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8日鄂倫春自治旗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5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倫春自治旗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05年06月18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鄂倫春自治旗人大常委會
2005年3月18日鄂倫春自治旗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5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2005年3月18日鄂倫春自治旗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5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5年...
2001年3月15日鄂倫春自治旗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2年5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第五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旗行政區域內各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第三條 自治旗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自治旗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安、...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市、旗所在地鎮建成區、開發區、國家重點鎮等實行城市管理的地區。蘇木、鄉、民族鄉、其他建制鎮可以參照執行。第三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配合、公眾參與、社會監督...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促進城市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自治區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違反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下列行為...
第五條 市、旗縣區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本條例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市、旗縣區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
《鄂倫春自治旗自治條例》是1996年5月16日由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地方法律法規。條例內容 (1996年5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6年6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
鐵嶺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20年12月30日鐵嶺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21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為了加強和規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增強公公衛生意識,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6年10月28日通遼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6...
葫蘆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7年10月27日葫蘆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2017年11月30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為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市容市貌管理 第三章 廣告牌匾管理 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
凡在自治區城市內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依照《條例》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適用本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辦法第三條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
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維護整潔、優美、文明的市容環境,保障居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6年11月22...
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7年9月8日由林芝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27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固原市市長:馬夫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車輛清洗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條例全文 (2017年8月25日黑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17年10月13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和維護整潔、有序、優美、...
《丹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已由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22年9月27日通過,已經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22年11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發展...
修訂的條例 (2020年1月20日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建設整潔、優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呼倫貝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
本條例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城鎮生活和工作環境,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百色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8年6月28日百色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2018年9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頒布...
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5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批准《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佳木斯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2年12月22日,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佳木斯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批准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建成區以及市、縣級人民政府劃定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區域。第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法定職責,共同做好...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市區建成區以及市、縣(區)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區域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活動。第三條 市、縣(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第四條 市、縣(...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建成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區。縣(市、區)人民政府劃定的其他區域,可參照本條例執行。第三條 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編制...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第三...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建成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實行城市化管理地區的範圍由市人民...
16.《包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三款。………。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信息 (1995年9月15日包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1996年4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