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條例》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條例
- 發布機關: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通過時間:2022年3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條例》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條例》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歷程2022年3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1號:2000年12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內蒙古自治...
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政務服務標準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改革部署的重要舉措。《管理辦法》的出台,將有效促進標準化的理念、原則、方法引入政務服務工作,推動政務服務標準化體系...
第十五條 機關事務自治區級地方標準是在全區範圍內,需要在機關事務相關業務領域統一技術要求而制定的標準,其制修訂的項目申報、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等工作,按《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條例》和自治區標準化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的制定、實施,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23年8月1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為...
《內蒙古自治區產品標準管理辦法》已經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自治區主席 烏力吉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內蒙古自治區產品標準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
13.《內蒙古自治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14.《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第三十一條。15.《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草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第十六條。16.《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本管理條例於1999年9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計量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內蒙古自治區計量...
《內蒙古自治區促進邊境地區高質量發展條例》是為了促進邊境地區高質量發展,加強民族團結,鞏固祖國邊防,維護國家統一,實現共同富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實際,制定的條例。 2023年11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
《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是2005年5月1日開始施行的檔案。2022年1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廢止。全文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蒙古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學習使用制度化及其繁榮發展,使蒙古...
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專題地圖的,其試製樣圖的專業內容應當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第三十九條 編制地圖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地圖內容表示規定,使用標準化地名和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保證地圖內容的現勢性...
第一條 為規範商品條碼管理,保證商品條碼質量,推廣商品條碼使用,促進商品條碼的信息化套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商品條碼...
修訂後《條例》共六章七十三條,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的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信息 2005年5月27...
內蒙古 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對《內蒙古自治區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擬於11月下旬進行再次審議。現將條例(草案)及說明全文公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請將修改意見和建議於2021年11月8日反饋...
第四十九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水質標準要求,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第五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路、鐵路、橋樑、輸油輸氣管線等基礎設施,不得穿越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因工程條件...
第四十五條 自治區應當加強民族教育督導評估與辦學條件保障工作。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各級各類民族學校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教學設備購置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並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各類民族學校的辦學條件應當達到標準化要求,滿足特色化發展...
該標準由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院提出,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口。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院承接起草《蒙古族傳統奶製品—浩乳德(奶豆腐)生產工藝規範》標準任務後,確定了起草人員,成立由賈向春為主要起草人的起草小組,起草小組收集和...
第四十四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中醫藥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幹人才的培養,開展中醫藥標準化、產業化體系建設。鼓勵知名中醫藥專家及確有專長人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開展師承教育、帶徒授業和中醫藥搶救研究。第...
我受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委託,就《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草案),作如下說明: 一、制定實施辦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推行和實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對促進民族之間、...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煤礦企業未按照規定建設綠色礦山,或者未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逾期未整改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責令停產停業。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煤礦企業未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為了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保障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維護警務輔助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條例。2021年9月29日,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後公布,自2022...
內蒙古自治區 150000 遼寧省 210000 吉林省 220000 黑龍江省 230000 上海市 310000 江蘇省 320000 浙江省 330000 安徽省 340000 福建省 350000 江西省 360000 山東省 370000 河南省 410000 湖北省 420000 湖南省 430000 ...
第十七條 自治區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提高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使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二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標準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和能源等有關部門,根據自治區環境質量狀況和經濟、技術條件、工業固體廢物種類等情況,制定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地方標準。第十三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工業...
第三十條 從事畜禽養殖和農產品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畜禽糞污、廢水和其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達到國家和自治區標準後,方可排放。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牧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規範、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採取畜禽集中...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並用的管理,促進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並用的規範化、標準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任何...
2021年1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 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共八章五十二條,自2022年1月1日起 施行。條例通過 (2021年1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
條例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1990年10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11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