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1995年中央決算的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1995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6年07月05日發布,自1996年07月0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1996年07月05日
  • 實施日期:1996年07月05日
  • 效力級別:工作檔案
  • 法規類別:預算管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95年中央決算的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規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聽取了財政部部長劉仲藜代表國務院所作的《關於1995年中央決算的報告》,經過審議並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1995年中央決算,批准財政部部長劉仲藜所作的《關於1995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關於1995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1996年7月3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
財政部部長劉仲藜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國從1995年開始實施《預算法》。《預算法》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編制中央決算草案,報國務院審定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准”。現在1995年中央決算已經編成,我受國務院委託,向本次常委會提出1995年中央決算的報告,請予審查。
1995年,中央財政總收入3866.63億元,完成預算的101%,比預算增加39.09億元,比上年增長11.2%。其中,中央本級收入3256.62億元,完成預算的101.2%;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10.01億元,完成預算的100.2%。中央財政總支出4529.45億元,完成預算的100.8%,比預算增加35.11億元,比上年增長9.3%。其中,中央財政本級支出1995.39億元,完成預算的97.6%;稅收返還和補助地方支出2534.06億元,完成預算的103.5%。中央財政收支相抵,赤字662.82億元,比預算確定的666.8億元減少3.98億元。
上述中央決算收支與我向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報告的預算執行數比較,財政總收入增加了21.5億元,財政總支出增加了19.9億元,財政赤字減少了1.6億元。
1995年中央財政收支按複式預算匯總的完成情況是:
中央財政經常性預算收入3891.46億元,完成預算的102.7%。主要收入項目的完成情況是:(一)中央本級經常性收入3281.45億元,完成預算的103.2%。其中,各項稅收3202.62億元,完成預算的102.1%;國家預算調節基金收入27.79億元,完成預算的139%;其他收入42.97億元,完成預算的238.7%,主要是執法部門的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超收較多。(二)地方上解收入610.01億元,完成預算的100.2%。
中央財政經常性預算支出3488.33億元,完成預算的103.1%。主要支出項目的完成情況是:(一)中央本級經常性預算支出1461.08億元,完成預算的102.6%。其中,其生產性基本建設支出121.12億元,完成預算的91.9%。事業發展和社會保障支出216.75億元,完成預算的98.7%。在事業發展和社會保障支出中,農林水事業費34.5億元,完成預算的102.3%;科學和教育事業費123.19億元,完成預算的102.4%。國家政權建設支出776.24億元,完成預算的101.2%。在國家政權建設支出中,行政管理費13.1億元,完成預算的98.8%;國防費632.7億元,完成預算的100.7%。價格補貼支出101.24億元,完成預算的80.6%。價格補貼支出比預算減少,主要是去年國家提高了棉花收購價格後,取消了棉花收購價外獎勵款。其他支出216.73億元,完成預算的166.1%,超支86.24億元。其他支出超過預算,主要原因是稅務機構的經費原列在地方預算,中央預算中沒有此項支出,在稅務機構分設後,國務院決定國家稅務局系統的經費由原來地方財政負擔和通過集貿稅收提成沖減收入處理改為由中央財政負擔,並列入中央本級其他支出。1995年,國稅系統經費包括經常經費、辦案經費、基建經費、微機建設經費等,共開支124億元。扣除此項因素,其他支出是結餘的。中央預備費21億元,經國務院批准已動支完畢,其中一半用於防汛、救災,其餘用於外事、國防、社會治安和文教科學等臨時性支出。(二)中央補助地方經常性支出2027.25億元,完成預算的103.4%,超支67.57億元。中央財政補助地方經常性支出超過預算的主要原因,一是為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發展的扶持力度,國務院決定增加轉移支付10億元;二是動用預備費追加地方支出8.28億元,用於防汛抗旱救災等;三是為解決糧食企業的政策性虧損掛帳,追加補助地方支出14.86億元用於對消化糧食企業虧損掛帳的貼息;四是按政策規定結算,對開發區的收入返還比預算增加了20.33億元。中央財政經常性預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結餘403.13億元,轉入建設性預算。
中央財政建設性預算收入378.3億元,完成預算的85.4%。主要收入項目的完成情況是:(一)經常性預算結餘轉入403.13億元。(二)專項建設性收入37億元,完成預算的40.4%。專項建設性收入沒有完成預算,主要原因是鐵道部門出現虧損,使列收列支的鐵道包乾收入減少49.5億元,此外,基本建設貸款歸還收入也比預算短收15.09億元。(三)生產性企業虧損補貼61.83億元,比預算超虧9.72億元,主要是國務院為解決國家統配煤炭企業的困難,在預算執行中增加了煤炭企業虧損補貼10億元。中央財政建設性預算支出1041.12億元,完成預算的93.8%。主要支出項目的完成情況是:(一)中央本級建設性支出534.31億元,完成預算的86.2%。其中,生產性基本建設支出257.37億元,完成預算的78%。基本建設支出沒有完成預算,主要是由於專項建設性收入沒有完成預算,相應減少了該項支出。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製費134.7億元,完成預算的97.8%。地質勘探費65.48億元,完成預算的100%。支援農業生產支出11.9億元,完成預算的85%。支援農業生產支出比預算減少,主要原因是該項下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年初預算列中央本級支出,在預算執行中下劃地方支出2.26億元。(二)中央財政補助地方建設性支出506.81億元,完成預算的103.4%。中央財政補助地方建設性支出超出預算,主要原因是有些項目如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資金、支援農業生產支出和生產性基本建設支出,年初預算時列中央本級支出,在預算執行中下劃給地方,相應增加了中央對地方的補助。中央財政建設性收入和支出相抵,支出大於收入662.82億元。
此外,1995年國家債務收入1549.76億元,超過年初預算12.34億元。其中,用於彌補中央財政建設性預算收支差額662.82億元,用於償還國內外債務本息878.36億元。
國家審計署對1995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依法進行了審計,這是加強中央財政管理的重要措施。從審計情況看,1995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在一些方面執行國家財經制度還不夠規範,財政內部的約束機制和外部的監督機制還不夠完善,《預算法》發布前的某些不科學、不規範的管理方法還在沿用。對存在的這些問題,有的已有1995年決算中做了糾正,有的在1996年預算中做了改進。同時,我們要依法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強化財政內部的自我約束機制,嚴格實行收付實現制。
1995年中央財政收入和支出基本上實現了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批准的預算,總支出的增長低於總收入的增長,赤字控制在預算確定的數額之內。預算的超收也主要用於增加對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解決糧食企業虧損停息掛帳、救災和彌補赤字等方面,符合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的決議》的要求。但我們應該看到,財政赤字數額較大,債務負擔沉重;部分國有企業生產經營狀況不好,經濟效益下滑,欠稅較多;某些支出存在損失浪費現象;財經秩序比較混亂,特別是預算外資金的管理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對這些問題,我們將通過深化財稅改革,健全財政職能,加強財稅管理,整頓財經秩序,逐步加以解決。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下面我簡要報告一下今年前5個月的中央及地方預算執行情況。
今年1至5月份,全國財政收入2424.02億元(不含債務收入,下同),完成預算的35.3%,比去年同期增長29.3%。其中,中央財政收入1180.1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9.5%;地方財政收入1243.8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9.1%。全國財政支出2269.44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30.3%,比去年同期增長15.4%。其中,中央財政支出717.49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8%;地方財政支出1551.9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9.2%。收支相抵,收入大於支出154.59億元。
從1至5月份預算執行情況看,財政收入特別是中央財政收入的增幅大大高於去年同期水平。出現這種情況,除了經濟成長和加強徵收管理促使財政收入增加外,主要是前四個月出口退稅進度偏慢造成的。今年中央預算安排的出口退稅額為650億元,截止5月底,全國實際辦理退稅266.2億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4%。我們分析,出口退稅進度慢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辦理的出口退稅,絕大部分是1995年7月1日調低出口退稅率前外貿企業出口的,情況複雜,部分企業單證不全,審核難度較大,各地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比以往更加慎重,審批更加嚴格,擴大了函調範圍,增加了工作量,因此延緩了退稅時間。為解決這個問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按照國務院的指示,在繼續嚴格審核出口退稅、嚴厲打擊騙稅行為的前提下,已經採取了措施使出口退稅進度明顯加快。
此外,進口稅收的增加也是前5個月財政收入增長幅度高的原因之一。1至5月份,由於進口增加和海關加強了監管及徵收,使關稅和進口增值稅、消費稅比去年同期增加85.47億元,增長37.1%。
今後幾個月隨著出口退稅進度的加快,財政收入將逐步回落到平穩增長的狀態。為了確保全國及中央預算的圓滿實現,下半年要著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快國有企業改革、改組、改造的步伐,強化企業的經營管理,扭轉企業效益下降、虧損增加的局面,穩定財政收入的增長。
二是繼續加強稅收征管,要在納稅人自繳自核的基礎上,加強審計監督和稅務稽查。對降低出口退稅率後出現的新問題進行跟蹤調查,建立科學的監管制度。要逐步建立與國際市場接軌的、適應新稅制要求的征管制度和征管手段。對今年4月1日以後新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要按規定恢復徵收進口稅。要採用經濟和法律手段,依法對企業拖欠稅款進行清理,及時催交入庫。要嚴格控制減免稅。三是下大力氣整頓財經秩序,徹底清查“兩本帳”、“帳外帳”、偷稅、騙稅、將預算內轉到預算外、私設“小金庫”和亂收費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同時對預算外資金的使用進行全面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要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四是要嚴格預算管理,硬化預算約束,對支農、教育、科技、扶貧等重點支出,要按照預算安排保證資金的及時到位。要解決好各地區的工資發放問題。對各方面要求追加的支出,除救災等特別情況外,財政一般不予追加,以保證今年預算的圓滿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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