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2001年內蒙古自治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
- 發布日期:2001-01-01
- 發布文號:內政發(2001)89號
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2001年內蒙古自治區發布的檔案
蒙藥製劑經自治區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調劑使用。具體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第二十五條 醫療機構不得將回收的藥品、製劑的包裝材料或者容器用於直接接觸製劑的包裝材料和容器...
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和自治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是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為副廳級。2018年11月12日,內蒙古...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4號)精神,設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自治區衛生廳管理的部門管理機構。職能調整 (一)...
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盟市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4〕11號)以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內黨發〔2016〕8號)要求,設立通遼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法規標準體系,推動修訂《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督促企業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的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監管機制,強化監督抽查後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是國務院批准的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的一種實施方案。正式舉行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2018年10月26日至2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出席這次全會的有,自治區黨委委員70人,候補...
改革現行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實行省以下藥品監督管理系統的垂直管理,加大藥品監督管理力度,逐步建立依法監管、執法統一、行動規範、廉潔高效的藥品監督管理體制,促進醫藥事業健康發展。藥品監督管理行政機構的設定 (1)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
阿拉善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4〕26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盟市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興安盟行政公署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4〕38號)精神,重新組建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掛盟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責 (一)...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和自治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
2018年11月12日,新組建的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牌成立。機構改革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將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價格壟斷...
如組建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等,強化了生態保護...
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市科學技術局的專利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和自治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內設14個處室,核定行政編制71名。其中,廳長...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6號)、自治區《關於改革完善盟市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4〕11號)、《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方案》(內政發〔2014...
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 內蒙古精神衛生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第四醫院(內蒙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中心)內蒙古自治區血液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衛生監督所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幹部...
今年,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明確了食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的食品安全均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據此,《管理條例(草案)》第4...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4〕23號)和“內黨發〔2014〕8號”檔案精神,設立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職能轉變 ...
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定點藥店購藥藥事事故處理辦法制定相應實施辦法,及時解決和處理職工購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自治區和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組織有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
深入開展平安內蒙古建設,圓滿完成了國慶60周年安全維穩任務。國防動員建設、人防工作穩步推進,軍地軍民關係更加和諧。信訪工作得到加強,矛盾糾紛調處機制不斷健全。著力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履行職責,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和自治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為副廳級。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
《內蒙古自治區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統籌推動全區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以更高標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實際,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