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是依據《“十四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的規劃。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8月28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 印發機關: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1年8月28日
  • 發文字號:內政辦發〔2021〕39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的通知
內政辦發〔2021〕39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8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規劃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目錄
第一章全麵塑造科技創新發展新格局
第一節深刻認識新形勢新要求
第二節指導思想
第三節基本原則
第四節發展目標
第五節總體部署
第二章科技創新推動產業最佳化升級
第一節發展現代能源經濟關鍵技術
第二節發展傳統產業先進適用技術
第三節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
第三章科技創新支撐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優質高效轉型
第一節發展現代種業技術
第二節發展綠色種植養殖關鍵技術
第三節發展智慧農牧業關鍵技術
第四節發展農畜產品生產加工關鍵技術
第四章科技創新促進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
第一節發展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技術
第二節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技術
第三節發展污染防治和資源高效利用技術
第四節實施碳達峰碳中和科技支撐行動
第五章科技創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第一節加強衛生健康領域科技創新
第二節提升人民生命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第六章加快構建協同高效區域創新體系
第一節打造創新空間新格局
第二節健全完善區域協調創新發展機制
第三節實施區域創新平台載體提質行動
第七章提升科技創新引領支撐能力
第一節實施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工程
第二節實施基礎研究能力提升工程
第三節實施科技人才引育工程
第四節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程
第五節實施科技開放合作拓展工程
第六節實施創新生態最佳化工程
第八章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
第一節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節完善科技創新評價制度
第三節推動科研力量最佳化配置
第九章強化科技創新工作保障
第一節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節加大科技投入
第三節開展監測評估和考核
本規劃依據《“十四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主要明確全區科技創新發展思路、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是指導未來五年內蒙古科技創新工作的行動指南。
第一章 全麵塑造科技創新發展新格局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內蒙古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的關鍵時期,內蒙古科技創新的內外部環境發生深刻變化,必須深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實施“科技興蒙”行動,推動創新型內蒙古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第一節  深刻認識新形勢新要求
“十三五”以來,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強化頂層設計,出台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
啟動實施“科技興蒙”行動,建立“4+8+N”合作機制;持續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出台“科技創新”30條等系列政策措施,創新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支持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累計免稅近50億元;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創新能力穩步提升,重大創新平台載體體系更加最佳化,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實現零的突破,各類國家重點實驗室達到3家,新增1家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總數比“十二五”末翻了兩番;在煤炭地下氣化、稀土永磁電機、5G無人駕駛礦用車、耐鹽鹼水稻、絨山羊新品種、荒漠化治理、無遮擋骨科手術機器人等方面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全區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認定登記技術契約成交金額較“十二五”末分別增長124.6%、198.8%;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5%以上,科技創新整體效能進一步提升。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必須清醒認識到,科技創新能力不足仍然是制約自治區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突出瓶頸。創新投入水平長期較低、企業創新動力不足、科技人才短缺、創新平台發展水平不高、創新成果與產業發展銜接不緊密、科技創新發展區域不平衡等問題依然突出。未來五年,各地區圍繞技術、人才等創新資源要素的爭奪將更加激烈,內蒙古科技創新發展面臨嚴峻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攻堅期,內蒙古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科技創新發揮更關鍵、更強勁的支撐引領作用,必須始終堅定信心,圍繞解決產業“四多四少”問題,加快推進轉方式與創新驅動發展相結合,緊扣產業鏈、供應鏈部署創新鏈,系統強化科技創新全局性謀劃和戰略性布局,主動適配需求、創造需求、引領需求,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以科技創新帶動全面創新,以全面創新重塑發展新優勢,在自治區實現高質量發展全局中展現新作為、開創新局面。
第二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對科技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緊扣“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戰略定位,堅持把創新擺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堅持“四個面向”,以實施“科技興蒙”行動為統領,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擴大創新開放合作,著力提升產業技術創新水平,著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著力最佳化創新資源配置,著力營造良好創新生態,構建富有特色、具有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全面推進建設創新型內蒙古,為自治區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子提供科技創新支撐。
第三節基本原則
堅持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高效的組織領導體制和統籌協調機制,消除科技創新“孤島現象”。著力破除體制機制束縛和障礙,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創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創新要素集聚企業,有效激發各類創新主體創新活力。
堅持需求導向最佳化創新布局。緊扣自治區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發展需要,把促進優勢特色產業延鏈補鏈強鏈作為主攻方向,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精準發力,重點突破,培育壯大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堅持開放合作推進高水平創新。主動融入國家創新發展大局,強化多元協作,互補創新優勢,加強與國家部委、發達地區的創新聯動,深化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的創新合作,集聚高端創新資源,推進協同創新,加快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堅持最佳化環境激發人才創新活力。牢固樹立人才“第一資源”理念,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體系,著力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大力培養造就一批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
第四節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區科技創新能力全面提升,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鞏固,創新環境更加最佳化,創新體系更加協同高效,創新要素更加完備,創新活力不斷增強,創新型內蒙古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創新基礎實力大幅增強。全社會研發投入大幅增長;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在科研重大任務中的作用進一步增強;在重點領域形成一批高水平人才及創新團隊。
創新支撐作用更加凸顯。創新成果不斷湧現,技術交易活動更加活躍,內蒙古現代產業技術支撐體系初步形成,在現代能源經濟、現代農牧業等特色產業領域形成獨特技術優勢。
創新體系協同高效。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完善,區域創新格局更加最佳化,優勢特色創新平台載體體系更加健全。
創新生態明顯改善。科技創新治理水平顯著提升,創新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加有力;科學精神進一步弘揚,作風學風得到實質性改觀,創新環境明顯改善,全民科學素質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十四五”時期內蒙古科技創新預期性指標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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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總體部署
緊緊圍繞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四個面向”,深入實施“科技興蒙”行動,統籌抓好創新基礎、創新主體、創新資源、創新環境,加快提升內蒙古科技創新能力,推動發展由要素驅動為主向創新驅動為主轉變。
一是圍繞產業創新需求,加強重大創新戰略布局。聚焦制約產業轉型升級突出短板,圍繞優質能源資源、生態環保、特色優勢產業等重點領域,加大創新資源投入,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攻關,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轉移轉化一批重大創新成果,著力提升科技供給能力。
二是圍繞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啟動實施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工程,加速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建設關鍵共性技術平台,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完善技術轉移轉化服務體系,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
三是圍繞夯實創新基礎,打造特色創新平台載體。圍繞重點產業領域,布局建設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高質量建設國家和自治區重大創新載體,打造若干創新資源集聚高地,支持地方建設區域性創新中心。
四是圍繞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健全創新激勵和保障機制。實施科技人才引育工程,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完善創新成果收益分配機制,充分發揮人才“第一資源”作用。
五是圍繞提升創新治理效能,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深化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建立科技巨觀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強化科技決策和諮詢支撐。組建項目管理專業機構,最佳化科技計畫項目管理。完善科技成果評價獎勵機制。
六是圍繞構建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實施研發投入攻堅行動。建立政府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機制,帶動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支持創新活動,建立科技創新監測評價制度,著力提升全社會研發投入強度。
七是圍繞全面融入國家創新布局,拓展深化科技合作。建立健全政府推動、市場主導的科技合作機制,深化科技興蒙“4+8+N”長效合作,加強對接協調、創新服務和政策落實,拓寬創新資源吸納渠道,構建國際國內科技合作新格局。
第二章 科技創新推動產業最佳化升級
強化重點產業關鍵技術攻關,圍繞優勢特色產業發展需求,布局一批套用基礎研究和技術攻關項目,促進重點產業和領域綠色低碳技術取得突破,推動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向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加速轉型,助力內蒙古加快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發展,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形成多元發展、多級支撐的現代產業體系。
第一節  發展現代能源經濟關鍵技術
以高質量建設國家重要能源基地為目標,加快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能源產業,開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加強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適應的能源低碳轉型關鍵技術供給,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科技支撐體系。
煤炭電力。加快煤炭、電力等傳統能源產業綠色創新發展,聚焦產業關鍵技術、高效開發與利用技術、能源裝備製造研發及推廣套用,提升傳統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可再生能源。著眼於新一代能源電力系統構建,加快發展光伏、風電等關鍵核心技術,著力解決可再生能源高效、穩定和低成本利用的瓶頸問題,提升利用效率,實現風、光等可再生能源的規模化發展。探索非電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強地熱綜合梯級利用等技術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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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型電網。圍繞零碳電力、高效安全儲能發展,支撐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研發套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併網及電網安全高效運行技術,重點研發柔性交直流輸電技術、可再生能源電力併網主動支撐、低慣量電網運行與控制等技術,發展智慧型輸電運行維護等智慧型電網相關技術裝備。
氫能。著力打通“制儲運用”產業鏈各環節,加快氫氣製取、存儲、運輸、套用一體化發展。開展風光氫一體化高效制氫技術攻關,基於氯鹼化工產業,最佳化工業副產氫提純技術,開展規模化、產業化氫氣製取、儲運、氫燃料電池及關鍵材料和燃料電池整車關鍵技術等集中攻堅。探索氫能在冶金、化工等領域示範推廣,攻關氫能高效催化利用技術,有效支撐自治區氫能發展城市集群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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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規模儲能。推動大規模儲能領域技術攻關和相關技術示範套用,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協調運行。發揮大規模儲能對於緩解缺電、促進新能源消納和深度調峰等方面作用,統籌不同調節周期儲能技術協調最佳化發展,推動儲能開發模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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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加快發展重水堆、壓水堆、高溫堆等核電燃料製造,推動核燃料民用化發展。重點開展第四代核電燃料元件製造技術、核電燃料組件關鍵部件加工數字孿生技術和多用途新型核燃料製備技術研發。
第二節  發展傳統產業先進適用技術
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推動傳統優勢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創新鏈與產業鏈融合,推進延鏈補鏈強鏈,提升全區傳統優勢產業現代化水平。
現代化工。堅持綠色化、精細化、循環化導向,立足資源和產業基礎,重點推進傳統煤化工、氯鹼化工改造升級及現代煤化工產業延伸,大力發展下游產品加工。支持現代煤化工、醫藥農藥、染料、煤基新材料(碳材料)、有機矽等產品開發。
綠色冶金。著力解決鋼鐵、有色金屬冶煉過程中的關鍵技術問題,開展有色金屬高純和超純熔煉、深加工與循環利用技術研發,支持鎂合金、鋁合金、銅合金、鈦合金及延伸產品生產加工技術研發,構建節能降耗、綠色環保的科技支撐體系。
綠色建材。支持以粉煤灰、冶金礦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的綠色建材產品開發。支持開展裝配式建築材料研發,開發新型複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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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
圍繞稀土等新材料產業、高端裝備與智慧型製造、數字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攻關,解決重大關鍵技術和“卡脖子”技術難題,支撐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推動產業向價值鏈上游邁進。
1.新材料技術。
稀土。集聚國內外稀土領域創新資源,在稀土冶煉、金屬合金和稀土功能材料及套用等方面,加強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原創性、顛覆性突破,為國家重大需求提供原創技術和核心關鍵技術保障,形成稀土產業創新優勢。持續推進在稀土永磁材料、儲氫材料、拋光材料、發光材料、稀土催化及助劑材料等功能材料方面的研發和生產,完善包括採選、冶煉、深加工、新材料、稀土套用產品及稀土裝備的集科研開發、生產、套用於一體的稀土產業體系和產業集群。
石墨烯。圍繞石墨烯領域前沿技術發展,積極開展石墨(烯)新材料儲能、導電、導熱、塗料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及產業化套用,重點突破少層低成本石墨烯粉體、核石墨、電池負極材料、柔性石墨、高導熱石墨等生產及套用技術,支撐國家重要石墨(烯)新材料生產基地建設。
矽材料。重點開展低成本多晶矽、直拉大尺寸高品質單晶矽製備技術研發,研製積體電路關鍵材料,開展大尺寸藍寶石單晶製備,推進藍寶石在智慧型終端、航空航天、半導體等領域套用技術研發。
高分子及先進複合材料。重點開展高分子工程材料、密封材料和高性能低成本碳纖維、芳綸纖維產品製備技術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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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端裝備與智慧型製造技術。
加快提升自治區裝備製造技術信息化、智慧型化、網路化水平。加強礦用自卸車、推土機、重型汽車等交通運輸設備和採掘、裝載等工程機械數位化、智慧型化技術研發,提升關鍵零部件國產化水平。加快高端醫療設備、機器人製造、農牧業機械製造和應急裝備研製,依靠高新技術支撐軌道交通、軍工、核工業、航空航天等領域高端裝備製造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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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物技術。
圍繞醫藥、化工、農牧業等產業發展和生物安全的重大科技需求,利用生物技術開展關鍵技術研究與轉化套用,強化生物安全科技創新支撐。
4.新一代信息技術。
圍繞數字經濟關鍵核心技術,聚焦數字產業發展重點領域,重點在大數據關鍵技術研究與套用、5G技術研究套用、雲計算與邊緣計算研究與套用、物聯網基礎技術和集成套用研究、工業網際網路、電子信息製造、軟體信息服務、人工智慧、區塊鏈套用技術和北斗衛星導航套用技術、數據融合技術、可信計算技術研究與套用、數據交易關鍵技術研究與套用等方面突破一批關鍵技術,賦能產業數位化、數字產業化。支持網路通信等科學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十四五”末,構建覆蓋全區的數字經濟智慧型基礎設施和技術體系,促進數字產業高質、高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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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節能環保產業。
圍繞化工、冶金、建材等重點傳統產業發展需求,推進餘熱回收、廢棄資源循環利用,大力支持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套用,構建重點產品生態設計與綠色供應鏈,研發固廢高值循環利用技術裝備、多源廢物協同處理與生產生活循環連結技術,助力我區優勢特色產業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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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科技創新支撐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優質高效轉型
加快提升科技創新對鄉村振興支撐能力,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高質量建設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為根本,支持發展綠色高效農業、現代生態畜牧業,完善區域農牧業科技創新體系,提高優質綠色農畜產品科技供給水平。
第一節發展現代種業技術
實施種業技術創新工程,對內蒙古特色動植物和微生物遺傳資源進行收集評價、保護利用、種質創新。重點強化作物、草種質資源收集保存與創新利用。建立我區特色動植物基因資源庫。建立種質和遺傳物質質量安全監控體系,完善全區種質和基因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平台,保證良種質量安全,實現自治區生態農牧業的重大技術突破與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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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發展綠色種植養殖關鍵技術
圍繞促進種植養殖業高質量發展,提升耕地質量,開展作物綠色高效種植、有害生物綠色防控等領域技術研究,構建適應產出高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種植業科技支撐體系。在動物疫病防治領域加強關鍵技術攻關,開展相關畜禽新型綠色飼料添加劑研發、飼料資源高效利用等領域技術研發。著力解決草業領域發展過程中基礎理論和重大關鍵技術短板,助力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奶業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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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發展智慧農牧業關鍵技術
圍繞智慧農牧業關鍵核心技術和短板技術,加強對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5G等技術手段的集成套用,重點突破一批關鍵技術,支撐農牧業數位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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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發展農畜產品生產加工關鍵技術
支持綠色高效農業、現代生態畜牧業加工技術研發,強化優質綠色農畜產品技術供給,支持高端乳製品、高品質肉製品、農畜產品安全生產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大力拓展特色資源加工利用途徑與技術,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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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科技創新促進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
圍繞築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聚焦黃河重點生態區、東北森林帶和北方防沙帶戰略區域,著力破解制約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關鍵技術瓶頸。全面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提升零碳、低碳科技創新能力,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技術體系,為建設祖國北疆萬里綠色長城提供科技支撐。
第一節  發展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技術
面向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綜合治理需求,聚焦草原和森林保護、流域綜合治理與濕地保護修復、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的技術瓶頸,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草原森林生態保護和修復、荒漠化防治、農牧交錯帶生態保護、礦區生態修復等技術研發與集成示範,加強黃河流域、“一湖兩海”等流域水域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各類生態系統空間最佳化與生態安全格局研究。
第二節  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技術
圍繞全面貫徹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戰略,聚焦黃河流域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環境污染系統治理、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障黃河長久安瀾,加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整體保護和協同治理研究,研發林草保護修復和水土流失治理技術。加強烏梁素海和岱海治理、黃河幹流支流污染、風沙入黃防治技術研究,研發水資源節約利用、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模式。
第三節  發展污染防治和資源高效利用技術
圍繞鞏固提升環境質量、深化污染防治行動,聚焦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開展呼和浩特、包頭、烏海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模式研發,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研究,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廢水高效處理、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節水技術研發,發展高效的土壤污染防治技術,助力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
圍繞粉煤灰、煤矸石、煤泥、煉渣及泥塵、化工廢渣、冶金渣、尾礦、煤電廢渣等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綠色循環低碳技術研發,示範推廣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模式,為推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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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實施碳達峰碳中和科技支撐行動
強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研發。緊緊圍繞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重大科技需求,重點推進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關鍵技術突破。結合自治區碳排放特點,加快在火電、化工、冶金等行業和地質條件合適地區開展近零碳排放試點示範,並在技術成熟的基礎上率先在內蒙古實現CCUS技術的集群化和產業化。
支持發展低碳化轉型技術。探索可再生能源和零碳排放技術、綠氫製取技術、綠氫與二氧化碳利用轉化的耦合技術研究。圍繞建築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目標,探索建築熱電協同、全面電氣化、光儲直柔和熱電協同等關鍵技術,支撐建築領域低碳零碳技術跨越式發展。圍繞綠色和智慧交通建設目標,支持研發及套用傳統燃油載運工具降碳、新能源燃料替代和交通基礎設施能源自洽系統等關鍵技術,支持發展數位化交通基礎設施,促進交通領域電氣化和智慧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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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碳中和基礎前沿技術創新探索。立足內蒙古實際,面向國家碳達峰、碳中和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加強基礎前沿技術創新,從源頭出發,深入研究緩解溫室氣體排放問題。
加強生態系統增匯技術研究。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固碳增匯技術研究;開展氣候變化影響適應、可持續草地經營管理、生物固碳增匯技術研究,穩定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碳中和科技成果示範套用。支持重大技術示範和綜合技術集成示範,推廣科技成果規模化轉化套用。支持氫能、光伏、風電、地熱、生物質等多能互補清潔能源示範區建設。支持產業園區、社區/鄉鎮、城市、近零碳排放區等跨行業跨尺度的區域開展綜合示範。
第五章  科技創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人民生命健康和民生福祉的迫切需求,加強人口健康、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領域技術研發和轉化套用,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科研能力建設,組織傳染病和公共衛生科研攻關,提升科技支撐能力。
第一節  加強衛生健康領域科技創新
加強重大疾病防治技術支撐。圍繞健康內蒙古建設需求,開展重大疾病、常見多發病防治技術攻關及臨床轉化套用研究,提升診療水平和醫療質量。加快預防、診斷、治療、康復等重點環節的創新藥物、醫療器械和裝備技術研發套用。
加強公共衛生領域科技創新。圍繞新發突發傳染病、重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開展防控、診斷及救治等方面的新技術、新方法研究,支持精神心理方面關鍵技術研究,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究,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控處置能力的科技支撐。
強化重點人群健康保障科技支撐。聚焦婦女、兒童、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健康保障,關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以主動健康為導向,統籌推進健康決定因素、防控技術、服務模式、套用示範研究,形成系統化健康促進科技應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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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遵循中醫藥(蒙醫藥)發展規律,聚焦中醫藥(蒙醫藥)防治重大疾病和中醫(蒙醫)治未病的臨床研究、理論傳承、技術開發,促進中藥(蒙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和醫療服務能力提升。
第二節  提升人民生命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圍繞平安內蒙古建設,構建重大自然災害防範、公共安全、社會治理科技支撐體系,加強旱災、洪災、雪災、沙塵暴、地震、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病蟲鼠害、野生動物疫病等災害防治技術研究,推動實現精準監測、精準預警、精細防控、高效救援。加強應急技術與設備、社會治理共性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助力提升社會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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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加快構建協同高效區域創新體系
圍繞自治區東中西發展定位,統籌整合創新資源,進一步最佳化科技創新區域布局,聚焦自治區重點產業集群部署創新鏈,發揮區域重大科技創新平台載體的支撐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著力推進區域科技創新高地建設,加快形成核心引領、中心帶動、多點支撐、多層聯動、開放融合、協同高效的區域創新網路。
第一節  打造創新空間新格局
堅持統籌布局、優勢互補、點面結合、輻射帶動、全面提升,落實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灣區區域創新發展,推進創新平台載體提質升級。
建設呼包鄂創新發展集聚區。支持呼和浩特和包頭建設區域創新中心、鄂爾多斯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持續推進建設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依託呼包鄂地區創新資源和稟賦基礎,著力打造創新要素富集、創新氛圍濃厚、創新引領強勁的聚集區,建設自治區現代化經濟體系集中承載地和高質量發展增長極。探索區域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政策,聚集創新型企業落地發展,孵化培養科技型企業,著力打造內蒙古創新發展的“戰略高地”。
打造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策源地。面向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共性科技需求,圍繞農畜產品加工、能源、化工、裝備製造等特色優勢產業集群,以呼包鄂創新發展集聚區為核心引擎,以創新型城市群為創新增長極,積極融入國家黃河流域科技創新聯盟,構築核心帶動、全域聯動、多點支撐的高效協同創新體系。建立跨區域協同創新機制,強化資源配置的統籌引導,聚焦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環境污染系統治理、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等,全鏈條部署重大科技創新任務,著力提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產業轉型發展的科技供給能力。
培育蒙東地區創新中心。依託赤峰、通遼區域中心城市發展,推進國家資源型產業轉型示範城市、特色產業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等建設,聚焦百億級、千億級優勢產業集群重大共性關鍵技術需求,布局實施重大科技攻關,培育建設高能級創新載體,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現代產業體系,形成蒙東地區創新引領發展新優勢。
構建區域創新網路。縱向以建設創新型內蒙古為主線,支持各地區建設創新型城市、創新型旗縣(市、區)、高新區、科技園區基地。橫向以增強區域發展整體競爭力為核心,積極融入國家區域發展戰略,支持建設創新型城市群、創新型區域中心,發揮區域重大科技創新平台載體的支撐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圍繞創新要素集聚協同,形成具有特色的多層次、多支點的區域創新網路體系。
第二節  健全完善區域協調創新發展機制
完善區域協調發展機制。貫徹落實國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決策部署,強化科技創新服務資源和平台開放共享,促進創新資源在區域內合理流動。加大對革命老區、邊境地區科技工作的傾斜支持力度。支持各盟市因地制宜探索特色化差異化的創新發展路徑,形成創新型內蒙古建設的新動力引擎。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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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廳市(盟)會商。充分發揮盟市“科技興蒙”行動任務落地主體作用,聚焦區域發展重大科技需求,共同實施重點任務,支持盟市探索科技創新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新模式。持續完善科技與行業主管部門“1+1”協同工作機制,圍繞產業發展共性關鍵技術,共同凝練科技需求、設計研發任務、組織項目實施,解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創新問題。
促進地區協同機制創新。探索區域協同創新發展新機制,推動各盟市共同設計創新議題、互聯互通創新要素、聯合組織技術攻關,構建跨區域創新網路,推進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聯網共享,激勵創新創業人才雙向流動,加快創新成果區域間轉化套用,打造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
推動軍民協同創新攻關。支持包頭打造軍民創新協同發展示範區。推動軍地信息共享和供需對接,建設一批軍民協同特色園區,培育一批軍民協同高科技領軍企業。最佳化軍民協同政策環境,探索研究“民參軍”科技企業信用評價機制,探索建立軍民兩用技術聯合研發和投融資機制,支持舉辦科技軍民協同創新挑戰賽等活動。
第三節  實施區域創新平台載體提質行動
以構建區域優勢特色現代產業技術體系為目標,持續最佳化全區科技創新平檯布局,整合、培育、創建一批集聚創新資源的高水平創新平台載體。
1.打造“三區兩中心”創新高地。
創建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立自治區統籌、三市建設、區域協同的工作推進機制,探索資源共享與利益平衡機制。依託呼和浩特金山、包頭稀土和鄂爾多斯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在稀土新材料、高端裝備、智慧型製造、現代能源、草原農牧和中醫藥(蒙醫藥)等領域形成創新資源富集區、產業創新引領區和創新政策試點示範區。支持三市通過院地、院企合作建立創新平台,創新合作模式,吸引高水平科技創新資源集聚,新技術、新產品落地,帶動全區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支持三市合作吸引東部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在呼包鄂地區建設飛地園區或共建分園,輻射帶動周邊區域創新發展。
建設鄂爾多斯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圍繞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以荒漠化防治與綠色發展為主題,實施強化荒漠化防治提質增效、水資源高效利用創新、現代能源經濟高質量發展提速、農牧業和鄉村旅遊發展提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建設促進等五大行動,探索適用技術路線和系統解決方案,對荒漠化地區推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形成示範效應。
建設巴彥淖爾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聚焦“河套灌區生態農牧業”發展主題,堅持產學研教協同、創新創業聯動、高新產業集聚、關聯產業配套的思路,將農高區打造成為生態農牧業高質量發展引領區、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生產加工服務輸出樣板區、“一帶一路”農牧業開放合作先行區、北方農牧創新融合發展基地。
打造國家稀土新材料技術創新中心。支持包頭市創建國家稀土新材料創新中心,集聚國內外稀土領域創新資源,在稀土冶煉、金屬合金和稀土功能材料等方面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原創性、顛覆性突破,形成領先的稀土產業創新優勢。
打造國家乳業技術創新中心。支持呼和浩特市建設綜合、集成、開放、共享的全球一流乳業科技創新平台,形成乳業技術創新大聯合、大協同、大網路,探索形成乳業重大技術導向的研發模式與創新網路,實現高端人才與創新資源集聚,為奶業振興提供戰略支撐。
2.打造高水平創新載體。
全面推進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實施國家高新區“提質進位”行動,推動呼和浩特金山、包頭稀土、鄂爾多斯三個國家高新區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開展政策先行先試,全面提升發展能級和水平。實施自治區級高新區“促優培育”行動,推動自治區高新區加快最佳化創新環境,聚集創新要素,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以升促建”,支持通遼高新區、赤峰高新區、阿拉善高新區創建國家高新區。最佳化自治區級高新區建設布局,支持工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各類園區創建自治區級高新區,實現自治區級高新區盟市全覆蓋。
推進創新園區建設。統籌推進農業科技園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園區載體建設。支持各類園區載體集聚創新資源要素,做強做大主導產業,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強各類創新園區載體綜合評估評價,實現動態管理、以評促建。引導有條件的自治區級園區升建國家級園區載體,形成梯次發展。
3.最佳化布局創新平台。
強化重點實驗室體系建設。面向國家和自治區重大戰略需求和科學發展前沿,加快部署建設自治區重點實驗室,主動謀劃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加強對關係全局科學問題的研究部署,集成跨學科、跨領域優勢力量,為產業技術創新提供源頭供給。力爭到2025年,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4家、自治區重點實驗室165家。
推進技術創新中心建設。聚焦自治區主導產業及優勢特色產業,以實現從科學到技術的轉化為定位,探索不同類型組織模式,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平台,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為區域和產業發展提供技術供給,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孵化、培育和發展提供創新服務,提升重點產業領域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到2025年,布局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2家、自治區技術創新中心20家。
推進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全面布局建設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體系,提升自治區臨床醫學研究的組織化水平。根據重大疾病防治需求,依託自治區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啟動多中心、規範化的臨床研究。提升疾病領域樣本和數據資源管理利用能力,為高質量研究提供堅實的資源支撐和條件保障。積極創建國家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分中心,夯實醫學協同創新載體和醫學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平台建設。2025年,建成自治區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0家、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中心15家。
第七章  提升科技創新引領支撐能力
統籌創新主體、創新要素、創新資源、創新環境,加快提升科技創新的引領支撐能力,構建系統高效的科技創新體系。
第一節  實施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工程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雙倍增”行動。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逐步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成長企業—科技型領軍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大力支持重點行業骨幹企業提升研發能力,培育具有技術優勢或市場優勢的“鏈主企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強化分類指導、差異扶持、擴量提質。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培育具有創新能力的 “隱形冠軍”企業。
實施科技型領軍企業培育行動。在能源、乳業、草業、中藥(蒙藥)、稀土功能材料、羊絨製品等重點領域,培育科技型領軍企業,引領產業技術創新。鼓勵科技型領軍企業加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投入,在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鼓勵科技型領軍企業設立首席科學家崗位。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突破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導支持科技型民營企業承擔和參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薦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科技專家進入科技專家庫。
構建企業主導的融通創新生態。支持科技型領軍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政產學研力量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共性技術企業類平台,推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為行業提供全產業鏈、高質量共性技術供給服務。引導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企業建立研發和成果轉化基地、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支持駐內蒙古央企、自治區國有企業設立研發中心或協同創新聯合體,與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的銜接和資源共享,形成與當地產業生態的有機結合。力爭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研發活動企業數達1000家。
完善企業家參與科技決策機制。發揮企業家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吸收企業家參與科技創新戰略、規劃、政策、計畫和項目評估工作。鼓勵和引導企業家開展基礎性前沿性創新研究,重視顛覆性和變革性技術創新。加大創新型企業家培育力度,培養一支富有創新精神、冒險精神、科學頭腦和國際化視野的優秀企業家隊伍。鼓勵企業家與科學家深度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市場。依法保護企業家在創新中的合法權益。
實行工業特派員制度。選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及科技類社會組織的專業人才,向企業委派工業特派員。探索建立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管理機制,為工業企業提供政策諮詢、技術指導、高新技術企業服務等。到2025年,基本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工作全覆蓋。
第二節  實施基礎研究能力提升工程
加強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實施基礎研究十年行動。共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促進跨區域、跨部門協同創新,提升自治區基礎研究創新水平。運用多元化途徑,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聚焦生態環境、現代農牧業、新材料與新能源、中醫藥(蒙醫藥)等優勢特色領域的關鍵共性科學問題,開展為期5—10年長周期穩定支持試點。以基礎研究引領套用基礎研究,以套用基礎研究倒逼基礎研究,解決一批重大基礎科學問題,力爭產出一批具有引領性、支撐性的重大原創性成果,實現更多從“0”到“1”的突破。
加強學科體系建設。圍繞農業、能源、信息、資源與環境、人口與健康、材料、智慧型製造等重點學科,推進基礎學科、套用學科建設及其交叉融合,注重支持新興學科、冷門學科和薄弱學科的發展,培植新的學科生長點,建立套用數學等自治區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形成以優勢特色學科為主體、相關學科為支撐的學科體系,積蓄科研後發優勢。加快“雙一流”大學建設,保持內蒙古大學、內蒙古農業大學、內蒙古醫科大學在化學、環境/生態學、農學、臨床醫學學科ESI前1%的學科優勢,爭取植物/動物科學、材料科學等學科早日進入ESI前1%,持續推進中醫學(蒙醫學)、中藥學(蒙藥學)儘早進入國內一流學科。
不斷擴大科研選題自主權。設立自治區本科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支持高校自主布局基礎研究,開展前瞻性、原創性科技攻關。鼓勵高校建立“傑青和優青項目培育基金”,推動青年科技人才開展自主選題研究,大力培養本土“優青”“傑青”。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實行經費“包乾制”,支持開展“自主選題、自由探索”的基礎和套用基礎研究。
支持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超算中心、P3實驗室和3.6萬噸垂直擠壓機、空間環境地基綜合監測網等大科學設施和裝置作用,支撐基礎科學前沿研究和重大科技突破。加快草原家畜種質創新與繁育基地、黃河流域西北地區種質基因庫、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地方種質資源庫、實驗材料和生物標本資源庫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建立科學數據中心,促進相關領域數據匯交整合。圍繞生態環保、氣候變化、現代農牧業、災害防治、工程安全等領域,支持國家和自治區野外科學研究觀測站建設。支持建立若干實驗動物中心,規範實驗動物生產供給和科學使用。推進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和大型儀器開放共享,促進科技基礎設施高效配置和有效利用。
強化自治區重點實驗室能力建設。完善自治區重點實驗室評價激勵機制,強化定期評估和分類考核制度,實行“能進能出”動態管理,促進建設水平不斷提升。推動依託單位建立相對獨立的實驗室管理運行機制,擴大在科技發展方向、科技資源使用、用人機制等方面的自主權。對接國家基礎研究重大布局,逐步建立定向委託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實驗室承擔重大科研任務的機制,按照“基地、人才、項目、資金”一體化高效配置方式,推進科技資源跟著平台載體走、向高層次人才集聚、與研發投入緊密掛鈎,推動基礎科學研究和產業技術創新融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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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實施科技人才引育工程
聚焦自治區重大需求、重點學科和重點產業領域,有效銜接國家和自治區重大人才工程計畫,統籌推進項目、平台、人才一體化配置,建設與自治區發展戰略相適應的總量提升、結構最佳化、創新氛圍優良的科技人才隊伍。
1.培養引進創新人才及團隊。
加快多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梯次建設。加大院士後備人選和領軍人才培養力度,對有潛力參選院士的高層次領軍人才、行業領軍人才給予專項資助,支持自主選題研究、自主選聘科研團隊、自主安排科研經費使用。建立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制度,支持承擔國家或自治區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牽頭解決產業、行業發展關鍵技術難題。重點培養本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鼓勵圍繞重點領域和產業發展需求形成相對穩定的研究方向。積極培養科技後備人才隊伍,選拔培育一批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
加大青年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力度。實施青年科技創新人才培養行動,設立“傑出青年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大力培養有發展潛力、成果突出、成長較快的青年科技創新人才。探索對傑出青年人才競爭性支持與穩定性支持相結合的培養模式,造就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傑出青年科學家和知識創新團隊。依託“西部之光”等人才培養計畫,大力培養具有發展潛力的青年科技創新後備人才。到2025年,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新增550名以上。
加強實用型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深入實施“三區”科技人員專項計畫和科技特派員制度,加強“三區”科技人員、科技特派員隊伍建設,為基層提供技術推廣、技術指導和政策諮詢等服務。打造成果轉化職業化技術經紀人和高層次技術經理人隊伍,培育技術轉移專業人才。依託內蒙古工業大學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到2025年,累計培養技術經紀人500名以上。
加強關鍵領域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引進。突出需求導向,依託國家和自治區項目、平台、載體和重大人才工程計畫,引進一批重點產業、重點領域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在創新實踐中培養帶動本土科技創新人才團隊能力。與科技興蒙“4+8+N”合作主體共同開展聯合攻關、搭建創新平台載體,依託區外大院大所在內蒙古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
2.加大開放靈活引才力度。
構建更加開放的創新合作平台。聚焦自治區重點產業和“一心多點”工作布局,利用內蒙古科創中心(北京)積極參與建設“人才飛地”,推廣顧問指導、兼職服務、“候鳥式”聘任等方式,探索“研發在北上廣、轉化在內蒙古”引才模式。通過項目合作、中試產業化、共建校企聯合研發中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落地內蒙古,帶動本土科技人才團隊建設。
支持外國專家來內蒙古工作。健全外國人才來內蒙古工作管理制度,探索更加便利的境外人才引進機制。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外事、公安等部門之間的信息數據共享。支持外國人才參與科研任務,鼓勵區內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直接聘任符合條件的外國高層次人才為首席教授、首席科學家。支持外國人才按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創新要素貢獻參與分配。
3.激勵科技人才創新發展。
完善人才分類評價機制。建立適應不同創新活動特點和人才成長規律的分類評價標準,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強化用人單位人才評價主體地位,建立社會化、市場化的科技人才評價機制。
健全科技人才流動機制。改進科研人員薪酬和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動體制機制障礙,完善科研人員在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設立“科技創業崗”和流動崗位,支持企業設立“企業創新崗”,加快建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科技創新人才雙向流動機制,促進科研人員進行短期學術交流和項目合作。允許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發、服務機構科研人員在技術轉移、科技諮詢、科技服務、成果推廣、創新創業過程中,根據有關規定獲取收益和報酬。
強化科技人才激勵機制。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及相關人員給予科研經費支持和獎勵。建立科研機構績效工資穩定增長機制,對承擔重大工作任務的事業單位,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適當傾斜。績效工資由事業單位自主分配,可實行靈活多樣分配形式。鼓勵企業對科研人員實施股權、期權和分紅激勵,推動國有企業對科研人員的股權激勵或現金分紅激勵支出不納入工資總額基數。設立自治區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
最佳化科技人才創新發展環境。支持呼包鄂地區在科技人才管理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區科技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創新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加強自治區科技人才信息平台建設,完善科技人才信息分析功能,為自治區科技創新人才工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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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程
加強平台、基地、體系、機制“四位一體”建設,拓寬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渠道,激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內生動力,促進全區科技成果高效轉化。
1.構建技術轉移服務體系。
推動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機構合理布局。在實現盟市全覆蓋基礎上,支持有條件的旗縣(市、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園區等設定技術契約認定登記點。建立技術市場監測評價制度,完善技術交易信用體系建設。到2025年,技術契約認定登記點旗縣(市、區)達到40個、本科高校達到5個、科研院所達到5個。
推動建設內蒙古科技大市場。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自治區與盟市相連通、區內區外相連線的技術交易網路平台,積極發展基於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等現代信息技術的新型服務模式,提供科技成果信息發布、政策諮詢、技術交易對接等專業化服務,促進技術需求與供給精準對接、高效轉化。
發展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鼓勵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設立市場化、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到2025年,自治區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達到50家,國家級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達到2—3個。
加快技術轉移實用人才培養。加快培養一批技術經紀人/經理人,鼓勵全程參與技術轉移服務,推廣科技創新成果走向市場。探索開設技術經紀專業技術職稱評審。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課程,開展技術轉移專業學歷教育。依託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每年培養技術經紀人/經理人專業人才100名以上。
2.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台基地。
打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發揮高新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主陣地和企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主體作用,推進依託呼包鄂等國家高新區、鄂爾多斯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巴彥淖爾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和林格爾新區等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
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鼓勵龍頭企業牽頭建立中試基地。構建中試基地技術轉移和產業化服務體系,加強評估評價。建立市場化的中試利益分配機制,推動中試合作有序開展。強化中試基地開放共享,逐步最佳化共享標準和機制,形成布局合理、開放共享、資源利用高效的中試共享系統。到2025年,建成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基地5—6個、中試公共服務平台2—3個。
3.發展科技創新創業體系。
實施科技創新創業孵化機構提升行動,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向專業化、體系化、市場化發展,提升孵化載體的服務和運營質量。
建設創新創業綜合體。高質量建設各級各類雙創示範基地、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示範基地、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創業孵化園等,支持社會力量多元建設創新創業綜合體。支持行業骨幹企業開放資源開展內部創業,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動成果轉化與創業結合。在自治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特色優勢行業領域推動建立專業孵化器和專業化眾創空間。啟動實施科技創新券,支持科技型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服務。培育和壯大專業科技服務機構,構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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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
建立科技成果對接機制。對科研機構可轉移轉化的技術成果和企業技術現實需求進行“雙調查”,建立技術需求庫和科技成果庫,為供需雙方提供對接服務。
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建立和完善適應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建立科技成果標準化評價機制,採取先行試點、逐步推進的方式培育一批專業化科技成果評價試點機構,培養高素質科技成果評價人才隊伍。
探索科技成果賦權機制。開展賦予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允許單位和科研人員共有成果所有權,鼓勵單位授予科研人員可轉讓的成果獨占許可權。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勤勉盡責制度。
建立多方聯動協調機制。推動科技主管部門與相關部門、高校、院所、企業等共同建立科技成果報告與登記制度。定期發布科技成果情況統計及分析報告。
第五節  實施科技開放合作拓展工程
構建國內科技合作新格局。落實東西部科技創新合作行動。推行更加開放、互惠共享的科技興蒙“4+8+N”合作機制,加強與國家部委和區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的務實合作,以支撐自治區“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戰略定位為總體目標,以聚集國內外優質創新資源為導向,在聯合實施科研項目、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打造創新平台載體、引進培育科技型企業、吸引創新人才團隊等方面開展全方位、深層次科技合作。推動京蒙、粵蒙等科技合作向“產學研+產供銷”一體化合作轉變。支持各盟市因地制宜開展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高效務實創新合作。高質量推進“科創中國”試點城市建設,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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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深化與俄羅斯、蒙古國、以色列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科技合作。實施面向俄羅斯、蒙古國及其他沿線國家的傑出人才引進計畫,加強在農牧業、食品加工、生態環境保護、礦產開發利用、新能源、先進制造、新材料、信息技術、中醫藥(蒙醫藥)等領域的科技合作,推動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等國際創新平台載體建設。建設中國—蒙古國技術轉移網路平台,構建中蒙技術轉移聯合協作網路機構。建設內蒙古·以色列農業技術轉移轉化中心,主動開展以色列先進農業科技成果在內蒙古的落地和套用示範。實施傑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計畫,鼓勵區內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積極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青年科學家設立流動崗位。
加強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健全院士專家工作站考核激勵機制,實行動態管理。探索建立技術需求信息發布制度和成果推介制度,深化院士團隊務實合作。創新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合作模式,促進各創新主體資源的互聯互通、協同共享。探索合伙人制度、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新型研發機構等院士專家共建共享合作新模式。
第六節  實施創新生態最佳化工程
持續最佳化科技政策環境和創新生態,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作風學風和科技監督,積極探索運用新理念、新平台、新技術、新機製做好新時代科技宣傳工作,講好科技故事、樹立正確導向,營造全社會崇尚創新的良好氛圍。
1.營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環境。
建立科技創新重大政策調度落實和監督機制。修改不符合創新導向的法規檔案,廢除制約創新的制度規定,不斷完善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構建綜合配套的政策法治保障體系。加強政策落實的部門協調,強化政策培訓,完善政策實施程式,不斷擴大政策覆蓋面和實施效應。強化科技法律法規和創新政策的宣傳普及。加強對科技創新政策落實情況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完善政策跟蹤問效和定期評估制度,根據形勢變化和政策落實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完善。
建立司法、行政、行業、企業、院所、高校相結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加快形成行政執法、司法審判、調解仲裁等多渠道維權保護模式。建設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機制。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法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加強侵權犯罪情報信息交換互動,建立反覆侵權、惡意侵權行為人“黑名單”。建立重大智慧財產權目標評估制度和重點領域智慧財產權評議報告發布制度。引導企業在併購、股權流轉、對外投資等活動中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深化智慧財產權運營管理。推動智慧財產權與科技、經濟、金融深度融合,盤活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專利資產。鼓勵各盟市積極探索包括風險池等多種形式的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產品,創新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產品和擔保方式,推動建立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交易服務平台,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營能力。
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三優”工程(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優質專利品牌產品培育、優秀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實施專利導航項目,鼓勵創新型產業集群構建產業專利池,推進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及社會組織準入條件,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注重引進發達省區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在自治區設立分支機構。
2.構建科技大監督格局。
最佳化科技監督運行機制。完善決策、執行、監督、評估有效銜接的工作體系。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杜絕科研管理領域腐敗。建立科技監督跨部門、跨地區協調機制,對科技活動重大違規案件開展聯合調查。推進科技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將監督工作納入科技計畫管理全過程。強化科技管理部門和受託管理機構的監督工作,夯實內部監督。加強對科技活動的日常監督和全過程管理,建立可回溯的管理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明確科研任務承擔單位的主體責任,將法人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作為重點監督內容。
3.加強科研誠信和倫理建設。
健全學風和科研誠信制度體系。實施自治區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制度,推進全區統一的科研誠信系統平台建設,配套完善信息數據標準。將科研誠信建設要求落實到項目指南、立項評審、過程管理、結題驗收和監督評估等科技計畫管理全過程,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和審查制度。建立科研誠信分類評價體系。加強科研倫理建設,強化科研倫理教育,提高科技工作者科研倫理規範意識。實施聯合懲戒制度,加強對科研不端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力度,擴大公眾對科研活動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4.防範化解科技領域重大風險。
加強對重點領域科技風險的監測預警和應對。建立重大科技安全事件定期研判和應急處理機制,圍繞人工智慧、基因編輯、醫療診斷、數據信息等領域,建立完善的風險評估和應對機制,加快科技安全預警監測體系建設,形成對新技術、新產業發展廣泛參與的動態風險防範治理結構。提高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解決資源配置重複、科研力量分散、創新主體功能定位不清晰等問題。加強重點領域關鍵技術研究和重大科研平台建設,加快突破瓶頸制約,切實增強防範和化解科技領域重大風險的能力。
5.提升公民科學素質。
完善科普政策和法規體系。加大政府科普經費投入,完善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科普考核評估機制,營造有利於科普發展的良好氛圍。發揮科技公共服務職能,深入開展科技培訓、科技宣傳和科學普及工作,切實提高全民的科學素養。提高青少年、農牧民、城鎮勞動者、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等重點人群的科學素質。注重老年群體科學素質的提升,幫助老年群體融入信息化社會。大力傳播生態文明,普及碳達峰、碳中和知識,開展健康與食品安全、環境與氣候變化、防災減災與公共安全、大數據和“網際網路+”等重點領域科普工作。組織開展科技活動周、科普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公民科學素質大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科普講解大賽等重大科普示範活動。大力促進科普人才隊伍建設。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推動形成大聯合大協作的科普工作新格局。
6.營造激勵創新的社會文化氛圍。
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積極倡導勇於探索、寬容失敗、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創新文化。鼓勵各類創新創業要素匯集交流對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各類創新載體開展創新論壇、創新路演、創業大賽等創新創業活動。大力弘揚胸懷祖國、服務社會的創新精神。依託各級各類科技館、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創新平台等設施,建設一批新時代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倡導崇尚學術民主、百家爭鳴,激發批判思維,富有生氣、敢於發明和創造的學術氛圍。堅守科研道德底線,破除“四唯”傾向,注重創新實績和貢獻,營造良好學術生態,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
第八章  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強科技創新資源、任務和政策的統籌配置,最佳化科研力量配置,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推進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節  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科研管理機制。持續深化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責任清單。積極探索激發科技人員創造性的科研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規律、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項目管理和科研經費使用機制。賦予法人單位和科研人員技術路線決策和經費使用的更大自主權,加強項目承擔單位科學管理和內部監督。完善科技決策和諮詢機制,建設高水平科技智庫。加強科技、產業、金融及社會各界的溝通,充分發揮科技社團在推動全社會創新和政府決策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科技巨觀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建立多層次統籌協調機制。強化部門溝通協調和盟市、旗縣(市、區)有效聯動,加強科技、人才、金融、產業、財政等領域的政策協同。
完善科技項目形成機制。健全以需求為導向的項目形成機制,實行“揭榜掛帥”、首席專家、競爭立項、定向委託等制度,探索分專業領域建立“首席科學家+專家+科研院所+企業”組織實施機制,建立重大科技任務應急反應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和廳市(盟)聯動,建立高效工作推進機制。組建項目管理專業機構,提高專業化管理水平和服務效率。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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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機制。進一步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將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承擔單位。逐步擴大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實施範圍。探索制定負面清單,明確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禁止性行為。簡化合併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和財務驗收管理,推進科研財務助理制度。改進項目資金撥付方式,探索建立自治區財政科研資金直接撥付機制,加快財政科研經費撥付進度。健全科研項目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第二節  完善科技創新評價制度
改革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評價機制。完善科研項目評審評價機制,改革人才評價制度,對不同類型的科技人才分類制定評價標準;對科研單位實行長周期綜合評價與年度監測抽查相結合的評價機制,修訂《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配套檔案,完善科技獎勵制度。
建立重大創新獎勵、補償、容錯機制。對重大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成果,給予成果完成團隊按比例享有該成果轉讓收益獎勵。對受市場風險影響、未實現預期目標或失敗的自治區級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項目承擔單位已盡到勤勉和忠實義務的,經組織專家評議,確有重大套用價值的,可採取財政後補助、風險補償、社會資本引入等多種途徑,繼續支持其開展產業化開發。對因技術路線選擇有誤、未實現預期目標或失敗的自治區級重大產業技術研發項目,項目承擔人員已盡到勤勉和忠實義務的,經組織專家評議,確有重大探索價值的,繼續支持其選擇不同技術路線開展研究。加快構建科技創新容錯機制,積極營造勇於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最大限度激發科技創新的巨大潛能。
改革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機制。建立適應技術類無形資產特點的資產管理制度,對國有技術類無形資產與其他類型國有資產實行差異化管理。允許高校、科研機構委託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代表本單位統一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活動。高校、科研機構的具有法人資格單位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勵報酬,並實行公開公示制度。
第三節  推動科研力量最佳化配置
發揮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機制。強化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基礎條件建設,擴大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採用市場化方式向企業開放各類科技資源。組織科研院所開展跨學科、跨行業的套用技術研發和產業共性技術集成創新。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開展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改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設立技術轉移專業機構,支持高校設立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加大對中央駐區科研機構的支持力度,創新人才和團隊等納入自治區人才建設範圍,享受相應待遇。
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引導企業聯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創新團隊,按照市場化機制,圍繞優勢特色產業領域,建設一批產業技術研究院、創新聯合體等新型研發機構。加強產業鏈創新鏈協同布局,支持與區外科研組織合作,吸引國內一流高校、大院大所、知名企業到內蒙古建立新型研發機構,推動創新資源深度整合。探索多樣化發展模式,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共建單位通過委託研發、技術許可、技術入股等形式開展合作,實現產學研用緊密銜接。強化對新型研發機構的指導服務,注重激勵約束並舉,支持開展體制機制創新,推動良性發展。到“十四五”末,新型研發機構達到100家。
第九章  強化科技創新工作保障
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全面領導,強化規劃組織實施,建立科技工作“一把手”落實機制,加強自治區、盟市、部門的上下聯動和協同配合,持續加大科技投入,開展規劃考核評估,為本規劃順利實施提供強有力保障。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構建強有力的科技創新領導體系。落實黨政“一把手”抓科技創新的主體責任,在戰略謀劃、政策制定、工作推進上形成全區一盤棋,真正把科技創新擺到現代化建設全局的核心位置,構建決策高效、回響快速的“大科技”決策管理體制。
強化統籌協同聯動。推動部門、盟市建立創新協調工作機制,促進科技、教育、產業、金融緊密融合,推進創新資源精準配置,實現產業鏈、創新鏈和制度鏈等多鏈聚合,形成系統、全面、可持續的工作格局。
實行重點產業創新鏈“鏈長制”。建立由自治區領導負責的產業創新鏈“鏈長制”,針對重點產業鏈、重點企業、重點平台、關鍵共性技術、制約瓶頸等,制定產業鏈圖、技術路線圖、套用領域圖,協調產業創新鏈的延鏈、補鏈、強鏈工作,統籌推進產業鏈企業發展、項目建設、人才引進、技術創新等重大事項。
第二節  加大科技投入
實施研發投入攻堅行動。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引導全社會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逐步縮小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
建立政府科技投入剛性增長機制。強化研究與試驗開發投入強度考核。將盟市政府科技投入剛性增長納入績效考核,建立政府投入剛性增長機制。加強財政科技資金統籌管理,最佳化政府科技投入支出結構。
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創新投入。發揮政府資金對全社會研發投入的引導帶動作用。完善研發激勵的政策體系,實施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措施,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加快培育科技型企業,健全以企業為投入主體、政府政策引導、科技與市場緊密結合的激勵機制,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
建立健全多層次科創金融支撐體系。提升科創金融供給能力,引導金融機構、投資機構、社會資本加大重點領域科技創新投入。創新和豐富科技金融產品,擴大科技成果融資、股權質押融資、科技信用貸款模式套用範圍。發展科技評估評價、科技擔保、科技保險等專業科技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支持重大科技工程、重點科技項目建設的融資對接活動。健全完善科技融資備選企業庫,支持金融機構提供“一企一策”服務,鼓勵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擴大科技信貸“綠色通道”範圍。完善科技融資增信、風險分擔等科技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加大科技貸款貼息力度。引導和培育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並根據相關政策給予獎補。推動科技資源聚集地區開展科技金融試點。
第三節  開展監測評估和考核
建立規劃監測評估制度。圍繞本規劃目標任務,建立科技創新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有計畫、分階段對本規劃實施進度、任務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追蹤評估,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總結。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創新發展進展和社會需求新變化,及時對本規劃任務部署進行必要調整,確保規劃實施的科學性和指導性。
完善以創新發展為導向的考核監督機制。強化創新發展考核,建立改革創新容錯糾錯機制,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強化創新政策落實監督,完善本規劃落實配套機制,將規劃任務納入年度計畫,推動重大工程、重點項目落地,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內容解讀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自治區科技創新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
《規劃》提出,“十四五”時期將全面推進創新型內蒙古建設,以“科技興蒙”行動為統領,積極構建富有特色、具有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有力支撐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圍繞創新基礎實力大幅增強、創新支撐作用更加凸顯、創新體系協同高效、創新生態明顯改善提出四個方面的發展目標。
《規劃》共分九章,重點從“圍繞產業創新需求,加強重大創新戰略布局”、“圍繞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圍繞夯實創新基礎,打造特色創新平台載體”、“圍繞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健全創新激勵和保障機制”、“圍繞提升創新治理效能,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圍繞構建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實施研發投入攻堅行動”、“圍繞全面融入國家創新布局,拓展深化科技合作”七個方面對“十四五”科技創新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並明確了“科技創新推動產業最佳化升級”、“科技創新支撐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優質高效轉型”、“科技創新促進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科技創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加快構建協同高效區域創新體系”、“提升科技創新引領支撐能力”、“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強化科技創新工作保障”八個方面35個專欄的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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