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等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六、《內蒙古自治區貿易結算計量監督管理辦法》(1995年12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6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等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8.05.14
  • 實施時間:2008.07.01
2008年5月8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08年第四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以下政府規章:
一、《內蒙古自治區收費管理暫行規定》(1990年4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3號發布)
二、《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辦法》(1991年7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1號發布)
三、《內蒙古自治區嘎查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1992年4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9號發布)
四、《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標籤管理辦法》(1992年7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5號發布)
五、《內蒙古自治區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1993年3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1號發布)
六、《內蒙古自治區貿易結算計量監督管理辦法》(1995年12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6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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