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市場監管工作,將《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列為自治區“N”類綜合保障專項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
  • 屬性:規劃
目錄,規劃背景,總體要求,發展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機制,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目錄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取得的成就
第二節  面臨形勢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章  發展目標
第一節  總體目標
第二節  主要目標
第四章  重點任務
第一節  營造寬鬆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
第二節  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節  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第四節  建設高標準的質量發展環境
第五節  建立現代化的市場監管體系
第六節  構建高效能的綜合執法體系
第七節  完善多元集成的協同共治體系
第八節  夯實市場監管的基礎支撐體系
第五章  保障機制
第一節  強化組織領導
第二節  明確責任分工
第三節  加強規劃評估

規劃背景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時期是全區市場監管系統體制改革期、效能提升期。全區市場監管系統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有力指導下,不斷加強市場監管工作,市場監管體制改革任務基本完成,“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市場監管制度創新成效逐步顯現,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進一步凸顯。
    ——市場監管新體制基本建立。市場監管體制實現歷史性變革,完成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實現部門分權設定向整體性設定轉變,職能配置由分段、分事項監管向統一監管轉變,監管方式由傳統手段向信息化、智慧型化轉變,基本實現一類事項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市場監管機構設定更加科學、職能更加最佳化、權責更加協同、監管更加有力、運行更加高效。
    ——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基本建立。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簡政放權深入推進,以清單管理模式釐清行政執法職責邊界,大幅減少不必要的監管執法事項。推進大數據、網際網路、信息技術與監管業務的進一步融合,建立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及聯合懲戒機制,提高了信用風險預測預警和動態監測能力。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初步建立。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共治格局正在形成。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依法行政的法治基礎進一步夯實。
——市場安全監管基礎性制度基本建立。食品藥品安全全過程監管體系基本形成,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能力不斷提高,食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藥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7.4%以上,人民民眾飲食用藥安全得到保障。持續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了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培訓全覆蓋機制,督促企業完成風險點自查,落實企業風險管控責任。建成覆蓋全區市場監管高風險領域的風險管控系統,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責任。
——營商環境更加最佳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住所(經營場所)、簡易註銷、“證照分離”、外資企業單一視窗辦理等登記制度改革。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全面實行名稱自主申報,推進“政銀合作”,將辦照服務延伸到銀行網點。建設企業開辦“一網通”服務平台,不斷提升登記註冊便利化水平,將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壓縮至3個工作日;市場監管系統首批17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十三五”期間,全區新登記各類市場主體121.82萬戶,總量達到226.50萬戶。開通企業註銷“一網通”服務平台,將簡易註銷公告時間由45天壓至20天。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深入開展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市場環境進一步淨化。
——競爭環境更趨公平。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不斷鞏固,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7〕15號),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政府全覆蓋。開展口岸進出口環節、銀行、教育和電力等領域價格檢查。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網路監管、廣告執法、打擊傳銷和規範直銷力度,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整治,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件,市場秩序穩步向好。
——消費環境不斷改善。暢通消費投訴渠道,整合投訴舉報熱線,實行“五線合一、一線受理”;大力推進“放心消費在內蒙古”創建活動,培育一批放心消費示範企業、示範商圈、示範餐飲、示範景區等示範點;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活動,消費者理性消費理念提升,強化消費維權行政保護工作,持續開展“衣食住行”領域專項整治,查處一批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營造了良好的消費環境。
——質量強區建設成效顯著。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穩步提升,產品質量統計調查合格率達到96.16%,製造業產品生產、流通領域監督抽查合格率分別為96.9%、94.85%,製造業競爭力指數從81.09提升到81.55,農畜產品監測合格率達到98%,種子等5類農牧業投入品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4.4%;建設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公共服務質量滿意度達81.41分,處於滿意水平。質量發展機制更加完善,質量發展環境持續改善,質量發展能力顯著提升,企業質量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質量監督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省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由C級上升為B級。品牌建設取得新成效,截至“十三五”末,擁有地理標誌產品28件,地理標誌商標167件,位列全國第12位,蒙草集團、伊利集團獲得中國質量提名獎,金海伊利、蒙草生態被工業和信息化部評為“全國質量標桿”。創新實施標準化提升、服務百家企業高質量發展、“蒙”字標認證打造內蒙古品牌、推動地方特色乳製品產業發展“四大行動”,服務大局能力顯著提升。質量基礎不斷夯實,建立了錫林郭勒羊肉等31大類自治區特色產業標準體系,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10項、國家標準1075項,包頭市成功創建全國“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
第二節  面臨形勢
黨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最佳化和完善技術、環保、質量、安全等標準,完善產權制度和市場退出制度,創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產業政策要逐步由差異化、選擇性轉向普惠化、功能性。《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要持續最佳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堅持平等準入、公正監管、開放有序、誠信守法,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未來較長時期,我區必須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牢牢立足“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從全區情況看,市場監管的基層基礎還比較薄弱,隊伍專業素質不強,監管效能有待提升;檢驗檢測能力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市場監管中的高科技套用水平還較低,特別是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技術在監管中的套用還有很大空間;商事制度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等工作還有薄弱環節;質量管理水平不高,質量基礎設施不夠紮實;法治還不夠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等等,這些問題影響市場監管效能提升,與構建新發展格局和促進高質量發展不相適應。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問題導向,立足“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著力強化商事制度改革,著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著力構建高標準市場監管體系,全力推進質量強區戰略,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提供便捷高效、公平競爭、穩定透明、規範有序的環境。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市場監管各方面和全過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加快完善與新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市場監管體系,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堅持人民至上。堅持把維護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市場監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法規規章制定、監管制度設計上體現人民利益至上,在監管執法的內容上重點打擊侵害人民民眾利益的違法行為,在監管效果的評價上以人民民眾滿不滿意為標準,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堅持守住安全底線。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最嚴”要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持續抓好“風險點責任鏈”管控體系建設,確保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堅持服務發展大局。增強戰略意識,強化全局觀念,更加自覺地把市場監管工作放到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去謀劃和把握。圍繞高質量發展,著力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進一步提升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圍繞創新驅動發展,著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進一步增強優勢產業核心競爭力;圍繞最佳化營商環境,著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圍繞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國內大市場,著力改善消費環境,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圍繞全方位對外開放,對標對表國際規則,加強與國際規則的接軌和融合,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的國際競爭力。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產品和服務、線上和線下、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綜合運用市場、行政、法律、技術、信用等手段,發揮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和個體的作用,強化部門協同監管,多措並舉、綜合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好服務“組合拳”,形成系統監管、共治共管格局。
——堅持依法監管。強化法治思維,嚴格依據法定程式、許可權、職責辦事,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釐清職能邊界、明確權責範圍,切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強化法治約束,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動市場監管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強化法治保障,堅持把依法監管作為市場監管部門固根本、強基礎、利長遠的重要支撐,更好地發揮法治在市場監管中的保障作用。

發展目標

第一節  總體目標
圍繞“守住安全底線、聚焦民生關切、服務發展大局”三大目標,到2025年,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形成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合、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大質量工作格局。
第二節  主要目標
——激發主體活力,寬鬆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準入機制。市場監管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壓減。市場活力持續激發,構建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企業開辦時間縮減,新增市場主體持續增長、活躍發展,新設企業生命周期延長。
——最佳化營商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進一步規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實施,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取得顯著成效,侵權假冒、地方保護、行業壁壘、壟斷行為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競爭、優勝劣汰機制基本建立。統一大市場進一步完善,市場秩序明顯改善,商標品牌作用充分發揮,市場主體質量顯著提升。
——保護合法權益,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進一步形成。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消費升級新需求。消費維權機制進一步健全,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發展壯大,商品和服務消費的質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費者滿意度持續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市場監管治理體系,確保“十四五”期間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安全事件。
——強化質量提升,品牌建設能力和技術創新水平進一步提高。持續推進質量強區戰略,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夯實質量基礎設施,農產品食品安全底線進一步築牢;消費品優質供給能力明顯增強;工程質量保障體系基本健全;建築工程品質進一步提升;生產性服務和生活性服務業提質增效,服務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務質量滿意度不斷提高。
——提升監管效能,權威高效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全面完成,各級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市場監管格局進一步完善,形成統一規範、權責明確、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場監管體系。信用監管、大數據監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

重點任務

持續推動全區市場準入環境、市場競爭環境、消費環境、質量發展環境建設,不斷創新完善重點領域市場監管體系、綜合執法體系、協同共治體系、基礎支撐體系建設,實現市場監管事業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營造寬鬆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
持續提高登記便利化水平。實施統一的市場監管審批許可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提升準入政策透明度。建立市場監管領域準入隱性壁壘台賬,定期排查、清理。推動商事主體登記、名稱自主申報、全程電子化登記、經營範圍規範化等改革,持續深化“一網通辦”,推進“跨省通辦”,拓展電子證照套用領域並探索全國互通互認模式。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建成企業開辦全流程掌上辦系統,實現“零見面、零等待、零費用”。嚴格執行市場主體登記業務規範和數據標準,提升企業辦事的便利度和體驗感。培育數量更多、質量更優的市場主體,不斷提高市場主體活躍度,營造更加良好的市場準入環境。
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規範市場主體退出程式,最佳化企業註銷“一網通”平台,簡化普通註銷程式,提升企業註銷便利化水平。擴大簡易註銷適用範圍,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
不斷提高審批許可效能。鞏固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成果,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精簡行政許可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一件事一次辦”,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部分行政許可事項探索實行“先證後核”“一單受理”、容缺受理機制。
第二節  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強化制度剛性約束,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納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等考核評價體系。充分發揮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研究建立配套規則,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落實。統籌做好增量審查與存量清理,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提供制度保障。
不斷提高反壟斷執法水平。強化保障民生、促進創新等重點領域反壟斷執法,堅決查處達成實施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依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保障市場公平競爭,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宣傳和合規培訓,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守法,推進反壟斷合規體系建設,廣泛形成競爭文化氛圍。加強反壟斷執法和司法保護協調。
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圍繞最佳化營商環境,強化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不斷強化聯合整治工作態勢,重點解決虛假宣傳、商業混淆等突出問題。持續加強教育、醫藥、電商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加大價格監管力度。落實降費減負政策,持續開展涉企收費檢查,突出抓好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價費行為監管,為實體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價費環境。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嚴肅查處養老、旅遊、醫療、水電氣暖等重點領域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管理和服務水平,加快推進由專利數量導向向質量導向轉變,清理最佳化專利申請考評、資助政策,減少一般性專利數量指標,引導資源向高質量專利投入。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環節完善保護體系。嚴格執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學分流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設立一批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和維權援助工作站。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海關等部門協作配合,有效遏制侵權假冒易發多發現象。深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規模。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組織實施各項工作。
第三節  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推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深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建立完善旗縣(市、區)、蘇木鄉鎮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加強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監管,推進全區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加快重點品種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重點實施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行動、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農村牧區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優質糧食工程”行動、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和“雙安雙創”(國家級、自治區級)示範引領行動,以點帶面治理“餐桌污染”。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提高風險監測覆蓋面和問題發現率。持續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機制,深化食品安全抽檢制度改革,加大抽檢監測力度,強化抽檢監測的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作用。嚴懲重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建立完善打擊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刑銜接、案件會商、聯合督辦等制度,試點實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和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相關部門、各層級間圍繞重點領域食品安全問題的聯合整治力度,加強食品安全宣傳與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監督,構建群防群控的社會共治體系,確保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
強化藥品安全監管。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精神,創新藥品監管方式方法,健全“雙隨機、一公開”藥品市場監管機制,提升藥品監管現代化水平。推進藥品監管法治建設,構建科學完備、運行高效的藥品監管法規制度體系。深入開展藥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防嚴管嚴控安全風險。繼續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加大服務指導工作力度,助力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中藥(蒙藥)特色優勢,傳承精華、守正創新,全力推動中藥(蒙藥)質量提升,不斷激發中藥(蒙藥)產業發展活力,促進中藥(蒙藥)傳承創新發展。提高應急管理能力,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兩品一械”安全突發事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的作用,加快形成藥品安全共管共治格局。組織實施職業化專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藥品智慧監管建設、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檢驗檢測能力提升、中藥(蒙藥)質量提升、服務醫藥工業發展等重點項目,以最嚴格的監管,規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全力推進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藥品安全及高質量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各項工作。
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法規標準體系,推動修訂《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督促企業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的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監管機制,強化監督抽查後處理,實行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和整改效果評價。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建設內蒙古自治區高耗能特種設備綠色發展技術創新中心,不斷提升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環保水平。加強智慧監管,完善特種設備大數據分析、電梯應急處置等信息化系統。推動開展特種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的基礎與套用研究,提升特種設備本質安全。
強化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強化質量安全風險意識,完善重點監管產品目錄,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分類監管,重點抓好工業產品、重要消費品、涉學涉童產品、電子商務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快建立消費品質量安全反溯機制,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加大質量違法行為曝光力度。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制度改革,提升事中事後監管能力。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嚴格落實抽檢分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模式,強化監督抽檢後處理。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推動企業建立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督促企業自主排查、主動報告風險隱患,引導企業開展質量安全追溯試點工作。建立消費品質量安全風險快速回響和聯動處置機制,加強生產與流通領域監管聯動,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同監管合力,全面提高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研判、預警和處置能力。
提高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加大消費宣傳教育力度,及時發布消費警示,推行消費投訴信息公示,破解消費領域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提升消費者預防風險、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開展“放心消費在內蒙古”創建活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促進消費升級。持續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推進投訴舉報熱線和平台一體化建設。完善消費維權制度,加大消費維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力度,建立完善110報警平台涉案線索雙向推送機制,推進“訴轉案”工作,嚴防“以調代罰”現象。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建立消費仲裁機構,健全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專業組織和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相銜接的消費爭議多元化解機制。
第四節  建設高標準的質量發展環境
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圍繞“兩個基地”建設,持續深化質量強區戰略,疊代升級質量提升行動,健全大質量工作機制。發揮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加強質量工作組織領導和部門聯動。激勵、引導、推動市場主體樹立質量第一的強烈意識,推動質量創新,大力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加強質量文化建設,開展民眾性質量活動,營造崇尚質量第一的社會氛圍。深入推進質量工作考核,落實地方質量工作責任制。發揮質量基礎設施融合效應,大力推進協同服務,開展服務綠色特色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和中小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動,鼓勵中小企業做專做精,鼓勵龍頭企業加強同中小關聯企業的合作,助力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持續開展質量統計監測評價,強化結果運用,引導各方共同提升服務質量水平。
實施品牌培育工程。運用政府質量獎、質量強市示範城市、質量品牌提升示範區等質量激勵措施,推進品牌建設。科學開展品牌培育活動,圍繞自治區商標品牌、地理標誌,優選經濟效益好、發展規模大、產品市場競爭力強、在國內有影響力的企業,分層次進行品牌培育。以“擴大商標品牌總量、提升商標品牌質量”為主線,幫助市場主體註冊商標、豐富商標內涵、增加商標資產價值,增強市場競爭力。鼓勵行業組織和企業對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區域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進行國際商標註冊,參與國際競爭,培育打造更多優勢特色區域公用品牌。深入實施“蒙”字標認證行動,增加優質綠色農畜產品供給,提升內蒙古自治區綠色資源的生命力和競爭力,助力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加強地理標誌挖掘、培育、申報、運用等工作,打造鄉村振興的“金字招牌”。
完善計量測試服務體系。夯實計量基礎,進一步完善量傳溯源體系,加快推進計量一體化發展。健全完善自治區計量監督管理法規規章體系。調動發揮地方、部門和行業組織作用,保障計量監督管理體系高效運行,加強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完善並推廣e-CQS系統(強制計量器具管理系統),提高計量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持續推進自治區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延伸連線和數據採集,支撐企業積極融入碳交易市場,為自治區節能降碳相關政策制定提供數據服務和技術支持。加強計量測試技術研究,建立服務特色產業、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計量測試服務平台,繼續推進國家乳製品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申報建設國家和自治區能源計量相關重點實驗室,促進技術創新,提高市場競爭力。深入開展與民生相關的計量器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計量違法行為。
推動建成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深入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推動自治區實現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並重轉變,標準運用由產業與貿易為主向經濟社會全域轉變,標準化工作由國內驅動向國內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標準化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圍繞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強標準建設,加大綠色優勢特色產業標準化服務力度,每年建設約20個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研究制定相關指標特性、環境要求、管理、檢測、服務等標準,到2025年基本建成自治區重要產業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加強新業態新模式領域關鍵技術標準研究,大力推動先進適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積極組織開展鄉村振興、社會治理、養老、家政服務、碳達峰、碳中和等標準化專項行動和工程。持續推動標準化改革創新,做優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典型,發揮標準引領作用。繼續抓好乳業、稀土兩個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推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推進對標達標提升專項行動。繼續推動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大力發展團體標準,引導社會團體制定高質量的原創標準。完善標準實施監督機制,開展標準質量、標準實施評估工作。落實行業主管部門標準實施監督職責,推動在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政府採購、招投標等活動中套用先進標準,提高標準套用效果。深化國際標準化工作,積極推進與俄羅斯、蒙古國在標準領域的對接合作,開展標準比對、互認,拓展標準研究和轉化套用領域。支持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等積極參與各類國際性標準組織。
提高認證檢測服務能力。加快質量認證法治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完善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分類監管的認證執法監管模式,提高行政監管科學性、有效性。引導企業開展自願性認證,積極推行高端品質認證,支持運用認證手段推進區域品牌建設,進一步最佳化“蒙”字標標準體系、制度體系、產業體系、質量鏈體系、推廣體系等“五大體系”建設。加強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落實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監管任務,嚴厲查處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產品無證生產銷售行為。
推動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規範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發揮市場在檢驗檢測改革中的決定性作用。依託內蒙古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台,實現對檢驗檢測機構實時智慧型監管。加大檢驗檢測監管力度,建立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異常經營目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用監管措施相銜接的機制,強化失信懲戒措施,增加違法成本,推動落實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和連帶責任。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檢驗檢測技能大比武等行動,提升檢驗檢測機構從業人員、資質認定評審員和基層監管人員業務能力。著力推進檢驗檢測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集約化和規範化發展,進一步提升核心競爭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第五節   建立現代化的市場監管體系
加強信用監管。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完善信用監管制度體系,提升信用監管的基礎地位。加大信息歸集共享公示力度,完善協同監管平台功能,擴大信息歸集共享範圍,實現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登記註冊、消費投訴舉報等信息“應歸盡歸”,支持利用多種渠道公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以信用分級分類為主要手段,強化信用監管對重點領域監管支撐作用,提高重點監管靶向性,提升監管質量和效率。落實國家聯合獎懲備忘錄製度,強化信用約束,規範失信行為等級劃分、約束及解除措施,完善企業信用承諾制度,健全信用修復工作機制。
加強網路交易監管。按照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原則,大力推進線上市場生態治理。堅持促發展和強規範並重,明確線上各類市場主體責任,督促網路交易平台加強行業自律、落實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產品質量等審核把關和監督責任。不斷健全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以食品、藥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兒童用品等民生領域商品為重點,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虛假宣傳、價格違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消費欺詐等違法行為,切實規範線上經營秩序。加強網路交易監測,提高線上市場風險監測和預警能力。著力適應日新月異的網路交易形勢,創新監管方式和監管手段,大力加強新業態新模式交易監管,淨化網路市場環境。加強聯合聯動,充分發揮網路交易監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作用,形成網路交易監管執法合力。
加強廣告監管。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強化廣告導向監管。健全完善廣告監測體系,加大網際網路廣告監測力度,落實網際網路平台廣告審核責任,豐富廣告監測手段,以社會關注度高、民眾反映強烈、與人民民眾日常生活關係密切的線上線下虛假違法廣告為整治重點,加大執法辦案和整治力度。紮實做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服務。創新監管方式,完善廣告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有效遏制違法廣告行為。
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建立完善打擊傳銷工作機制、執法協作機制、群防群控機制,把打擊傳銷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積極推動建立“黨政主導、政法牽頭、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綜合治理”的打擊傳銷工作新格局。加強對網路傳銷的查處,遏制網路傳銷蔓延勢頭。加強對新形勢新業態下新型傳銷的研判,加強風險預警提示和防範,強化案例宣傳教育,提高公眾識別和防範傳銷能力。加強直銷企業監管,引導企業規範經營,嚴厲查處直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相關領域市場監管。對近年來消費者反映強烈、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領域進行重點整治。加強旅遊市場監管,開展房地產亂象集中整治活動,加強物業服務質量監管,強化教育領域特別是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力度。加強中介契約監管,規範中介市場秩序。強化要素市場交易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第六節  構建高效能的綜合執法體系
持續提升法治建設水平。根據市場監管實際需要,加快制度建設,完善行政執法相關制度、權責清單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推動構建與國家法律體系相配套的地方法規體系,推進事權規範化、法治化。著力建設完善落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式,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協作相關規定。
積極構建法治監督機制。完善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事中事後監督。強化執法考核和行政問責,綜合運用專項執法檢查、執法案卷評查等方式,大力整治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以罰代管、以“放”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不斷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入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最佳化改進行政執法方式,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規範執法程式,推行執法文書電子化、執法案卷標準化、記錄方式科學化、監督管理便利化。規範行使自由裁量權,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加強執法上下協調聯動,強化區域協查聯辦,對涉嫌犯罪案件嚴格落實行刑銜接制度進行移送。
第七節  完善多元集成的協同共治體系
推動企業自治。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履行法定義務,積極開展自檢自查,落實風險自查報告制度,嚴格控制產品質量、維護自身信譽,自覺守法誠信經營。
加強行業自律。落實行業主管責任,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引導和促進生產經營者依法競爭,減少行業壁壘和行業壟斷。建立健全行規行約,規範行業內企業行為,維護行業內企業間的公平競爭和正當利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功能,推進質量社會共治、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鼓勵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消費者、中介機構等發揮監督作用,積極開展市場監管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活動,曝光相關典型案例,引導守法誠信經營。充分重視民眾監督舉報線索,全面完善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有效發揮社會協管員的監督作用,營造全民參與市場監管氛圍。
推進部門協同。釐清監管職責,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同機制,消除監管盲點,形成監管合力。完善部門間信息反饋、歸集共享、線索通報、證據移轉、案件協查、聯合辦案以及檢驗鑑定結果互認等制度,加強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間的協同執法,實現多部門聯合監管。探索推行區域一體化市場監管,形成區域市場綜合監管體系。
第八節  夯實市場監管的基礎支撐體系
加強人才技術支撐。樹立人才工作新觀念,鼓勵引進與培養並舉,堅持學歷教育、崗位培訓、繼續教育三結合,持續做好常態化培訓,充分發揮“每周一課”作用,深入打造市場監管執法“千人鐵軍”,加快職業化專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容錯糾錯機制,為敢擔當、能幹事的幹部負責。加強技術能力建設投入,鼓勵技術人員參與、主持重大研究項目,為高質量發展重點領域科研攻關提供支持。 
加強基層規範化建設。理順市場監管各層級關係,合理劃分市場監管層級事權,最佳化事權層級配置,最佳化市場監管基層組織職能,形成有利於發揮各層級履職優勢的事權體系。穩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探索建立執法辦案人員激勵制度,提高執法隊伍專業化人才配備整體水平。全面開展基層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加強智慧監管。建設全區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化體系,實現各類監管數據集中管理,形成“大平台支撐、大數據慧治、大系統整合、大服務惠民、大監管共治”的市場監管信息化發展新格局。加快推進“1613”重點任務,即建設“一個大數據中心”(內蒙古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六大業務平台”(“一網通辦”綜合政務服務平台、市場監管及風險管控平台、執法辦案平台、教育培訓平台、消費維權平台、質量服務平台);“一個基礎設施支撐”(包括網路資源、計算存儲資源、備份資源等基礎環境資源在內的保障有力的一體化基礎設施);“三大保障體系”(完善信息化標準規範體系、加強安全保障體系、強化運行維護體系)。加快推進涵蓋“小個專”黨建在內的智慧黨建平台建設。
加強市場監管政策研究。深化市場監管理論基礎研究,加強對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提高市場監管效能等方面的經驗總結和理論研究。積極探索積累務實管用、科學精準的具體舉措,不斷豐富完善市場監管有關政策措施。
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做好政策業務宣傳,強化新媒體運用,充分挖掘外宣、內宣平台潛力,推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食品安全宣傳周、智慧財產權宣傳周、藥品安全宣傳月、全國質量月、世界計量日、“蒙”字標認證、推動地方特色乳製品產業發展等專題宣傳活動的開展。加強輿情引導力度,有效控制網路輿情,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做好重大輿情監測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開展網評員培訓,提升網評工作水平。
開展市場監管文化建設。注重市場監管核心價值觀念、行為規範、道德準則、精神信念建設,培養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意識、服務理念、制度體制、監管模式。

保障機制

第一節  強化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將實現市場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重要任務抓實抓好,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市場監管工作的各個方面。要將規劃納入地區、部門年度工作部署當中,加大投入力度,最佳化投入結構,保障規劃實施。市場監管部門要發揮主體作用,強化規劃的約束力,全力推動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實到位。
第二節  明確責任分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樹立大局觀念,強化責任意識,注重協同配合,圍繞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細化實施的時間表、路線圖,形成年度計畫,紮實推進規劃實施。要勇於改革、積極探索,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領域實際,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性舉措,確保規劃任務順利落實。
第三節  加強規劃評估
做好規劃評估監測、跟蹤問效、督促檢查。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總結評估,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本地區、本部門、本領域規劃落實情況,每年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送規劃實施情況報告,總結規劃實施進展,提出推進規劃實施建議。落實激勵和約束制度,把規劃落實情況納入對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考核,強化監測評估結果運用,確保實現各項目標任務。

修訂信息

《規劃》的編制工作從2020年7月啟動,在全面總結內蒙古“十三五”市場監管工作成就、科學研判“十四五”市場監管工作發展形勢的基礎上,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先後赴12個盟市開展2輪專題調研,起草過程中向30餘個委辦廳局和全區市場監管系統,以及自治區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相關行業協會等廣泛徵求意見,經過精心謀劃和科學論證形成《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

內容解讀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工作的總體目標,即圍繞“守住安全底線、聚焦民生關切、服務發展大局”,到2025年,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形成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合、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大質量工作格局。同時,《規劃》以定量的方式提出了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消費投訴按期辦結率、製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公共服務質量滿意度、建設助推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項目等5個重要預期性指標,以及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覆蓋率、舉報按期核查率、千人農產品和食品檢驗量、食品抽檢問題處置率、基本藥物抽檢合格率、萬台特種設備事故死亡率等6個重要約束性指標。
《規劃》還創新性提出“4+4”任務模式,即:最佳化4個環境、完善4個體系(營造寬鬆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建設高標準的質量發展環境。建立現代化的市場監管體系、構建高效能的綜合執法體系、完善多元集成的協同共治體系、夯實市場監管的基礎支撐體系)。綜合安排了37項業務,涵蓋了當前市場監管常規工作,兼顧了市場監管改革發展需要,為“十四五”乃至更長一個時期構建“大市場”、提升“大質量”、做實“大監管”提供依據並留足空間。同時,《規劃》圍繞服務高質量發展、服務“兩個基地”、守住安全底線三個方面,設定了16個重大項目,增強了務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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