財政決算收支數,與2005年3月向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報告的2004年中央預算執行數比較,中央財政總收入增加28.73億元,中央財政總支出增加27.65億元,財政赤字減少1.08億元。主要是決算清理期間,一些收支項目發生了小的變化。
2004年,中央財政共發行國債7021.3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債務收入6871.35億元,代地方政府發行150億元。中央財政債務收入中,用於償還國內外債務本金3671.59億元,彌補當年赤字3191.77億元,補充償債基金7.99億元。2004年,列入預算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204.8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04.8億元。
2004年,中央財政運行的主要情況如下:
財政收入大幅增長,國家財政實力進一步壯大。2004年,全國財政收入實現大幅增長,占GDP比重提高到19.3%。其中中央財政收入比上年增收2184.94億元,如果把為解決歷史欠退而增加的1275.32億元出口退稅額(財務上作沖減收入處理)計算在內,中央財政收入增收3460.26億元,增長26.8%。主要中央收入項目完成情況是:增值稅6613.51億元、消費稅1501.9億元,分別完成預算的110%和120.2%;進口產品消費稅、增值稅和關稅4744.19億元,完成預算的127.2%;企業所得稅2361.33億元,完成預算的123.1%;營業稅110.99億元,完成預算的138.7%;外貿企業出口退稅2936.32億元,完成預算的176.8%;證券交易印花稅166.69億元,完成預算的123.5%;車輛購置稅545.7億元,完成預算的107%;其他收入370.54億元,完成預算的122.9%。
2004年,中央財政實際比預算超收2566.44億元(未扣除新增出口退稅指標),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指示精神,並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及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有關決議的要求,中央財政超收收入主要用於解決歷史欠賬和增加經濟社會統籌發展方面的支出。其中:新增出口退稅指標1275.32億元,用於解決部分歷史陳欠;車輛購置稅超收35.7億元按規定專款專用;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體制規定增加教育科學支出、對地方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324.87億元;支持農村稅費改革和糧食生產156.01億元;解決退耕還林糧食歷史掛賬404.85億元;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32.5億元;撥付全國社保基金152.81億元;支持企業關閉破產補助37億元;對出口退稅負擔較重的地區補助25.3億元;增加抗災救災等其他支出122.08億元。中央財政預計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況,國務院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加強和改善財政巨觀調控,支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在調整國債項目資金的投向和力度、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時,針對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確保各項重點支出需要,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支持解決“三農”問題,促進糧食生產和農民增收。2004年,中央財政支持“三農”的力度是多年來最大的。其中:用於農、林、水、氣支出為665.8億元,完成預算的247.7%;支持落實“兩減免三補貼”支農政策措施,安排補助支出313.2億元;將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的63.16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全部改為無償投入;安排資金2.5億元,支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200多萬人;安排380億元國債項目資金用於支農支出。以上政策措施有力地促進了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
二是支持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發展。2004年中央財政社會保障支出1476.15億元,完成預算的110.2%。其中,用於“兩個確保”的支出668.59億元;落實就業補助資金63.2億元及其他財稅優惠政策,支持城鎮新增就業980萬人;安排低保支出102億元,確保低保對象基本生活不受糧食等基本食品價格上漲的影響;啟動吉林、黑龍江兩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工作;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15億元,地方財政也相應安排資金,建立了改善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狀況的財政保障機制;撥付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和應急度汛項目資金17.01億元,特大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補助費40億元,地方財政也相應安排了資金,及時解決了災民生產和生活困難問題。
三是加大對社會事業投入力度,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2004年,中央財政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體育事業投入98722億元,完成預算的103.4%,主要是在確保各項社會事業正常資金需求的同時,重點解決了一些社會事業發展中的突出矛盾。2004年,中央財政教育支出331.56億元,完成預算的104.1%,用於積極改善農村基礎教育辦學條件,並初步形成了以對農村中國小貧困生免費發放教科書、免雜費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資助高校特困生生活費為主要內容的國家資助貧困生財政投入體系;醫療衛生支出77.5億元,完成預算的95.6%,用於支持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未完成預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中央財政年初預算安排10億元,執行中對中西部地區根據當年試點地區“參合”人數和地方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情況等實行據實結算,實際支出2.96億元;此外,還從彩票公益金中安排3億元用於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建設;科技支出493.29億元,完成預算的104%,加大了對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研究以及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的投入等;安排補助資金1.99億元,實施“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工作,較好地調動了農民執行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積極性;安排經費2.75億元,有效保障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需要,並出台了一系列財稅扶持政策,有力緩解了禽流感對家禽養殖戶以及相關企業造成的不利影響。此外,還加大行政政法投入,安排專款補助和專項經費,支持改善貧困地區基層政法單位辦案條件和“大通關”建設等。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形勢變化和體制政策調整等,一些重點支出雖得到較好保障,但與預算相比變化較大。企業挖潛改造資金18.45億元,完成預算的135.5%,主要是用國債項目資金安排的企業挖潛改造支出增加;地質勘探費26.75億元,完成預算的76.3%,主要是原列中央本級支出的國土資源大調查專項預算在執行中部分項目下劃地方,相應增加補助地方支出,減少中央本級支出;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費7.72億元,完成預算的244.3%,主要是在預算執行中增加了中國殘聯參加殘奧會運動員獎金支出等經費,同時將原列補助地方專款預算的救災帳篷採購資金、救災專用車輛資金等支出,在預算執行中上劃中央本級;社會保障補助支出195.66億元,完成預算的402%,主要是執行中用部分超收收入補充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及預算原列中央補助地方專款支出的部分中央企業關閉破產資金在執行中上劃中央本級;對外援助支出60.69億元,完成預算的106.1%,主要是增加了援外支出;政策性補貼支出417.33億元,完成預算的111%,主要是增加了棉花競賣等政策性補貼支出;車輛購置稅收入安排的支出543.61億元,完成預算的107.2%,主要是車輛購置稅收入增加,用於公路建設方面的支出也相應增加。
積極改革創新,促進經濟體制和機制的不斷完善。一是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效。中央財政除及時辦理當年出口退(免)稅、確保正常需要外,還通過使用超收收入、利用由於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而增加的中央庫款餘額,全部清償了歷年欠企業和地方的出口退稅。全年中央財政出口退稅2936.32億元。二是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順利實施。經國務院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對東北地區的裝備製造業等8大行業實行了增值稅轉型試點,允許納入試點範圍的企業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增值稅實行增量抵扣辦法。三是大力支持國有企業和金融改革。撥付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補助資金206.47億元,積極推進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試點工作。調整鐵路系統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促進鐵路體制加快改革。支持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進行財務重組和改制上市,落實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兩家保險公司上市的所得稅返還政策,對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地區實行了稅收優惠政策和保值儲蓄貼補息補貼政策。這些措施有力地促進了國有企業改革和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
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對審計提出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和財稅改革的深化,財政實力不斷壯大,社會各界對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也越來越關注。全國人大和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並提出了明確要求。財政部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牢固樹立為民理財意識,不斷加大了相關改革和工作力度,2004年繼續積極主動地採取措施加強財政資金的管理工作。一是結合《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積極推動財政相關立法工作。《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頒布實施,《企業所得稅法》等一批財政法律法規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財政部分三批共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44項。二是全面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從制度上、機制上預防各類違反財經法律法規問題的產生。在人事部等5箇中央部門進行了實物費用定額試點,並對一些跨年度的重大支出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試點。增加信息產業部等7箇中央部門進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和綜合預算改革試點。140箇中央部門及所屬2600多個基層預算單位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涉及資金2500多億元。地方也加大了改革力度。全國政府採購規模突破2000億元,資金節約率在10%左右。三是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機制。在加強財政資金規範性、安全性監督的基礎上,積極推進財政資金的有效性監督,全過程財政監督機制不斷完善,努力做到預防違法違規問題發生的監督“關口前移”。四是加強財會基礎管理工作,不斷強化會計監督,充分發揮註冊會計師等社會監督的作用等等。這些措施對促進財政資金的規範管理和有效使用、推動依法理財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提高財政資金使用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的工作任務仍十分艱巨。審計署對2004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表明,在中央預算得到較好完成的同時,仍然存在一些部門在編報預算時多報人員、虛列項目、重複申報、隨意調高預算執行標準;有些部門和單位擠占、挪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低下;中央與地方、中央各部門之間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事權劃分不夠科學、資金分配過於分散等問題。為此,國務院已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切實按照全國人大有關決議要求和審計意見,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並依法追究責任。財政部正在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繼續採取有效措施,著力深化改革,努力增收節支,加強財政監督,嚴格資金管理,制止鋪張浪費,積極探索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和辦法。對財政工作中存在的其他問題,如部分地區縣鄉財政比較困難;防範和化解財政風險的任務十分艱巨;出口退稅負擔機制需進一步完善;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薄弱環節亟待加強保障等,已經並正在積極研究和落實措施,爭取儘快加以解決。同時,要看到我國還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初期,要花錢的地方還很多,絕不能因為財政收入形勢相對好一些而忽視了勤儉節約。要牢記“兩個務必”的要求,嚴肅財經紀律,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勤儉辦一切事業。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下面,我簡要報告一下2005年前5個月全國財政收支的主要情況:總體上看,1-5月,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比較平穩。全國財政收入13541.4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68.88億元,增長13.1%。其中,中央財政收入7709.4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9.41億元,增長7.2%;地方財政收入5831.9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49.47億元,增長21.9%。全國財政支出9585.3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62.75億元,增長15.2%。其中,中央財政支出2651.19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5.57億元,增長4.6%;地方財政支出6934.1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47.18億元,增長19.8%。全國財政收支相抵,收入大於支出3956.05億元(去年同期收入大於支出3649.92億元)。
財政運行的主要特點是:
(一)全國財政收入增幅趨於平穩
1-5月累計,全國財政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長13.1%,低於2004年同期32.4%的增幅。主要原因:一是受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影響,2004年前5個月出口退稅發生額僅為245.73億元,而2005年前5個月出口退稅發生額為1233億元,比去年同期多退987.27億元,相應體現為減收,影響全國財政收入增幅8.2個百分點。二是今年前5個月進口環節稅收比去年同期僅增加58.15億元,增長3%,大大低於去年同期36.8%的增幅。三是受調低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及證券交易量的影響,1-5月證券交易印花稅完成25.06億元,比去年同期減少68.90億元(去年同期增加36.41億元)。四是受車市比較清淡等因素影響,車輛購置稅同比減少3.76億元,下降1.6%(大大低於去年同期80.9%的增幅)。以上減收因素主要影響中央財政收入增幅。1-5月累計,中央財政收入僅增長7.2%,而地方財政收入增長21.9%,繼續保持了較高增長。分地區看,除黑龍江增長7.3%以外,全國各地區收入增幅都達到10%以上,山西等3個地區收入增幅超過30%;河北等19個地區增幅在20%-30%;寧夏等8個地區增幅在10%-20%。
(二)財政支持“三農”政策措施穩中有進
2005年以來,全國財政在穩定去年支持“三農”政策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支持力度。主要措施有:一是繼續大力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到目前為止,已經明確免徵農業稅的省份新增加山西、內蒙古等19個,加上去年已經免徵和基本免徵農業稅的8個省份,2005年可提前實現免徵農業稅的省份將達到27個。2005年享受免徵農業稅的農民將達到8億人。二是繼續落實糧食直補等補貼政策。預計2005年全國糧食直補資金將比2004年增長13.8%。2月末,財政部已將41億元直補資金借款撥入部分糧食主產省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支持這些省及時落實糧食直補政策。初步統計,全國用於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預計增長1倍多,達14億元左右。三是繼續認真落實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財稅優惠政策。鼓勵化肥的生產和供應,支持農民測土配方施肥。同時,支持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村勞動力培訓、農業科技推廣、農村小型農田水利、林業生態建設、農村扶貧等相關政策也都在有序落實之中。
(三)支持社會保障工作進一步加強
1-5月累計,全國財政社會保障資金支出1006.7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6.4%。其中:全國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支出189.0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4.8%,用於保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社會保障補助支出384.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4.4%。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433.13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4.9%。
(四)國債項目資金和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增長較快
1-5月累計,國債項目資金預算下達227.3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3%。國債項目資金主要用於農林水、生態、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環保、能源以及衛生、教育等社會事業發展項目;1-5月累計,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預算下達282.5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5%。重點項目支出資金需要得到優先保障。
(五)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工作力度加大
經國務院批准,已對2004年徵稅與退稅不一致,出口退稅負擔偏重的口岸城市和部分地區,給予了相應補助。同時,已經結合2005年出口退稅負擔機制運行情況,擬定了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的辦法,正在進一步徵求意見之中,並將儘快報批出台,以更好理順中央和地方的財政分配關係。
(六)緩解部分縣鄉財政困難的政策措施得到積極落實
財政部已下發了《關於切實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意見》和《2005年中央財政對地方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獎勵和補助辦法》,獎補資金已於近日撥付地方。各地也在抓緊制定相應配套政策措施,我們將狠抓督促落實並進一步完善辦法,力爭較快緩解縣鄉財政困難。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做好2005年的財政工作,圓滿完成全年預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我們將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根據黨中央的統一部署和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對經濟財政工作的決定和決議要求,加強對經濟運行和財政收支形勢的分析研究,完善各項巨觀調控措施,落實好穩健的財政政策;實施好“三獎一補”政策,切實緩解縣鄉財政困難;加快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併準備工作,穩步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繼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積極研究建立科學的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努力增收節支,保障各項重點支出需要,圓滿完成財政預算,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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