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文明、美麗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通過時間:2018年10月16日
- 批准時間:2018年12月6日
- 施行時間:2019年3月1日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文明、美麗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文明、美麗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2018年10月16日巴彥淖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民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國務院...
第四條 未經批准擅自飼養家禽家畜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組織,責令其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可處以50元以下罰款。第五條 違反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組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辦法第二條凡在自治區城市內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依照《條例》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適用本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辦法第三條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市、旗所在地鎮建成區、開發區、國家重點鎮等實行城市管理的地區。蘇木、鄉、民族鄉、其他建制鎮可以參照執行。第三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配合、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實現法治化、科學化、規範化、便民化管理。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鄂溫克族自治旗(以下簡稱自治旗)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旗行政區域內各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第三條 自治旗人民政府建設...
《通遼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和規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增強公公衛生意識,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通遼市實際,而制定的條例。修訂歷程 2024年5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通遼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第二條 自治放城關鎮和建制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自治旗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自治旗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城關鎮和建制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自治旗有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修訂的條例 (2020年1月20日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建設整潔、優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呼倫貝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旗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規範有序、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
《包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經1995年9月15日包頭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1996年4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批准;2004年2月19日包頭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7次會議修訂,2004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批准修訂;根據2012年5月10日包頭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08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條例修改 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等7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其中修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細則 ...
本條例套用中的具體問題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負責解釋。本條例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城鎮生活和工作環境,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實際,制定...
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5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批准《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具體範圍,由市、縣人民政府劃定、公布。第三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環保、發展改革、公安、工商、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旅遊、衛生計生、財政、審計...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維護整潔、優美、文明的市容環境,保障居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市容和環境衛生...
《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在2004.03.29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修訂信息 2023年12月3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公布《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甘肅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等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其中對該政府規章作出如下修改:1.將第五條修改為:“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設施建設應當以公共財政支出為基礎...
錦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9年7月26日錦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9年9月27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丹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已由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22年9月27日通過,已經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22年11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發展歷程 2022年9月27日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22...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建成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實行城市化管理地區的範圍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區市容和環境...
條例信息 2024年5月30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在銀川閉幕。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固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固原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共有六十三條規章制度。通過時間 2002年1月9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
《黑河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2017年8月25日通過的條例。條例全文 (2017年8月25日黑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17年10月13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和維護整潔、有序、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
條例內容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06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強制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條例簡介 (1993年3月21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3年4月7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適應經濟建設、改革開放和發展旅遊事業...
2004年12月15日杭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5年4月14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
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7年9月1日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根據2018年10月30日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18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
第二條 本市市轄區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應當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市、區(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下同)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綜合目標,運用先進方法,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將城市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