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權利,履行義務,法律地位,招考報名,招考對象,報考條件,工作流程,學生報考,考試大綱,筆試內容,作答要求,能力測驗,申論介紹,職務與級別,任職定級,法律規定,13年考試,面試流程,隨機提問,個人陳述,自由討論階段,總結陳述,考生退場,計分審核,其他國家,外交部,報考條件,注意事項,工作有關說明,
主要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履行義務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道德;
8.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地位
我國國家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主要由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2006年,國家公務員法實施後,除行政機關外,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也納入公務員隊伍,比如組織部、宣傳部、黨史研究室、文獻研究室等等。
公務員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務員在各種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綜合表現。公務員因其具有的雙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務員是公民。這一身份決定了公務員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務員是國家的公務員。這一身份決定了公務員享有公務員的法律地位。
公務員的雙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往往會發生衝突。在發生某種法律責任的承擔時應當準確加以劃分。
招考報名
從2002年起,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工作的時間被固定下,報名時間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末或12月初。
省以下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尚未固定,欲報考者應密切關注各類新聞媒體有關招錄公務員的信息,以免錯過報考時機。
招考對象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沒有戶籍限制,各地區參考人員可以自由報考。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三支一扶”計畫或“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四類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工作流程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人員在後可以通過網站查閱《招考簡章》: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註的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就報考政策、報名網路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閱該指南。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主要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採取網上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於2011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網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免冠2寸(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並按規定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按政策申請減免考務費用。這部分人員,不進行網上報名確認,直接與當地考務部門聯繫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經各省(區、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各省(區、市)考試機構的網址和諮詢電話將於2011年10月29日以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四)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後,報考人員請於2011年11月21日10:00至26日12:00期間,登錄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列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繫解決。
(五)公共科目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複習可參考《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協、外交學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請在各部門網站查詢。報考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人員,還將參加專業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中國銀監會網站查詢。
2、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1年11月2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的時間為:
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
銀監會特殊專業職位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為:
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定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
3、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2年1月上旬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六)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中央組織部幹部一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將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除中國銀監會外,其他部門專業科目考試設定情況及相關事項也將在考錄專題網站及招錄機關網站上公布。
招考職位上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計畫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招錄機關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由中組部、國家公務員局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結束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對於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四類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列印。
報考民航空中警察職位且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後,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和專業訓練。民航局按照面試、體能測試、專業訓練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考錄專題網站公示。詳細情況可登錄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或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1、如何確定參加面試(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公布的面試人選與計畫錄用人數的比例,從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名單。
2、是否所有職位都要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不是。只有《招考簡章》公布的需要進行專業考試的部分職位,才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3、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專業科目考試)?
各職位參加面試(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名單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上統一公布。報考人員可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上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專業科目考試)。
4、什麼時間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地點、考試大綱及要求等內容由各招錄機關確定。報考人員可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登錄招錄機關網站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查詢。
5、專業科目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專業科目考試的組織實施由招錄機關負責。報考人員可以登錄招錄機關網站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查詢專業考試安排情況。
6、什麼時間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一般在2012年2月底前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招錄機關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電話諮詢。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據一定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共占50%。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將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
特別提示:報考民航空中警察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首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和專業訓練。民航總局按照面試、體能測試、專業訓練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詳細情況可登錄中國民航總局政府網站查詢。
(八)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1、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準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準備工作是公務員錄用考試得以進行的前提,包括編制錄用計畫、發布空缺公告、發布考試公告、確定試題、組織報名、資格審查。
2、公務員錄用考試
我國國家公務員的考試主要有兩輪,第一輪是筆試,第一輪合格者參加面試。
3、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評判
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筆試試卷在考完後由主考人員密封送至主考機關,主考機關在一定時間內組織人員進行評判;面試的測評雖然當場進行,但面試成績要在面試結束後由測評小組共同判定。
4、公務員錄用程式
公務員的錄用程式主要有四步,即:考核、體檢、錄取和試用。
(九)試用期限
新錄用的國家公務員,一般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學生報考
大學畢業生要報考國家公務員,進入國家機關工作,須參加各級政府人事部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國家機關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公務員錄用。
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除政審合格、身體健康等一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在校期間末受過任何處分;學習成績優良(各科學習成績平均不低於80分),基礎理論紮實,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幹部或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具有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公務員錄用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由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科目有行政能力測試、申論和綜合知識。行政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的知覺速度和準確性、言語理解及運用、數量關係、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五個方面的能力;申論主要測試機關工作人員的綜合分析與文字表達能力;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機關工作人員應具備的知識面,內容涉及時事政治、中國‘近現代史常識、自然科學常識和國家公務員制度知識四個方面’。面試由各用人部門分別組織,主要考察機關工作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個人基本素質。畢業生只能報考一個部門,但在一個部門內可選擇2~3個專業要求相近的職位作為報考志願。
志願服務西部和參加農村服務計畫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在報考公務員時給予筆試加分;在報考事業單位時也可以適當增加分數,給予其他優惠政策(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遼寧中醫藥大學學生處處長閆海軍認為,除了理論知識的儲備,大學生報考公務員要特別加強綜合素質和綜合能力。
大學生報考國家公務員須知:
浙大博學專家建議首先要根據自己的性格、特長以及專業,選擇合適的崗位,理解所報考職位的特點、工作模式和狀態,做好職業規劃;然後進行有針對性的複習,尤其是對一些社會熱點、難點問題要進行深入分析,提高個人的綜合能力,包括綜合分析、組織協調、人際交往、自我情緒控制、語言表達能力等;最後要注意養成嚴謹的言談舉止,甚至著裝禮儀,要與所報考的職位相稱。
考試大綱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為便於報考者充分了解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特制定本大綱。
筆試內容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全部採用閉卷考試的方式。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二)申論
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塗准考證號,用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一律無效。
能力測驗
(一)測試內容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係、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常見的題型有:閱讀理解、邏輯填空、語句表達等。
數量關係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係和解決數量關係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係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數學運算等。
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係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係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具體可參考2012版的國家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
(二)題型介紹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涉及多種題目類型,試題將根據考試目的、報考群體情況,在題型、數量、難度等方面進行組合。以下是部分常用題型介紹。
言語理解與表達
例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總體上保持了高速增長態勢,但勞動就業的增長卻遠低於經濟成長的速度。儘管我國服務業吸納勞動就業的比重在不斷上升,甚至已經成為吸納就業的主力軍,但與已開發國家相比,它對勞動就業的貢獻率還是太低。我們務必利用產業結構調整和增長模式轉變的機會,發掘服務業對發展經濟和擴大就業的巨大潛力。
這段文字主要說明了:
A.產業結構調整是我國服務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契機
B.服務業是保障我國就業快速增長的重要推動因素
C.我國服務業對勞動就業的吸納能力有待進一步拓展
D.就業與經濟成長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在於服務業發展滯後
(答案:C。從文中“儘管……但……”的轉折關係可以看出,我國服務業對勞動就業的吸納能力還不夠高,有待進一步拓展。C選項符合題意。)
數量關係
第一種題型:數字推理。每道題給出一個數列,但其中缺少一項,要求報考者仔細觀察這個數列各數字之間的關係,找出其中的排列規律,然後從四個供選擇的答案中選出最合適、最合理的一個來填補空缺項,使之符合原數列的排列規律。
第二種題型:數學運算。每道題給出一個算術式子或者表達數量關係的一段文字,要求報考者熟練運用加、減、乘、除等基本運算法則,並利用其他基本數學知識,準確迅速地計算或推出結果。
判斷推理
第一種題型:圖形推理。每道題給出一套或兩套圖形,要求報考者通過觀察分析找出圖形排列的規律,選出符合規律的一項。
第二種題型:定義判斷。每道題先給出一個概念的定義,然後分別列出四種情況,要求報考者嚴格依據定義選出一個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該定義的答案。
第三種題型:類比推理。給出一組相關的詞,要求通過觀察分析,在備選答案中找出一組與之在邏輯關係上最為貼近或相似的詞。
第四種題型:邏輯判斷。每道題給出一段陳述,這段陳述被假設是正確的,不容置疑的。要求報考者根據這段陳述,選擇一個最恰當答案,該答案應與所給的陳述相符合,應不需要任何附加說明即可以從陳述中直接推出。
資料分析
針對一段資料一般有1~5個問題,報考者需要根據資料所提供的信息進行分析、比較、推測和計算,從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符合題意的答案。
常識判斷
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對有關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及其運用,要求報考者通過分析、判斷和推理,選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項。
申論介紹
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不同要求,設定兩類試卷。
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並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藉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範、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能夠理解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係,對給定資料所涉及的觀點、事實作出恰當的解釋。
貫徹執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解決問題能力--要求運用自身已有的知識經驗,對具體問題作出正確的分析判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或辦法。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準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2013年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職務與級別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範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定。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定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定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分為十一個層次。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為:督辦、一級高級主辦、二級高級主辦、三級高級主辦、四級高級主辦、一級主辦、二級主辦、三級主辦、四級主辦、一級行政執法員、二級行政執法員。
任職定級
第四條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二)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規定
《公務員法》第三十六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定期考核的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公務員法》第三十七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考核等次是對公務員實際表現優劣的一種高度概括性的評價形式。《公務員法》將公務員考核等次劃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一般來說,優秀的基本要求是:公務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都表現出色,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成績顯著;稱職的基本要求是:公務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都達到任職的要求,很好或者比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基本稱職的基本要求是:公務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勉強達到任職的要求,勉強完成工作任務;不稱職的基本要求是:公務員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達不到現任職務的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問題,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在實際執行中,各個等次的具體標準,應根據公務員的不同類別、不同部門、不同層次和不同崗位加以具體化,分別作出規定。
我國公務員法規定,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這體現了公務員權利保障原則和考核的公開性,使公務員能夠了解機關對自己的基本評價,看到自身的優點和不足,明確今後的努力方向。此外,為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防止因個別人的好惡恩怨、單純主觀印象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考核結果不公平不合理,公務員法還賦予公務員對考核結果申請覆核和申訴的權利。對此,本法第十五章專門作了規定。
《公務員法》把定期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使考核作用的發揮有了法律保障。《公務員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程式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第七十四條第四款規定,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要予以辭退。
對於公務員的很多管理環節,即使沒有像上面所說的那樣明確規定某一考核等次作為某項管理事項的直接依據,實際上也要以考核結果為依據。如對公務員的培訓,可根據考核中發現的長處和短處,有針對地組織實施;又如公務員的職務調整應當根據考核情況進行,以達到揚長避短、合理使用公務員的目的,等等。
13年考試
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也可以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入口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入口網站上的相關連結登錄考錄專題網站。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規定時間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3、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於規定時間後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2013年度中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24日結束。截至10月24日18時,共有138.3萬人通過資格審查,中公教育集團統計顯示,競爭最為激烈的職位已接近“萬里挑一。
據初步統計,有109個招錄職位的報名比例超過1000:1。有132個職位無人報考或無人通過資格審查,這些職位大多數為艱苦邊遠地區職位或特殊專業職位。國家統計局合川調查隊業務科室科員”職位報名錄用比達到9411:1,緊隨其後的“國家統計局南川調查隊業務科室科員”職位報名錄用比為9175:1。
專家分析認為,從報考人數及報名錄用比來看,“國考”確實已經降溫。隨著公務員考試發展日漸成熟,考生報考也更趨理性。未來幾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人數可能出現下降,但幅度不會很大,實際平均競爭比將穩定在40:1至50:1之間。
數據顯示,2010年是“國考”熱度的頂峰,按照報名總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計算,平均競爭比為93:1。2013年度“國考”平均競爭比約為66:1,無人報考職位132個。由於2013年招錄職位和人數都有大幅度提高,競爭激烈程度大大降低。
面試流程
2013年公務員筆試的大幕已經拉下,令人憂心的面試即將上演,如何在面試中脫穎而出,可謂讓考生們絞盡腦汁。但在面試前,最基本的是要了解面試流程,這樣才能做到知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隨機提問
隨機提問並不是結構化面試中的一個必經環節。特殊情況下,面試考官可能會在考生回答完所有題目後再追問一個問題。在這個階段,專家要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保持情緒的穩定性,考官的發問是隨機性的,但是對於考生來講,它仍然是考生與考官面對面交流的方式,仍是考生向考官展現自己的形式。考生只要將它作為結構化套題中的一個試題回答即可。二是在回答的內容上,考生同樣是按照結構化面試答題要求的回答即可。一般情況下,隨機提問的問題也是面試之前設計好的,隨機性問題同樣會問及其他考生的,所以考生要做的就是將其作為一道普通結構化試題,思考作答即可。
個人陳述
個人陳述階段是無領導小組討論中,考生向考官展現的第一階段。一般情況下,考生按照抽籤順序依次發表觀點,此階段是考生在考官頭腦中建立第一印象的重要環節。
在發言內容上,考生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觀點明確。二是條理清晰。三是語言凝練。在禮儀上,考生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作為發言者來講,除了要保持坐姿端正外,眼神是考生最需要注意的禮節。在無領導小組討論中,在個人陳述階段,考生的觀點不僅是要讓考官知曉,同樣也是要讓其它組員知曉。因此發言者在陳述觀點的時候,目光除了要同考官交流外,也應環視各位組員,同組員間進行眼神交流。二是作為傾聽者來講,就要做一個優秀的傾聽者,不可過於放鬆。在有考生髮言時,其餘的考生不可全程低頭不停地記筆記,表現出一副“奮筆疾書”的樣子,也不可表現岀一副“事不關己”、只顧思考下一步自己該如何陳述的樣子。試想,誰願意聘用一個不尊重別人的人呢?
自由討論階段
自由討論階段是無領導小組討論中的核心環節,是考生集中向考官展現自己的階段。在這個階段考生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發言積極,又不冗長。考生一定要爭取多次有效發言,當然也不是發言越多越好,因為再多次數的發言,如果是重複性發言其意義並不大,反而可能會有適得其反的效果。因此發言要把握表達的內容,對小組的討論越有價值越好。話不必多,但要字字珠璣,在內容和過程控制兩個維度為討論的進行做出貢獻。二是要保持情緒穩定性。一場無領導小組討論下來,考官對考生最直接的印象就是“教養”和“風度”,此時自我情緒控制能力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形體語言方面的鍛鍊,包括語調適中、手勢的適中、面部表情的自然、身體姿勢的端正等。
總結陳述
作為小組的代表進行最後的總結,是在考官面前獨立亮相、加深考官印象的絕佳機會。總結陳詞階段有兩種模式:第一種是小組成員推舉一個代表進行總結陳詞;第二種是每位小組成員都進行總結陳詞。當然總結陳詞也是一把“雙刃劍”,考生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定奪是否爭取。
考生可按照個人陳述階段的禮儀要求去做即可。不同的是總結陳詞階段是向考官報告本小組討論的最終結果,因此在眼神交流上,考生只需目視考官即可。在向考官報告觀點時,考生最好可以起立匯報,以示尊重。這時,考生要保持良好的站姿,可以手拿記錄參考資料,注意不要全程照著念,一定要和考官有目光交流。當然在表達時,考生可以有適當手勢。
考生退場
考生在面試時候要做到有始有終,即大多數考生會在進場時以一種良好的狀態展現在考官面前,同樣在退場時候,也要以一種自信的狀態完成最後的環節。考生回答完所有題目後,主考官一般要問考生是否還有其它補充,多數時間已到,考生此時一般回答無補充即可。主考官宣布請考生退場,在退場禮儀上,考生要向考官致謝,然後淡定、自信走出面試考場即可,到候分室等候分數。記分員核算分數後,考生在候分室得到分數通知即可離開考場。也有個別地區是等待當場分數公布後考生再離開,這種情況適用於招考人數比較少的情況,大部分地區實行候分室制度。另外,專家在研究大量案例後發現,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部分單位的面試分數一般不當場公布。
計分審核
由於各地情況不同,計分審核這一環節略有差別。有的是稍等片刻就可以得出分數,要求考生簽字確認;有的地方是當場並不公布分數,而是要等到所有人面試結束之後統一公布。
無論怎樣,要意識到只要你還在面試的考場之內,就仍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時刻提醒自己的儀表儀態。無論分數如何,不要將心情寫在臉上。不要打聽別人的分數,尤其是競爭對手的分數,表現出自己成熟、沉穩的性格特徵。即使這次考試不成功,相信你的良好表現會給考官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面試成功,那么你整個面試過程中的精彩表現會為你日後的工作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其他國家
英國的公務員一般是指政府中常務次官以下的所有文職人員。他(她)們經公開考試擇優錄用,不與內閣共進退;經選舉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員和地方政府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中國國家公務員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行使國家行政權利、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國家公務員分為政務和業務兩類。政務類公務員,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組織法進行管理,實行任期制,並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業務類公務員按照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實行常任制,國家公務員執行憲法、組織法和國家公務員法以及國家公務員條例規定的職責。 美國聯邦政府公務員的範圍僅指在美國聯邦政府行政機構中執行公務的人員;國會雇員和法院法官,不適用公務員法;軍人(文職人員除外)及在政黨等非政府機構內工作的人員,也不是公務員。
法國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公職人員統稱為公務員,大致包括中央政府公務員、地方公共政府公務員和公立公益機構(如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務員,但不包括議會工作人員和法院工作人員。日本的公務員分為國家公務員和地方.
外交部
外交部2013年擬招考160名公務員,歡迎有志於外交事業、符合條件的優秀青年報考。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基本報考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外語水平:報考外交業務類職位的,應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其中,報考英語一和英語五職位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大學公共英語6級70分(新記分體制下500分)以上;報考英語二、英語三、英語四等職位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大學公共英語6級60分(新記分體制下425分)以上。報考行政技術類職位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大學公共英語4級60分(新記分體制下425分)以上。
(二)身心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承受能力;對國內外環境變換有較強的適應能力;色覺無異常。
(三)對赴駐外使領館常駐工作應有充足的思想準備,被錄用後須服從組織安排隨時赴國外工作。
另外,2013年我部計畫招錄語種以外的非通用語專業考生,如符合有關條件,可報考英語一職位。
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均須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入口網站、國家公務員局入口網站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程式及公共科目考試的安排以上述網站有關通知為準。填寫網上報名表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所學專業:本科、研究生任一學習階段所學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一致的,即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二)外語水平:應詳細填寫本人外語水平,否則將影響資格審查結果。須註明參加大學公共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或英語專業四級、八級考試的時間、成績,如有參加其他考試情況需說明請在備註欄註明;非通用語職位報考者請註明本專業語種等級考試的時間、所獲證書或成績,如有參加其他考試情況需說明請在備註欄註明。
(三)學習、工作經歷:請務必連續、準確填寫個人經歷。
有海外留學經歷的,請務必註明留學性質(公派、因私)、就讀院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及學歷、學位證書等情況。如系留學回國人員,須明確註明是否已獲得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生須在“學習經歷”欄如實註明本人最新專業成績在全年級或全班的排名情況(請標出年級或班級人數),以及擔任學生幹部的情況。
201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須註明:①委培或定向單位是否同意報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報考;③所在院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聯繫電話。
師範類院校的應屆畢業生須註明是否為免費師範畢業生。
非應屆畢業生須詳細填寫工作經歷(按年月順序連續填寫工作單位、職務、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繫電話等,如暫時待業須註明時間和居住地),並註明以下情況:①個人檔案情況(存檔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②戶口情況(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③現所在單位是否同意報考(註明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繫電話等)。
未按上述要求填報的,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
(四)獎懲情況:獎勵情況僅填寫校級及以上各類知識技能性競賽獲獎情況(如外語、演講、才藝競賽等)和院級及以上榮譽稱號(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受處分情況須如實填寫。
工作有關說明
(一)公共科目筆試和部分非通用語專業科目初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有關考試安排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告。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2年11月25日。
2、部分非通用語專業科目初試。報考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須參加非通用語專業科目初試。
初試全部採取閉卷考試方式,均為客觀題,考生必須使用2B鉛筆填塗標準化答題卡作答。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考試範圍以《2013年度公務員招考日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專業科目初試考試大綱》為準。
非通用語專業科目初試時間為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考試地點設在北京。報考日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公共科目筆試考點選擇為北京,並在北京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確認、網上繳費以及下載列印准考證,否則將無法參加非通用語專業科目初試。
(二)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
1、人選確定: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公布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將根據錄用計畫中確定的計畫錄用人數與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我部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的人選。
報考日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人選產生辦法: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非通用語專業科目初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合成成績,根據計畫錄用人數與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人選的比例,按合成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我部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的人選。
2、時間、地點和科目: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將於2013年1月中下旬在北京集中進行。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如下:
全體考生均需參加心理素質測試(筆試)。
3、准考證:考生在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時,須攜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共科目考試准考證、我部專業科目考試准考證(屆時登錄我部公務員考試確認系統進行確認並下載)、身份證和學生證或工作證(在職人員還需在考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三)綜合成績比重:
1、除日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以外的所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專業科目考試總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
2、日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公共科目筆試和非通用語專業科目初試總成績占50%,專業科目考試總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
(四)體檢:在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期間分批進行。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五)考察:我部根據綜合成績擇優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員名單,並進行後期考察工作,同時對報名信息進行核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