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精神衛生條例》旨在發展精神衛生事業和規範精神衛生服務,促進公民心理健康及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共七章五十三條,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精神衛生條例
- 發布機關:內蒙古人大常委會
- 通過時間:2020年11月26日
- 實施時間:2021年5月1日
《內蒙古自治區精神衛生條例》旨在發展精神衛生事業和規範精神衛生服務,促進公民心理健康及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共七章五十三條,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內蒙古自治區精神衛生條例》旨在發展精神衛生事業和規範精神衛生服務,促進公民心理健康及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共七章五十三條,自2021年5...
2024年9月,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計畫,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研究提出《內蒙古自治區愛國衛生條例》(修改建議草案),即日起 面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9月9日至10月8日。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愛國衛生工作,提高社會衛生水平,保護人民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
內蒙古自治區第三醫院(內蒙古自治區精神衛生中心)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烏蘭察布西路23號,始建於1960年,共有兩個院區和一個康復中心,總占地面積近20萬平方米,是一所精神病醫院,是內蒙古醫科大學精神病學與精神衛生學的臨床醫療、人才培訓與科學研究基地,先後榮獲“全國醫藥衛生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先進集體...
條例全文 (2015年9月10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5年11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愛國衛生工作,改善城鄉環境,提高公民的健康意識和健康水平,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愛國衛生條例》...
常務委員會批准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第十一條 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自治區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出生缺陷防治條例》是為了加強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推進健康內蒙古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實際制定的條例。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4年9月27日發布,自2025年1...
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條例(草案修改稿)》的說明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條例(草案)》已經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和第二十七次會議兩次審議。組成人員對條例(草案)的修改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意見。會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自治區教育方面社會關注度高的問題進行了網上問卷調查,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在此基礎...
內蒙古自治區社會信用條例 (2024年7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升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促進和規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保護社會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最佳化營商環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自治區政府法制辦、自治區總工會的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我受法制委員會委託,現將審議結果報告如下:一、修正案(草案)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工會依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對新建、擴建企業和技術改造工程中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
本條例也適用於自治區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經營企業。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章 勞動保護任務 第五條 勞動保護包括勞動安全、勞動衛生、工作時間和休假、女職工保護、未成年工保護。第六條 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禁止濫行加班加點。從事嚴重有毒有害作業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
呼和浩特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20年10月29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水平,推動城鄉精神文明建...
為嘎查村衛生室、個體診所代購藥品的蘇木鄉鎮衛生院應當達到藥品儲存、養護標準要求,並建立藥品購進和分發記錄。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藥品儲存的有關規定設定與藥品儲存相適應的倉儲設施,並按照規定條件儲存藥品。具體規定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應...
常委會王鳳岐副主任帶領由側重內務司法工作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自治區人大代表組成的調查組,就條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結構體例、內容設定以及各有關部門職責、權力、義務等問題,在自治區的四個盟市進行了調研。通過召開各種類型的座談會,聽取當地政府、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門、民政、衛生、婦聯、法律...
條例通過 內蒙古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2020年9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提升公民文明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推進城鄉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
3月1日起,內蒙古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方面首部地方性法規《鄂爾多斯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正式施行。《鄂爾多斯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具體實踐,是弘德立法、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的集中體現,也是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方面首部地方性法規。《鄂爾多斯...
《呼和浩特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地方性法規。2022年9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呼和浩特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本條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
條例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志願服務條例 (2022年9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志願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鼓勵和規範志願服務,發展志願服務事業,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三十八條 自治區鼓勵和支持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邊境地區以及基層一線流動。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畢業生、退伍軍人、返鄉創業人員等到農村牧區、基層一線從業、創業或者志願服務。當地政府應當保障其享受相關待遇。 第三十九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專家服務基層活動,推動教育、醫療衛生、科技等重點領域專家人才服務基層...
呼倫貝爾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20年10月27日呼倫貝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引導和促進文明行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社會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養,推進城鄉文明建設,...
《內蒙古精神衛生中心志》是由內蒙古精神衛生中心編撰的地方志。內容簡介 本志記述了內蒙古精神衛生中心醫院醫療工作、護理工作、醫院管理、科研與教育等各項工作發展的歷史與現狀。作品目錄 封面 內蒙古精神衛生中心志 《內蒙古精神衛生中心志》編撰委員會 凡例 序 概 述 圖片 院長趙竹林。釋開豐、釋心賢視察工地。康復...
《內蒙古自治區國防教育條例》是為加強國防教育,增強公民的國防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促進國防建設,鞏固祖國北部邊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結合內蒙古自治區的實際,制定的條例。1995年1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3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
5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成立了以賈才副主任為組長的條例起草領導小組,在條例(草案)初稿的基礎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和自治區總工會在區內外進行了調研,召開了教育、衛生、科研、工會等系統以及民營企業的座談會,並徵求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各盟工作委員會和各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的意見。8月,內務司法委員會...
包頭市禁毒條例為包頭市禁毒法律的細則,為禁毒提供了法律依據。禁毒條例 第一條 為了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創建無毒害城市,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禁毒條例》和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件。第二條 本條例的稱毒品,...
第十四條 生產、銷售、使用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管理的規定,由公安機關協同衛生行政部門沒收全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照...
1982年6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原則通過 1982年8月1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結合自治區的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環境和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條件。保護環境,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
一是根據《決定》提出的“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最佳化辦事流程,簡化辦理手續,全面推行網上辦事,進一步簡政便民”的要求,《條例修正案(草案)》對生育登記服務制度進行了相應調整。二是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條“醫療機構分為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
第六條 自治區各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是文化市場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衛生、物價、稅務、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範圍,對文化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第七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施行本條例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 自治...
第三十九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完善基層用藥管理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用藥報銷政策,保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為老年人治療常見病、慢性病用藥提供方便。第四十條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定期免費體檢、健康指導、保健諮詢、...
條例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二號 2023年7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全方位建設模範自治區促進條例》,現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23年7月31日 條例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全方位建設模範自治區促進條例 (2023年7月31日...
條例內容 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5年5月24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鄂倫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6月18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建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