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等政府規章的決定

二、《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契約規定》(2003年11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31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等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4.11.24
  • 實施時間:2014.11.24
等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4年11月1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014年11月24日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14年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以下政府規章:
一、《內蒙古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1992年6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0號發布)
二、《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契約規定》(2003年11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31號發布)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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